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金平县乡村振兴局
资金分配文号:金巩固振兴组〔2022〕16号
实施方案批复文号:金巩固振兴组〔2022〕21号
资金来源: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50号)
资金规模: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792万元
建设规模: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项目36个279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4个100万元,占整合规模的3.58%;产业发展项目32个2692万元,占整合规模的96.42%。
建设地点:13个乡镇、金平农场社区管委会。
实施单位:13个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社区管委会。
主管部门:县民宗局、县农科局。
监督电话:12317,5221136
监督邮箱:jpwyfp@126.com
通讯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10号(金平县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661500
附件:1.金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下达金平县2022年度第三批统筹整
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的通知(金巩固振兴组〔2022〕16号)
2.金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金平县2022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
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金巩固振兴组〔2022〕21号)
相关附件:
附件【金巩固振兴组〔2022〕16号 关于下达金平县2022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