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金平县政协文史馆文史资料征集公告

来源:政协金平县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1-07 浏览次数:

政协文史馆是人民政协光辉历程和重要成就的展示窗口,是政协理论、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的研究园地,是人民政协与社会各界人士的交流平台。目前,金平县政协文史馆筹建工作已经启动,为全面做好相关资料的征集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中国共产党成立至新中国成立前金平统一战线各个历史阶段和金平县政协(包括金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相关文献资料、珍贵照片图片、音视频、实物、文物等文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金平取得的重大成就、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中与政协有关联的文稿、年鉴、图书、刊物、老照片、音像资料及其他实物等。

(二)金平历史文化中体现政协作用及协商民主精神内涵的人文历史、学术研究成果以及回忆性文章。

(三)反映金平县政协历史文化底蕴的图书、刊物、音像资料等。

(四)反映金平县政协历史沿革、老建筑及委员精神风貌的各种老照片和音像资料。

(五)反映金平县政协重要会议、调研、视察,以及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等活动的重要手稿、老照片和音像资料。

(六)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委员证、出席证、工作证、徽标、印章、匾额、纪念章、奖状、奖励证书、奖品、纪念品、会议票证等带有金平政协印记的物品,以及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实物。

(七)其他与政协有关的文史资料。

二、征集对象

(一)曾参与金平县政协成立发展过程中重大决策制度实施的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士。

(二)在职和离退休的金平政协领导干部及家属。

(三)历届和现任住金平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州政协委员和县政协委员。

(四)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乡镇。

(五)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对于捐赠的实物、文物及文献资料一经确定,金平县政协文史馆予以登记造册,永久保存,并给捐赠人颁发捐赠或收藏证书;捐赠物品陈列时,在展品上为提供者永久署名。

(二)寄存。对于寄存实物、文物及文献资料,所有权归寄存者,仅视为临时馆藏资料,陈列或发表需征得寄存者同意。

(三)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让的,可采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经实物所有者同意,可将档案资料原件复制,使其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征集要求

(一)突出政协文史资料“亲历、亲见、亲闻”特色,文稿资料应是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掌握的第一手资料,由第一人称记述,由当事人撰写或当事人口述他人整理。

(二)坚持记实性、真实性原则,允许“多说并存”,真实记录事件发生的历史背景、起因、过程和结果,有较强的可读性、思想性和史料价值。

(三)提供的图片、实物资料、影像资料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件,并附相关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内容、人物及时任职务、拍摄者等。

(四)文字资料可采用电子版,如有与文章相关照片请附上,并作说明。

(五)坚持尊重知识产权。所有稿件须备注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由当事人口述后经整理而成的史料,须征得口述者本人的同意确认。归纳整理的史料,须注明出处和参考文献,必要时添加相关注释。应征稿件(除历史性图片外)请自行留底,来稿恕不退换。

五、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二)常态征集:集中征集结束后,征集到的资料将用于文史馆日常展出展览、文史研究等。

邮寄地址:金平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

邮编:661500

 电子邮箱:QQ1085631406

联系人:李志华、 陆 芳 0873-3051053



政协金平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