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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金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股、协调联络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注重源头预防,降低风险隐患。一是沉一线,稳民心。认真开展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制定了《金平县2024年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金平县每天一名县委县政府领导致县信访局参与接访下访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制度,推动领导接访、问题真解决、群众真满意。2024年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共316批1062人次,并于5月20日、12月20日按规定开展“县委书记公开大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34批57人次。二是重排查,强预防。强化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行动,2024年共计排查出矛盾纠纷63件、排查出重点群体4个、重点人员10个。中共县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于7月7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进京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交由涉及乡镇、部门做好化解稳控工作。
2.强化业务能力,确保精准受理。一是抓培训,促提升。加强培训指导,多元化开展信访工作指导,加强各部门对“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应用的指导。通过现场指导责任部门应用“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20余次,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远程指导系统应用50余次。2024年举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班3期(其中:在县移动公司视频培训1期,在县信访局视频会议室培训1期,在县委党校培训1期),认真审查信访事项文书,答前指导247件。做到文书格式规范,答复内容清晰,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大大提高了信访工作业务水平。二是细分类,准受理。严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要求接访人员对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完善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等工作规则。对群众提出的信访诉求,做好登记、甄别和转送交办,对涉及多个诉求、多个途径、多个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积极协调、督办。2024年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301件,引导通过纪委监委、司法、诉讼方式解决的16件,确保了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3.坚持综合施策,提高办理效率。一是建窗口,压责任。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属地、属事责任和“首接首办”责任制,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千方百计地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扭转群众重复访和越级访被动局面。2024年,共受理初信初访信访事项184件人次,办结133件,有51件正在办理中。二是多元化,解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以“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为目标,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强化各部门、各乡镇综合学习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推动问题“案结事了”、人员“事心双解”。2024年,共化解信访矛盾纠纷63件。
4.强化跟踪问效,抓实监督追责。一是常问效,促规范。认真落实督办制度,积极做好各类到期未办结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和催办工作,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开会督办、每月对全县各部门信访事项“三率”情况进行通报等方式,以典为范,以案促改,从而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2024年发出催办函4件。二是强督办,抓落实。强化信访督查模式,建立健全信访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政法部门联合督办机制,推动追责问责精准化、制度化、法治化。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2024年落实州级领导包案3件,梳理县级领导包案45件,并拟定了《中共金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4年县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的通知》(金信联发〔2024〕1号)。对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提醒、指导和督促整改。将信访工作纳入各部门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强化考核考评导向,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
5.建立部门联动,维护信访秩序。一是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全力做好重点时期信访稳定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报告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收集辖区内的不稳定情况及重点人员活动情况。2024年7月7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暨2024年北戴河暑期信访工作的通知》,2024年9月18日《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压实各部门责任,超前防范涉访风险隐患。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坚持解决合理诉求与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相结合,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安、信访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依法维护信访秩序的合力。2024年,对存在风险的信访事项及时拟定重要信访信息专报3份。2024年5月10日,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等7个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会商《关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内容,并于2024年10月10日通过OA印发通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84,325.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4,325.7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3,396.90元,下降14.6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干调[2024]78号调刘英同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机关运行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4,325.76元,其中:本年收入1,184,325.7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4,325.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3,396.90元,下降14.6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干调[2024]78号调刘英同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机关运行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4,325.7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84,325.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325.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896.90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干调[2024]78号调刘英同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机关运行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00.00元,下降18.6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群众信访工作经费、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费等项目相关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696,248.9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2. 201(类)40(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相关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3.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8,817.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210.8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52.72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5,460.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226.4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50.95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75,158.15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29,4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28.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335,590.92元。(其中:基本支出335,590.9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61,299.00元。(其中:基本支出61,299.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210.87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10.87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52.72元。(其中:基本支出25,052.72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8,226.48元。(其中:基本支出48,226.48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150.95元。(其中:基本支出5,150.95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5,158.15元。(其中:基本支出75,158.15元,项目支出0元);
9.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0元);
11.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2.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4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5,000.00元);
13.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4,931.07元。(其中:基本支出4,931.07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97,617.60元。(其中:基本支出97,617.6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5,4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6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7,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减少信访局群众信访相关工作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此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131.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75.55元,下降16.11%,主要原因分析:群众信访工作经费、劝访工作经费、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59,673.99元,其中,流动资产28,247.32元,固定资产31,426.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61.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82.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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