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市容市貌,保障市民的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于2025年1月31日至2月4日,活动期间对城区内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1.金商桥至喜望桥;2.一号桥至金平高级中学正大门岔河桥;3.金平汽车北站背后空地。(详见《金平2025年县城花山节暨冬季人参果文化节活动摊位及规划示意图》)
二、禁止事项:1.除明确指定的经营场所外,城区内其他所有区域均禁止占道经营;2.禁止在非指定区域搭建帐篷、货架、围挡等影响交通和市容的物品;3.禁止任何人在公园、广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喷涂记号占位。
三、温馨提示: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占道经营的,相关部门将按《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依法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共同维护城区整洁、有序、安全的经营环境。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咨询电话:0873-5221565。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金平县2025年花山节暨冬季人参果文化节活动摊位及规划示意图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