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金平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已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平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也是“三年上台阶”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特制定本措施。
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县级财政安排900万元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接续谋划储备县级重点项目不少于160个、总投资不低于200亿元,稳住投资基本盘。重点支持金水河口岸扩大开放查验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中国金水河-越南马鹿塘多功能跨境大桥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州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国债等,力争各类资金占全州比例不低于州内平均水平。2024年,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保持在50%以上。(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二、更好激活有潜能的消费
县级财政结合财力情况安排经费,用于支持商贸物流业加快发展。对限上批零住餐4个行业年度增长贡献综合排名全县前15位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年度增长率高于30%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引导县内大型商场设置“金平名优特新产品专柜”,对专柜面积30平方米以上、长期保留的商超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全县支持5家;对首次升限纳统的批零住餐主体给予奖励2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1万元,第二年销售额(营业额)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再奖励1万元。大力挖掘消费潜力,持续开展“春天有约促消费”“泼水大狂欢”“家电换新季”“春节汽车惠民购”等系列促消费活动,促进汽车、家电、住宿、餐饮等领域消费加快增长。继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增强商业活动区域弹性管理,持续划定更多适宜区域发展地摊经济等便民小微集市。壮大数字消费,大力发展数字商贸、数字文旅、数字物流等应用场景。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公休制度,提倡县内消费。2024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三、努力拓展有质量的外贸
抢抓习近平总书记访越重大历史机遇,用好相关政策,积极扩大农产品进出口。用好中央、省、州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扩能增量。强化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一、二级市场联动发展,大力发展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落地加工。持续深化与越南的会谈会晤机制,全面提升对周边国家的辐射力、带动力和影响力。2024年,力争实现边境贸易进出口加工总额9亿元以上,增速50%以上。(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金水河海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外事办、边境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四、持续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县级财政结合财力情况安排经费,用于支持农业提质增效。继续做好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工作。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加快构建“种养-加工-流通-服务”产业链体系。积极争取一批省州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示范点。分品类分梯次开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产品规模。2024年,力争完成新认证登记“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五、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积极申请州级现代产业引导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工业项目落地。县级财政结合财力情况安排经费,用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业稳盘增量,对新建落地项目及技改扩能延链补链项目,完成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完成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首次纳规升规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奖励2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1万元,第二年销售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工业平均水平的,再奖励1万元;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综合排名全县前10位的存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全年营业收入增量排名前10位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单位,每家给予2000元奖励。加快云南金智瑞贵金属冶炼难处理金精矿生物氧化湿法冶金、汇昌(二期)进出口加工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全力加快金平县拾景农特产品种产销加工(二期)项目进度。启动实施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优化土地、能源、资金、政策等要素配置。2024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六、支持建筑业提升竞争力
县级财政结合财力情况安排经费,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对新注册在我县的一级及以上、二级、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县内年度产值实现持续稳定增速达6%的在库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年内资质升级为一级总承包的联网直报本地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年内资质升级为二级总承包的联网直报本地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指导企业做好资质申报工作,鼓励企业资质升级。鼓励企业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强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适应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2024年,力争本地建筑业产值增长6%。(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平监管支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七、促进房地产回稳向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有关精神,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推进金平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指导新开盘房地产建设项目推行“交房即交证”,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坚决遏制问题楼盘增量。(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公积金中心金平分理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八、加快现代服务业提档提质
聚焦重点行业,大力发展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商贸服务业。推动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围绕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目标,促进行业结构优化调整,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九、更好支持文旅业创新发展
促进文旅体融合,继续开展“蝴蝶之乡·长寿金平”文旅产品宣传策划,打造“中国·红河蝴蝶谷”、拉灯瀑布、坪河草原生态露营地为一体的康养旅游。挖掘民族文化资源,鼓励创新和大力发展苗族花山节、瑶族盘王节、傣族泼水节等一批特色民族节庆和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顿百日行动,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2024年,力争接待旅游人数达到31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40亿元。(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不断增强能源保障
持续巩固好金平县现有42座水电站61.825万千瓦总装机的正常运行,持续开发绿色能源产业,开工建设金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积极协调麻窝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形成有效产业投资。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推进110KV彩云输变、35kV双金输变、火龙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110KV南邦、哈尼田输变及35kV沙依坡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能源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一、健全和完善物流运输体系
加快城乡配送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金水河口岸冷链物流中心项目、金平华盛中越国际物流综合市场等物流产业项目建设,做强现代物流产业。完善县乡商业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探索在行政村一级设立便民超市与电商物流相结合的消费网点。(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二、着力提升招商引资实效
县级财政结合财力情况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力度。高质量贯彻落实云南省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计划,调动上和下、条和块、部门和乡镇抓招商的积极性,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贯彻落实好全州开展的招商引资“比学赶超”专项行动,将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率、实际利用外资及净增外资市场经营主体、新签约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引进5亿元产业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提升招商引资实效。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特色优势进行精准招商,坚决杜绝“内卷式”招商。2024年,力争完成州对县省外产业到资金增长2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县级财政结合财力情况给予安排经费,支持产创办、重点项目办及各工作专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2024年,力争2条重点产业链,全年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1个。(责任部门:县投资促进局牵头,县产创办、县重点项目办、县财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三、着力壮大经营主体队伍
县级财政安排5万元,扶持扶强经营主体,抓好纾困、输血、培引、双创、改革、服务六项重点工作,推进政策宣传、服务、兑现三进经营主体活动。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推进“个转企、企升规”,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其原名称;转变为其他企业类型的,允许继续使用原字号和保留行业特点。2024年,力争新增“四上”企业34户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7户以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净增20户以上,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净增2户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净增1户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净增4户以上。(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四、着力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县级财政结合财力情况安排经费,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对当年申报成功被省级、州级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鼓励、支持、引导力度,持续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加强与企业“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开展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探索优化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施工许可流程,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效率。2024年,力争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保持在50%以上。(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五、着力做大做强口岸经济
主动融入“五区”联动发展,实施口岸建设三年行动,推进落实口岸经济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全力组织实施好金水河口岸扩大开放查验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不断提升口岸基础功能及通关便利化水平。继续加大向上争取汇报力度,力争年底实现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项目立项获批,力争年内恢复中国金水河口岸沿边扶贫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中国金水河——越南马鹿塘口岸多功能大桥建设进程。紧盯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做好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拦水坝”,构建企业聚集的“蓄水池”,开展贸易业务计划,力争有业务的外贸企业10家,新增有业务的外贸企业5家。(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六、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云南省县(区、市)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有针对性地锻长板、补短板,提高县域发展质量,在全省县(区、市)高质量发展中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按照“一县一业”的原则抓好主导产业,培育壮大实体经济。2024年,保证在全省县(区、市)高质量发展评价中实现争先进位。(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级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七、突出做好稳就业促增收
坚持就业优先,持续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多渠道灵活就业。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加强劳务协作对接。县级安排10万元,作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2024年,力争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以上。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深入实施促农增收系列三年行动,同步落实联农带农机制。2024年,确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同步,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实现动态清零。(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财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八、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落实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政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全面落实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严格一般性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责任部门:县财政局牵头,县税务局、县经济稳增长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九、更好发挥金融政策作用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优化对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政策,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延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差异化金融服务。继续推动完善重大项目融资辅导机制,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定期沟通会商,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县重大项目建设。2024年,力争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5%。(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平监管支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二十、注重强化政策协同
强化政策统筹,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一致性审查,审慎出台收缩性政策,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围绕年度经济工作重点,系统抓好政策解读、亮点宣传和形势解析。探索建立每季度一次的经济运行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振社会发展信心,唱响经济光明论。(责任部门: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按职能职责落实)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向上级部门协调汇报对接,积极争取省、州级各项政策、资金支持;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力做好经济稳进提质各项工作,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主动做好社会预期引导,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同一市场主体获得多项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县级政策与国家、省、州、县同类支持政策重叠或执行时间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若为金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议后,结合县级财力情况给予奖励。请各部门于2024年7月15日、12月15日前向县发改局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明光,0873-5225170,邮箱:jpfgj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