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分配文号:金巩固振兴组〔2022〕22号
实施方案批复文号:金巩固振兴组〔2022〕25号
资金来源: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77号)文件。
资金规模: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455万元
建设规模: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项目14个345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个123万元,占整合规模的3.56%;产业发展项目11个2382万元,占整合规模的68.94%; 其他项目2个950万元,占27.49%。
建设地点:13个乡镇。
实施单位:13个乡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科局。
监督电话:12317,5221136
监督邮箱:jpwyfp@126.com
通讯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10号(金平县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661500
附件:1.金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下达金平县2022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的通知(金巩固振兴组〔2022〕22号)
2.金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金平县2022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金巩固振兴组〔2022〕25号)
金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7日
相关附件:
附件【金巩固振兴组〔2022〕22号 金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下达金平县2022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的通知(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