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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057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9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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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股、规划股、矿政管理股、国土测绘与科技信息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

所属单位17个,分别是:

1.不动产登记中心(非独立预算单位)

2.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非独立预算单位)

3.土地整理中心(非独立预算单位)

4.城乡规划设计中心(非独立预算单位)

5.金河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6.金水河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7.勐拉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8.者米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9.铜厂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10.营盘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11.老勐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12.老集寨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13.阿得博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14.沙依坡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15.大寨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16.勐桥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17.马鞍底自然资源所(非独立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国土空间布局

一是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持续开展。《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4年5月22日获州人民政府批复,9月13日通过质检入库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正有序进行中,目前已形成金水河镇、勐拉镇、沙依坡乡、勐桥乡、大寨乡、阿得博乡的初步方案并处于组织听证阶段。二是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编制不断完善。《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已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并通过,待《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金平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启用后,结合内容修改完善后启用。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稳步进行。2023年9月18日选定了编制单位开展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初步成果,依据《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入库成果核对并细化底图底数,预计2025年4月底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和规划建设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委托技术公司同步编制《金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四是村庄规划有序入库。金平县9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任务,因金河镇广街村委会的集中建设区基本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编制,不再单独编制金河镇广街村委会村庄规划,其余92个任务村已全部完成备案入库。五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过渡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件,规划核实意见书2件。

2.紧抓耕地工作,筑牢耕地红线

一是耕地流出严格限制。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填报就地恢复595.1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533.60亩,一般耕地59.61亩;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填报就地恢复173.0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21.94亩,一般耕地51.15亩;完成云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指标入库7718.23亩。二是补充耕地扎实有效。完成了红河州金平县老勐等2个乡镇老勐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红河州金平县者米乡顶青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指标入库备案工作,产生新增耕地数量指标259.01亩、水田规模指标1020.52亩、粮食产能224297.82公斤。同时,扎实开展3个新建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均已获得州级立项批复,规划设计及预算资料均已通过专家评审,项目计划总投资7593.15万元。另外,金平县2024年验收整改涉及金平县者米等2个乡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和金平县勐拉等2个镇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2024年10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了验收意见,待补足缺口指标后下达验收批复。三是执法督查坚强有力。持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县161个问题,已整改156个(其中阶段性整改71个)。严格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成都督察局提取疑似图斑核实举证工作。2024年已下发893个卫片图斑,监测面积754.2亩,其中耕地面积为643.25亩,当下正处于核实工作阶段,待核实完成后,按照问题分类逐宗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并已完成成都督察局8个已提取疑似违法图斑核实举证工作。

3.时刻以人为本,强化民生福祉

一是织密地质灾害防护网。靠前指挥,组织地质灾害汛前巡查排查。全覆盖排查隐患点288个,摸清威胁4316户41768万人、威胁财产12亿元情况,安装了109个地质灾害隐患513套监测仪器,及时调整充实全县288个地质灾害监测点群测群防人员546人,形成了人防加技防的综合防治能力体系;主动作为,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完成金平县大寨乡中心小学、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工程、金平县老集寨乡团结村委会大田村滑坡治理项目;积极筹备金平县沙依坡中学女生宿舍北西侧滑坡应急治理项目、金平县沙依坡乡卫生院邮电所后方滑坡治理项目、金平县者米乡巴哈村委会东沙上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初步验收及金平县烈士陵园金平中学滑坡治理工程、金平县老集寨乡马撒斯村滑坡应急治理工程、金平县金水河镇南科村委会联防村南侧滑坡及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最终验收工作;积极对接申报31个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其中8处为整村搬迁,23处为零星拆除集中安置;加快推进金平县老集寨乡政府驻地滑坡泥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勘查可研设计已通过评审,待项目批复开展招投标。强化演练,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宣传培训。入汛以来,重点围绕“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怎么转、转到哪和转移人员管理”等六个关键环节,按照管用、实用原则,完善了“一村一方案”“一校一方案”,细化实化转移路线图、避险安置点,全覆盖组织开展以自然村为单位、教育系统以学校为单位的滑坡、泥石流、山洪灾害紧急转移避险演练,累计开展各类紧急转移避险演练1569场,受益人数达20万余人次。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共发放地灾防治宣传册5000余份,发放明白卡6000余份,运用村级“小喇叭”双语宣传45期·次,有效提高民众对地质灾害的防控能力和防灾意识;加强预警,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叫应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群测群防工作,并严格落实“1262”叫应机制,适时做到精准预警、快速调度、及时响应、提前防范,全县共发生灾情23起险情77起,按照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和“强降雨过程提前转移紧急避险”制度要求进行了叫醒叫应,并对“摩羯”台风影响乡镇提前启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其中金河镇枯岔河村,勐桥乡瓦窑新村、鸭塘、柏木山大寨,马鞍底乡闸门上寨等5个村组成功紧急避险转移,避免了368户1268人伤亡,得到省自然资源厅及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是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效率。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2024年共完成不动产登记2254件,其中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56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71份,查封登记79件,解封登记20件,注销(解压)登记223件;完成不动产查询220168人次(含贫困对象比对查询办件量),开出查询证明4146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理“一件事一次办”960件,“一窗受理+水电”外网转移登记318件,“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238件。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楼盘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全县29个问题小区、楼盘共办理2140件;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稳步开展林权交接工作。

三是牢固安全生产防线。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15次,检查矿山13座次,企业自查191次,排查矿山181座次,排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93条,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治92处,整改率达98%。重大安全隐患2处,并报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台风“摩羯”过境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26次,发现安全隐患22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常态化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依托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包片组织巡查1616次,出动人员3760余人次,出动车辆1605余台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6起,其中立案查处4起,不予立案2起,共处行政罚款11.5万元,没收矿产品1.4吨。严格按照“一井一策”和“三不留、一毁闭”原则,重新炸毁或永久性封堵20个各类废弃井口堵。收到违法举报线索6条,其中核查属实2条,已立案查处1起,移交林草局1起,其余4条核查不属实。

四是服务保障务实高效。一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与举报,着力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截至2024年10月15日,共受理协办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件共21件,办结19件,正在办理2件;解决上年遗留4件;办理行政应诉一审2件(其中败诉1件);二审1件,败诉件已按法院裁决(法院民事调解书)履行职责;未收到行政复议件;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二是认真办理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提高代表和委员满意度。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按要求面商,其办理结果中:A类3件(第107号建议、第110号建议、第112号建议),C类2件(第117号建议、第10号提案),其各代表对县自然资源局的办理态度及办理结果均为满意,办理质量评价较高。

4.坚持绿色发展,提升资源效益

一是提升生态修复效能。有序推进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年度涉及6座矿山6个图斑已完成县级验收,2024—2025年度涉及2座矿山3个图斑正在施工中;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我县涉及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27个,2022—2023年已完成修复20座,2024—2025年任务有2座已自然恢复、1座自然恢复正在准备销号资料,其余4座已纳入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正在组织实施;狠抓各级单位督察、审计发现历史遗留矿山反馈问题整改,金平县勐拉乡红岩采石场石灰岩矿、金平县金河镇黄家寨深沟石灰石矿、金平县金河镇火绳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3座矿山已纳入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正在组织实施,确保按期销号。督促指导20家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与保护方案,与22家签订了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编制《金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统筹形成布局分区上下衔接、建设安排合理有序的生态修复格局。

二是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组织矿山企业开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应公示探矿权项目32个、公示采矿权21个,公示率100%,已通过省厅抽查。提交统计报表采矿权34座,提交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34座,报送率100%,并上传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系统,已全部通过审核。完成34座采矿权开发利用直报底数确认、数据填报、数据审查。全年受理登记采矿权延续业务14个,已取得采矿许可证11个,正审批3个。探矿权6个,已取得勘查许可证5个,正审批中1个。组织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1次;新一轮找矿行动稳步推进,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在马鞍底开展超大规模离子吸附型稀土矿新一轮找矿行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推动生产矿山严格按绿色矿山的要求标准开发利用,持续巩固省级绿色矿山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金平县长安金矿成果,将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铁矿、金平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湾河铁矿纳入2025年计划申报名单。配合协助矿山复工复产,推动矿山生产2个。

5.坚持聚焦项目,要素保障提质增效

一是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编制了金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公示;金平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取得省人民政府用地批复;金平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金平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金平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金平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用地、金平县蔓金高速县城连接线建设项目、红河州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金平县疫情防控项目一期用地、金平县疫情防控项目二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部分)用地、金平县疫情防控项目二期(涉及基本农田部分)用地、难处理金精矿生物氧化湿法冶金项目等用地手续正在有序推进中;《金平县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已通过专家论证,待省人民政府批复。

二是土地供应平稳有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共划拨供地2宗,面积97.5935公顷;出让供地19宗,面积2.586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2118.2659万元;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工作,2024年下达金平县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基数4570亩,目前已处置1466.058亩,处置率32.08%。备案设施农用地29宗,总面积114亩。完成金水河滨河路旁四个地块、金水河镇那发中心大街一宗土地确权工作;完成金平烈士陵园土地确权工作,加快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

三是土地储备能力不断加强。完成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7份,《征地补偿安置公告》7份,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126份;为云南省强边固防建设项目金平县抵边联防所项目、金平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金平县人工影响天气建设项目、金平县农村供水专项行动等项目建设做好用地申请前期各项工作;完成兑现金水河镇那发中心大街3号云南锡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472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53.8786万元及金水河街陈树明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26万元;启动编制了《金平县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勐拉滨江花园建设项目、勐拉边防派出所等39个建设项目78.01197公顷已纳入计划中;《金平县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待下发执行;有序推进金平县农村供水专项行动项目、金平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及金平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14,241.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14,241.5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94,060.61元,下降24.23%,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减少,2024年13个项目纳入预算,2025年仅有6个项目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14,241.54元,其中:本年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14,241.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94,060.61元,下降24.23%,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减少,2024年13个项目纳入预算,2025年仅有6个项目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14,241.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14,241.54元,其中:基本支出9,614,241.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939.39元,增长5.15%,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新录用四名公务员,相应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65,000.00元,下降79.45%,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减少,2024年13个项目纳入预算,2025年仅有6个项目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6,482,475.2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经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53,915.6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职工的工资;

3.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686.4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职工的工资;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8,440.93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2,110.23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业年金;

6.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16,3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7.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4,7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普德忠的抚恤金;

8.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0,042.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9.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770.20元,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0.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310.27元,用于缴纳大病医疗保险;

11.220(类)01(款)04(项)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650,000.00元,主要用于金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项目、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及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征迁等工作;

12.220(类)01(款)06(项)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2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工作、金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腾退指标补充方案项目、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及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等工作;

1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696,330.7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

14.224(类)06(款)01(项)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05,000.00元,用于金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159,1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184.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989,367.56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367.56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383,5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3,572.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349,052.24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052.24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8,440.93元。(其中:基本支出928,440.93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2,110.23元。(其中:基本支出232,110.23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46,812.20元。(其中:基本支出446,812.20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89,317.36元。(其中:基本支出89,317.36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96,330.70元。(其中:基本支出696,330.7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59,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9,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28,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47,3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34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48,092.32元。(其中:基本支出48,092.32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65,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674,2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74,202.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4,7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8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16,3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3(类)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1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000.00元);

24.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8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8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6,700.00元,较上年减少3,300.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为增减变化情况,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275人次。

减少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6,700.00元,较上年增加6,700.00元,增长8.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为增减变化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700.00元,较上年增加6,700.00元,增长8.3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是:2025年比2024年地质灾害项目增多,如:受2024年摩羯台风影响,新增金平县金河镇枯岔河村委金枯岔河村泥石流应急治理项目等四处地质灾害治理点,需下乡查看灾害点情况,方便后续工作开展。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此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9,692.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352.24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录用4名公务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23,595,252.20元,其中,流动资产56,448,422.01元,固定资产3,030,81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2,695,825.77元,无形资产1,420,192.0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0,932,750.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178.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031809262820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