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案件名称 | 金平县驰冶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案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红金环罚〔2026〕01号 | |
| 当事人基本情况 | 名 称 | 金平县驰冶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30MAERNLAR4N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罗云 | |
| 处罚事由 | 该公司投资建设的金平县驰冶沥青搅拌站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3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