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县域社会经济、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其他运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住户收支于生活状况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金融、财政、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支、科技、人口、劳动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文化产业、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协助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金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做好统计专业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收集、整理相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社会服务业统计股、投资贸易统计股、统计执法监察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统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预期工作目标,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蹄疾步稳推进统计工作,为金平统计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1.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统计干部队伍,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站稳人民立场,积极为民服务,扎实做好民生领域调查,丰富统计产品,优化统计服务,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做到统计发展为了人民、统计发展依靠人民、统计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进取,在防治统计造假、抓好巡察整改、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等任务中冲在前、作表率、善作为。强化纪律意识,常怀敬畏之心,深化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做自我革命的表率,做遵规守纪的标杆。
2.学习宣传和严格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深入学习宣传和严格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是统计部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实际行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新修改《统计法》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严格执行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县乡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把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金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3.进一步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统计改革任务,优化服务业核算;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在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进行;积极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基层统计调查工作基础;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抓好全会改革任务落实,统筹推进统计各领域改革。
4.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统计支撑。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收官工作,确保数据实打实硬碰硬,统筹做好普查结果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切实抓好数据生产,强化对宏观经济运行重点难点问题的监测研判预警。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精准高效的统计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5.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压紧压实责任,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将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制度规范,充分应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统计生产方式,确保数据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要科学规范开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不断提高相关指标数据之间的匹配性、衔接性。要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一核心要素,依法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全方位责任落实筑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坚实防线。
6.坚持协同高效,更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的基本职能,更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持续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直查力度,对统计造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要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有效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绩导向,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统计监督成果运用,为切实防范和纠治数据造假搞“虚假政绩”等形式主义问题贡献统计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33,203.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33,203.6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69,930.75元,下降13.95%,主要原因为2024年金平县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财政安排经济普查预算收入650,000.00元,2025年无经济普查,故部门财务总收入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33,203.66元,其中:本年收入4,133,203.6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33,203.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69,930.75元,下降13.95%,主要原因为2024年金平县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财政安排经济普查预算收入650,000.00元,2025年无经济普查,故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33,203.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33,203.66元,其中:基本支出3,523,203.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930.75元,下降3.29%,主要原因为2025年我单位较2024年实有人员少1人;项目支出6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0,000.00元,下降47.41%,主要原因为2024年金平县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财政安排经济普查项目预算支出650,000.00元,2025年无经济普查,故项目支出下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571,682.2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运行等支出;
2.201(类)05(款)08(项)统计抽样调查支出46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住户调查户、城镇调查和非三工三项调查经费等支出;
3.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7,554.2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4,985.7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746.4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5,46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死亡抚恤支出;
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7,710.7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8.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126.17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9.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98.98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10.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66,239.28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844,2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4,29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649,695.96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95.96元,项目支出0.0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49,4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98.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575,170.68元。(其中:基本支出575,170.68元,项目支出0.0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4,985.70元。(其中:基本支出354,985.70元,项目支出0.0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746.43元。(其中:基本支出88,746.43元,项目支出0.0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70,836.87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36.87元,项目支出0.0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2,978.72元。(其中:基本支出32,978.72元,项目支出0.0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66,239.28元。(其中:基本支出266,239.28元,项目支出0.0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8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11.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2.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39,8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19,886.00元);
13.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14.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5.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45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54,000.00元);
16.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54,541.82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1.82元,项目支出36,000.00元);
17.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5,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5,2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8.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9.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95,154.20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54.2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5,4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6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1.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0,114.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114.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元,增长9.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统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统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元,增长9.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增加主要原因为2025年财政部门取数口径以部门实际细化为准,根据取数口径取数20,000.00元,与2024年度取数口径不同,故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统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原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0,141.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43.72元,减少9.06%,主要原因为公务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等减少,相应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平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69,533.92元,其中,流动资产22,765.74元,固定资产246,768.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806.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794.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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