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资源局现收到以下5个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建设内容 |
| 1 | 温雯 | 温雯商住楼规划方案 | 金平县金河镇学子路路政大队旁 | 用地面积696.36㎡,框架结构,建筑层数7层(地上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059.76㎡。 |
| 2 | 金平县卫建局 | 金平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 金平县预防控制中心内 | 净用地面积6700㎡,框架结构,新建一栋地上5层2656.6㎡建筑面积,地下139.32㎡的疾病预防中心。 |
| 3 | 官石磊 | 官石磊住宅楼新建项目 | 金平县环城南路边 | 用地面积183.24㎡,框架结构,建筑层数3层,总建筑面积496.86㎡。 |
| 4 | 冉浩仙 | 冉浩仙自建房 | 金河镇金河巷11号 | 用地面积150.01㎡,框架结构,建筑层数4层,总建筑面积444.95㎡。 |
| 5 | 白美芬 | 白美芬自建房 | 金平县金河镇干田梁子小区旁边 | 用地面积321.13㎡,框架结构,建筑层数3层,总建筑面积384.4㎡。 |
二、公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此公示期限为7天(2026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pgtzy@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9楼城乡规划中心,邮政编码:661500;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1.温雯商住楼总平面
2.金平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3.官石磊住宅楼总平面图
4.冉浩仙自建房总平面图
5.白美芬自建房总平面图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温雯商住楼总平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