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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县级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对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对进入交易中心交易项目提供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提取等服务,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3.县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主要职能职责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服务事项,指导申请人填报所需申请材料;依据本部门授权及政务服务操作规范实施政务服务;依据本部门授权,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政务服务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股、政务服务股、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非独立预算单位)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非独立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有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1)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坚持标准化引领、清单化落实,推行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等动态管理机制。印发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4期,36个部门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050项、行政许可事项236项、梳理便民服务事项112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负面清单75项。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
严格按照各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13个乡镇、94个村和7个社区电子政务外网100%覆盖;二是规范综合窗口的设置,设置综合咨询台3个,综合办事窗口20个、帮办代办窗口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16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个。
(3)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便利化
坚持线上线下同源、利企便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17%,全程网办率97.25%;二是大力推进集成办,2024年完成“一件事一次办”4237件、“高效办成一件事”1960件;三是加快推进跨域办,2024年实现“跨省通办”3174件(其中:新增22项358件);四是推行“一证即办”,2024年办件量116559件;五是积极推广政务服务“延时办、常驻办、就近办、帮代办、上门办、集中办”66364件,免费邮寄104件。
2.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1)落实制度,为招投标提供根本保障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金平县2024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考评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招标人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提升交易环境。
(2)创优服务,为企业投标减轻负担
持续实施“两禁止、两取消、一推行”,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降幅不低于50%的政策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2024年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4000.6万元,减免比例达83.62%;全县进入交易中心交易项目共有126家投标企业通过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参与投标活动,为企业释放投标保证金308万元。
(3)降本增值、为招标主体节约成本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落实远程异地评标交易场所、评标工位、评标专家“三随机”,截至目前接受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交易58个工位,主场24个工位。2024年进场交易项目48个,交易33242.19万元,预算价33677.13万元,增值资金466.65万元,节约资金499.59万元。2024年审核入围上架商品529件;审查入驻电子卖场供应商26家;全县各单位在“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采购订单总数295笔,实际采购金额共计1007.69万元。
(4)智慧监管,促进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督,对2024年项目常态化开展了3次“查问题、纠偏差”的巡检工作。自2024年5月1日起,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畅通招标投标项目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截至目前尚未接到投诉举报案件。
3.扎实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
紧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及时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并加强对工单转办、签收的提醒、督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件1544件,在办件29件,按时办结1515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82,971.4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82,971.4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39,025.59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项目经费开支。所以财务总收入比去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82,971.46元,其中:本年收入3,582,971.4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2,971.4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39,025.59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项目经费开支。所以财务总收入比去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82,971.4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582,971.46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971.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626.05元,下降1.40%,主要原因分析调出人员比调入人员工资基数高,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5,400元,下降44.1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项目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742,293.0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支出,职工工资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3,162.9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290.7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经费支出;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222.68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111.99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17.81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49,872.22元,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838,6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8,608.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60,140.72元。(其中:基本支出460,140.7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22,8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996.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660,955.80元。(其中:基本支出660,955.8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3,162.96元。(其中:基本支出333,162.96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290.74元。(其中:基本支出83,290.74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0,334.67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34.67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8,440.47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0.47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49,872.22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72.22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9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000.00元,项目支出33,000.0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4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5,000.00元);
13.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14.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6.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2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0,000.00元);
1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7,761.88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1.88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支出51,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1,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元,下降69.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元,下降69.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1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厉行节约降低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361.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8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未发生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108,647.13元,其中,流动资产3,551.81元,固定资产3,035,528.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9,566.5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3,913.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5,569.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423,3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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