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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边防和平安法制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边固防和耕地保护等机遇挑战,我们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县委“3326”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群众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擦亮“中国·金水河”靓丽名片。全镇经济总收入7.1亿元,同比增长0.4亿元,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15787元,同比增长459元,增长3%。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我们坚持不懈抓经济,稳增长,着力在沿边开放上取得“新突破”。
依托金水河口岸扩大开放,挖掘口岸经济潜力,全力以赴稳经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区域繁荣。一是深入开展抓项目稳投资。2024年以来,全镇共实施项目18个,总投入4166万元。实施产业类项目8个,投入资金3592万元:完成金水河镇冬季果蔬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在金水河村委会曼棚、纳窝建成灌溉水沟6公里,在老刘胶场建成老刘老寨会秧田灌溉管网7公里,灌溉水池2个;完成金水河镇南科村委会白石头梁板蓝根产业发展项目,在南科村委会龙凤村建成生产路4公里;完成金水河镇南科村委会南行新寨黑姜产业发展项目,打通了闲置多年的“连心桥”;完成金水河镇老刘村委会鸡窝上寨片区灌溉管网项目建设,在老刘村委会鸡窝上寨建成灌溉管网1.8公里,灌溉水池6个;完成金水河镇冬季果蔬产业发展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在老刘村委会鸡窝上新寨建成生产路5公里;完成涉及全镇7个村委会集体经济的金水河镇那发农特产品交易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金水河镇老刘村瑶药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在老刘村委会建成生产路改造拓宽2300平方米;完成金水河镇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木薯、香蕉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硬化联防至母鸡冲河生产路3公里。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9个,投入资金547万元:完成金水河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在金水河、龙骨、乌丫坪、南科4个抵边村25个村小组建成卫生路、挡墙、污水治理、排水沟、公厕、垃圾处理、活动场地等村庄建设项目;完成金水河镇龙骨村委会三家寨村功能提升项目,在三家寨村小组安装路灯70盏,护栏60米;完成普角村委会冷坡、大风梁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在冷坡村小组硬化卫生路445米,在大风梁硬化卫生路600米;完成普角村委会普角新寨、白河村彩钢棚建设,启动普角老寨一队、白河村2个活动室项目建设。实施巩固三保障类项目1个,投入资金27万元。完成普角村委会11个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分别在11个村小组建成沉砂池和蓄水池,建成饮水主管5000米。二是全力以赴优服务强保障。改善营商环境,优化服务保障,在企业用工、生产、销售、加工、运输等环节提供更多便利,助推农特产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冬季蔬菜、水果种植产业扩大生产,实现农产品加工总产值1.19亿元。大力支持东为矿业、福源矿业改建、扩建工作,在交通、水利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2024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730万元。依托电商平台,打造农村电商直播基地,带动农户增收391万元。三是边民互市强引领促改革。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平台公司+互助组+边民”助农增收发展模式,扎实开展“多地备案、多区交易”试点,激发边民贸易活力,助力群众增收。成立4个抵边村互助组,24个互助小组,实现抵边村全覆盖,组织边民办理边通证2151本,商务系统备案登记719人。2024年,累计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贸易2.16万吨,2.77万票,货值2.82亿元。
(2)我们坚持守底线,促振兴,持续增强乡村振兴“新动能”。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以特色产业为引领,大力推进乡村建设,创新治理模式,构建多元化产业发展新格局。一是强化重点排查“守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4年召开巩固衔接分析研判会24次,新识别“三类人员”29户116人,风险消除11户51人,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91户327人;受理“政府救助平台”申请147件,已办结147件。落实就业帮扶,安置公益性岗位295个,生态护林员270人;发放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1446人115.68万元;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审批发放小额信贷159人881.40万元。二是粮食安全更有保障。扛牢压实耕地保护重大政治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全力以赴推进耕地保护工作。投入57.09万元5664人次、挖机405台班抓图斑整改,完成国家级下发永久基本农田排查整改图斑96个534.70亩,完成省级下发永久基本农田排查整改图斑49个116.48亩,完成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图斑核实举证1555个1.67万亩,完成国家级下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核实举证402个1343.20亩。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5603亩170.75万元。全镇耕地保有量7.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62万亩,种植粮食2.4万亩,产量2.86万吨。三是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立足地域特点,持续巩固好4.29万亩橡胶、2.11万亩香蕉、2万亩木薯等传统产业,发展甘蔗1.74万亩,受益农户1255户,农业产值1851.82万元;因地制宜建设398亩罗汉果种植基地,产值达200万元;发展冬季蔬菜种植面积7000余亩,带动就业1502人次,年销售收入达3400余万元;种植人参果面积3200亩;发展养殖鸵鸟475只、梅花鹿8只,生猪存栏7075头,肥猪出栏9021头;大牲畜存栏138头,出栏1883头;山羊存栏595只,出栏759只;家禽存笼6.88万只,出笼18.04万只,禽蛋产量43.1吨;发放草原生态补助4428户99.87万元。发展板蓝根1.4万亩,产值达4000万元,发展黑姜1.3万亩,产值3600万元,发展瑶药8900亩,产值3000万元。四是乡村建设全面提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6个,严格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制度,引导群众依规有序建房。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排查2307户,实施农房改造20户。完成金水河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在金水河、龙骨、乌丫坪、南科4个抵边村25个村民小组建成卫生路、挡墙、污水治理、排水沟、公厕、垃圾处理、活动场地等村庄建设项目。五是乡村治理成效明显。制度化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推广应用伉偭“1345”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人翁”意识,推动打造乌丫坪、下独眼、南宋新寨、广西寨、曼棚新寨、半坡、偏坡等一批乡村治理成效明显的村寨。成功申报隔界村为省级绿美村庄,平安寨、胶场、磨石沟、老庙河、南西村、广西寨、下田房、下独眼为州级绿美村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宾馆、KTV、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整治,年内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39轮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年内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件。六是集体经济日益壮大。立足资源优势,着力盘活村集体闲置资源,以特色养殖为抓手,盘活乌丫坪肉牛养殖厂、龙骨养鸡场正常运营,推动广西寨烘干厂、伉偭商铺出租、整合资金2070万元完成那发农特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建设,不断扩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领富带富能力明显增强。2024年,全镇7个村委会村集体总收入共计357.55万元。
(3)我们坚守初心、矢志为民,强化共建共享,民生福祉上“新台阶”。
突出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用心用情用力推进民生事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落实教育资助普惠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2024年春季学期享受“雨露计划”146人,补助资金34.05万元,秋季学期申报151人。推动送“教”上门76次,开展家访1452人次,紧盯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问题,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二是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公众咨询活动9次3666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2次1000余人,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65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3923人,完成率100.51%。医疗保险报销6.18万人次2176.62万元,享受医疗救助5415人次174.7万元,享受大病保险报销1998人150.75万元,医保电子凭证激活22013人,激活率93.36%。镇卫生院创建全省甲级医院通过州级专家组验收。三是实施稳岗拓岗富农行动。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推动“人人持证”职业技能培训5期348人,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6202人,举办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本地务工岗位推介会,与9家企业达成合作,提供就业岗位128个,协助审批创业贷款16笔425万元。聚焦关心关爱“一老一小”,走访慰问留守儿童1156名、留守老人195名,入户慰问留守老人254人次。四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10332人,财政代缴659人,完成率100.45%,发放60周岁及以上老人领取待遇2790人451.09万元。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金3807人次19.04万元;发放百岁老人补助金69人次2.07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金547人次2.74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210人次47.77万元;发放60周岁农村籍退役人员补助金25人次9.91万元;发放两参人员补助金18人18.33万元。五是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成功举办50人参与的非遗文化传承学习暨文艺骨干培训活动,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成功举办金水河镇2024年“乡村振兴杯”篮球比赛。积极配合承办金平县中越友好村寨交流活动和中越青少年交流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辖区内30支文艺队参与县内、县外各类惠民文艺展演30余次。对辖区内文旅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13次,镇文化站被评估定级为全国二级乡镇综合文化站。
(4)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绿色发展“新转型”。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促进乡村面貌更加靓丽。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压实312名护林员对辖区43万亩林地分片包保责任,督促开展巡林护林16200次,镇、村两级16名林长开展巡林护林264次。加强对进山人员管控力度,严防火源进山,在重点林区出入口设置森林防火卡点15个,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演练3期。办理林木砍伐审批274.23公顷,采伐蓄积2.12万立方米;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17397亩173.97万元;兑现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1000亩40万元。二是全面推进“河长制”。强化水利设施管护,定期巡检泵站、水池100余次,维修养护供水管道2500米,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聚焦“两污”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9个村民小组,完成卫生户厕化粪池建设4809座,覆盖率达95.11%。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2000余人次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等100余吨。镇、村两级河长实际巡河600次,巡河里程4697.17公里,巡河率均超100%。三是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落实落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提高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升农民环保意识,科学宣传病虫害预防监测知识,控制农药过度使用,引导农户地膜回收,有效缓解“白色污染”。2024年,开展果蔬农药残留检测253次。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8户落地见效,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个。
(5)我们不断加强社会治理,全力维护边境安全,高水平绘就平安建设“新画卷”。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边三好”重要指示精神,以构建“平安金水河”为目标,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扛牢为国守边重大政治责任。健全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工作机制,实行一天3次调度机制,动态调整19个联防所、2个抵边警务室护边力量,在关键点位布局24个执勤点、10个车辆查缉点,19名公职人员和128名联防员全天候坚守边境一线,12名界务员定期对界碑进行巡查,宣传边界法规和政策。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十户联防”机制、群防群治机制、举报奖励机制,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2024年,接处警429起,报立刑事案件6起,破获刑事案件12起,查处行政案件55起,登记列管外籍人员233人。二是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现线上线下普法互动融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持续加大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顺利完成各类重大节日重大会议等安保维稳任务,持续开展“三话六学”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武装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动员4名优秀青年应征入伍。大力开展爱国主义国防教育活动,累计覆盖2000人次,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特殊节日期间,积极组织对驻军、退役军人、参战老兵以及优抚对象的慰问活动,为辖区内驻地部队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按时、按量完成2024年民兵整组工作,全年配合辖区驻军联合巡逻4次,军民关系更加融洽。四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城镇燃气、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人、车、路”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路面管控、服务延伸和宣传劝导。设立消防“一队一站”,加强消防重点领域和“九小场所”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压实防汛责任,做实做细物资储备、预警监测、巡查防守、应急抢险和转移避险等工作,有效应对多轮次强降雨和极端天气灾害防御。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2024年,全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亡人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成功实现“摩羯”台风防范应对“零伤亡”,全年未发生自然灾害因灾伤亡或失踪事故,有力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我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实干担当,更大力度激发自身建设“新活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金水河实践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强化警示教育,依托周例会、干部职工大会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金水河镇警示教育基地146人次。二是敢于担当抓落实。坚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心无旁骛抓工作、谋发展,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政府工作的自觉追求,用推动发展的成果说话,以担当干事的实绩交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三是依法行政履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推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全力防范统计造假,健全完善《金水河镇人民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聚焦群众关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推动办理为民服务事项5682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522人次。顺利完成金垦社区的设立和接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1辆。(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林草局拨款购入森林消防车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83,876.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83,876.8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80,193.44元,增长8.1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招录10人,年初预算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83,876.87元,其中:本年收入14,383,876.8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83,876.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80,193.44元,增长8.1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招录10人,年初预算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83,876.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83,876.87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7,676.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9,743.44元,增长8.0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招录10人,工资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6,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50.00元,增长11.01%,主要原因分析:县级驻村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1(款)08(项)代表工作支出31,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
2.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740,577.53元,主要用于政府保运转工作经费支出及行政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3.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874,364.1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4.201(类)29(款)99(项)代表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团组织活动经费支出等。
5.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055,471.04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党委工资津贴补贴等。
6.201(类)3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848,388.62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7.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63,340.00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党代表活动经费、乡镇党校经费支出。
8.201(类)39(款)04(项)专项业务支出6,300.00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9.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9,231.4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行政单位退休工资发放等。
10.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52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发放等。
1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1,846.1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7,961.5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27,300.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经费支出。
1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5,680.5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1,645.4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045.12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7.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支出2,241,174.63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18.213(类)07(款)05(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598,146.08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1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743,884.6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303,6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616.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100,322.92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322.9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371,1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28.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801,971.72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971.72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1,846.18元。(其中:基本支出991,846.18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7,961.55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61.55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77,325.98元。(其中:基本支出477,325.98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2,740.16元。(其中:基本支出72,740.16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43,884.64元。(其中:基本支出743,884.64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704,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72,000.00元,项目支出32,800.0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76,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6,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53,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8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64,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4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6.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204,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52,042.24元。(其中:基本支出52,042.24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29,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00元,项目支出140,000.00元)
22.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283,151.40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51.40元,项目支出0元)
23.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3,219,286.08元。(其中:基本支出3,195,886.08元,项目支出23,400.00元)
24.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7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9,411.00元,增长9.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1,059.00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3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5,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2.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2.1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耕地图斑整改、森林防火等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此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7,842.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926.78元,下降2.87%,主要原因分析:响应政策,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水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41,926,005.36元,其中,流动资产11,800,335.64元,固定资产9,863,173.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2,777,873.6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7,484,622.6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084,33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39,510.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62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