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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的通告

来源:“长寿金平”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6-01-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金水河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将金水河镇那发街育才路、国门路、友谊路、复兴路、滨河路、平安路、国门大道设置违法停车管理路段,其中,国门路为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停车路段

(一)育才路。始于国门路与友谊路交叉口,止于复兴路与国门大道交叉口,全长209米。

(二)国门路。始于育才路与友谊路交叉口,止于国门大道,全长573米。

(三)友谊路。始于国门路与育才路交叉口,止于中越集市步行街,全长160米。

(四)复兴路。始于国门大道与育才路交叉口,止于国门大道与国门路交叉口,全长453米。

(五)滨河路。始于二级路沿线与中石油加油站交叉口,止于政通公司货场,全长872米。

(六)平安路。始于金水河边境派出所,止于复兴路,全长328米。

(七)国门大道。起于金水河口岸,途经人民北路、人民南路(现已更名为国门大道),止于金平县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卫生院交叉路口,全长670米。

二、实施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1月12日为公示期,从2026年01月19日起正式施行。

三、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停车管理路段(含行车道和人行道)范围内违法停车、逆向行驶、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查纠和非现场抓拍的方式依法予以取证查处,对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违停车辆依法予以拖移并进行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自觉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金平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

金平县公安局金水河边境派出所

2026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