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平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年11月28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喻田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金平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
今年以来,我县在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及各类政策性增支、民生支出、刚性支出和改革成本需求不断增加等因素影响下,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支平衡困难加剧。我县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年初县人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确保重点”的原则,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努力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增强县委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统筹保障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支出。进一步扛牢扛实“三保”责任,多举措化解政府债务,大力增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统筹保障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支出,在面对财政收入困难,财政平衡压力加剧的情况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二)预算调整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二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紧紧围绕县委“3326”工作思路,以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壮大新兴支柱财源、打造税源骨干企业为出发点,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为手段,着力培植壮大一批新兴财源企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支柱财源坚强稳固,财源发展强劲的可持续财源建设新格局。三是多举措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四是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精打细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基本原则:收入预算调整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原则,并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调整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厉行节约、强化管理,集中财力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本级)
2024年,金平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12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不做调整,具体情况为:税收收入总收入不做调整与年初预算一致为10708万元,各税种收入结合今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等因税费政策变化、建筑行业无大型建设项目及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等因素影响不达预期减收的情况,做相应调整;非税收入总收入不做调整与年初预算一致为10404万元,各非税收入细项结合今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土地开垦费)和捐赠收入大幅增收的情况和其他项收入不达预期的情况做相应调整。(详见附表一)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全口径)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预算318511万元调整为288077万元,调减304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下降9.56%。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1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不作调整。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数297399万元调整为266965万元,调减30434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10.23%,调减主要原因是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上级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助2024年1月起由州级统筹列支等政策性减收10069.62万元,上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一次性补助今年不再下达减收11787万元,固定性财力性补助同比减收8799万元,农林水建设和发展方面上级补助同比减收14166.30万元,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同比减收14147万元等因素影响,我县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大幅减收。同时,可出让土地储备不足,土地出让收入不达预期,调入资金大幅减收,由年初预算8,000万元调整为2002万元,调减5998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74.98%。(详见附表一)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数318511万元调整为288077万元,调减30,434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9.56%。其中:县本级支出由年初预算数309337万元调整为263745万元,调减45592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14.74%,调减主要原因是本级收入体量小和今年上级补助收入大幅下降;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不做调整为2674万元;转移性支出受上解支出、结转结余因素影响,由年初预算数6500万元调整为21658万元,调增1515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233.20%,其中,上解上级支出与年初预算数6500万元持平不做调整,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2002万元,调增2002万元(用于平衡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1277万元,调增1277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1407万元,调增1407万元(用于购买土地指标),年终结转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10472万元,调增10472万元。(详见附表二)
(四)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1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708万元,非税收入1040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6,84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00万元,调入资金20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620万元,收入合计288077万元。
2.支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45 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0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407万元,调出资金200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7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0472万元,支出合计288077万元。
收支相抵后,一般公共预算实现全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三)
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数17535万元调整为3594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04.96%,调增18405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数11565万元调整为21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下降81.75%,调减9454万元,调减原因主要是受今年挂牌出让土地减少影响,土地出让收入不达预期;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数2409万元调整为2143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11.04%,调减266万元,调减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城乡社区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由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为2002万元(用于平衡专项债券付息支出);上年结余收入与年初预算3561万元持平不做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为26123万元,调增26123万元,调增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00万元和新增再融资债务化解基金24623万元,年初预算未做预算安排,为确保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故做调增处理。(详见附表六)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数17535万元调整为359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104.96%,调增18405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由年初预算数9249万元调整为8007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13.43%,调减1242万元,调减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仅为1500万元较上年度大幅减收;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由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为23123万元,调增2312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由年初预算数286万元调整为57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80.07%,调减229万元,主要是因为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可计提上解随之减少;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数8000万元调整为2002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74.98%,调减5998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挂牌出让土地减少,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导致资金调出空间大幅缩减;年终结余由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为2751万元,调增2751万元。(详见附表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收入: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211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4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6123万元,调入资金20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61万元,收入合计35940万元。
2.支出: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0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12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57万元,调出资金2002万元,安排年终结余2751万元,支出方合计35940万元。
收支相抵后,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全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八)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由年初预算总收入118224万元,调整为116552万元,调减1672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1.41%。调减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做相应调整。(详见附表九)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由年初预算总支出120914万元,调整为122144万元,调增123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02%。调增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做相应调整。(详见附表十)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调整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由年初预算-2690万元,调整为-5592万元,进一步扩大赤字规模-2902万元,较年初预算赤字增长107.88%;年末滚存结余由年初预算36392万元,调整为32572万元,调减382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10.50%。调减主要原因是根据险种收支变化相应调整。(详见附表十一)
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持平不作调整。(详见附表十二)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不作调整。(详见附表十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3万元,合计总收入5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合计总支出5万元。
收支相抵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全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十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三保”预算调整情况。“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财政运行的底线,强化“三保”责任的落实,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守住“三保”风险底线。2024年,全县“三保”支出预算数由151964万元调整为137,279万元,调减1468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数由43486万元调整为31251万元,调减12235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预算上级补助收入按照提前下达数和预估数进行编制,年度执行中实际发生数有变化;保工资支出由年初预算104186万元调整为103,389万元,调减797万元,保运转支出由年初预算数4292万元调整为2639万元,调减1653万元。(详见附表十五)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金平县预算安排预备费309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使用条例相关规定,结合金平县实际情况共安排预备费13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具体为:金平县第二高级中学强弱电改造项目1000万元,调剂列入“2050204-普通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摩羯”台风应急救灾资金300万元,调剂列入“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余下1794万元因后续月份已无支出需求,做调减处理。
(三)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年初预计全年到期债务本息10388.87万元,其中:政府债务本息6025.79万元(一般债券本金2670万元,一般债券付息880.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2475.79万元),隐性债务本息4363.08万元(本金3412.26万元,利息950.82万元)。根据实际偿还实际情况,调整为2024年全年到期债务还本付息7887.08万元,其中:政府债务本息5959.58万元(其中:还本2670万元,付息3289.58万元),隐性债务本息1927.50万元(还本1118万元,利息809.50万元)。
同时,按照近期上级化债工作部署要求,我县2024年计划使用债券置换化解存量隐性债务22123万元。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监督指导下,我县进一步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大力提升资金绩效。同时,将年底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备战年底收官工作。
(一)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税收收入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严禁随意减免税费,不断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力度,堵塞收入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抓好非税征收。在税收收入增收乏力的情况下,我们加强与各执收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坚持“抓大不放小”,特别是对县级国有资产资源全面梳理,做到能卖尽卖,确保非税收入能收尽收、颗粒归仓,进一步做大收入蛋糕。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决战意识、交卷意识、冲刺意识,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全年收支目标任务。
(二)坚决扛牢“三保”责任,着力改善民生福祉。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扎实做好“三保”监测工作,按照“有保有压、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原则,切实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坚持精打细算,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非必需支出一律不予追加。二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扛起“三保”保障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三保”监测工作,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全力兜牢“三保”底线。
(三)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做到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对确需办理的追加事项,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二是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和存量资金,建立闲置资产共享共用调剂机制,严格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实行限额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年度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内,有效管控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项目审批,在政府债务限额内通过争取发行政府债券的形式规范举借债务,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二是切实保障存量债务有效化解,培育财源提升政府综合财力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全面深入研究政策,积极有效统筹财力,科学、规范化解债务存量。三是高度关注债务指标动态变化,严格规范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按照合规的化债口径和工作流程,实事求是、动态如实反映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准确统计债务相关数据变化,根据上级下达的债务率等各项债务指标运行情况,及时排查风险点,严格控制债务指标水平。
(五)多举措抓好统筹,确保全年收支平衡。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盘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压一般、保重点,持续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将每一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二是促产业抓财源,努力培植新兴财源。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用足用活预算内资金、政府投资基金、产业引导基金、担保贴息等资金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做大做强做优九个重点产业,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现有财源基础,带动传统税源稳步增长,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化税源结构,努力培植新兴财源,提高自身“造血”能力。三是积极争取上级均衡性等其他转移支付资金,多渠道弥补财力不足,做好“三保”等财力保障。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部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亟需支出项目。统筹好预算资金、政府债券、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各类资金,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1.金平县2024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情况表
2.金平县2024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情况表
3.金平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平衡表
4.金平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5.金平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6.金平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
7.金平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
8.金平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平衡表
9.金平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表
10.金平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11.金平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预算调整表
12.金平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表
13.金平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表
14.金平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平衡表
15.金平县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调整表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2024年金平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