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主体资格和现行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拟继续有效、修订、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4月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县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桑瑜璟,0873-5221452,邮箱:jpxfgg@126.com。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
2.《拟继续有效、修订、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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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金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