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实施方案》(财办〔2021〕16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金平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金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金平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金巩固振兴组〔2024〕9号
文件类型:政策性文件
公开单位:金平县财政局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5225381/5226788,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环城北路17号,jpcznyk@126.com。
金平县财政局
2024年 5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金巩固振兴组〔2024〕9号 金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金平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