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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05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9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5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行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

(3)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行使人民防空、体育设施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整合的行政执法事项处罚权。

(7)负责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社区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全县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综合行政执法任务。依托“智慧城市”信息平台,承担县数字化城市综合执法职责。

(9)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县性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0)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11)负责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执法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政监管股、应急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职责,为实现金平县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作出一定的成绩。

1.党建引领成效明显。2024年局党组制定《中共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拟定《中共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第一议题选题计划》,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党组会议13次。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认真、严肃。截至目前,开展主题党日12次、党支部会议12次、支部党员大会8次、上党课5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通过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组织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政治责任,主动认领任务;对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2024版)》的通知,逐一进行自检自查,及时解散或退出僵死工作群。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一起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等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开展廉政谈话40人次。利用周例会、干部职工会议、主题党日、“三会一课” 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截至目前,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到金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参观1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次、通报学习违纪违法通报案例10次,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作风建设警示提醒7次,持续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根据反馈意见, 制定《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成效。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严格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杜绝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言论和信息,强化底线思维。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月分析研判、季度分析研判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月分析研判12次、季度分析研判4次。

2.市政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心系群众、融入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按照“疏堵结合”思路,采取“动态巡、常态管、勤普法”模式,落实“定人、定岗、定责”“高峰盯守,低峰巡查”,切实推进城区占道经营整治制度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共发现各类占道经营1358次,劝导告知商铺店外经营清理406次,劝导告知流动商贩952次。与商户签订“门前五包”承诺书938份,发放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告知书550余份。针对多次劝导仍不整改的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出《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份,罚款金额400.00元。发现并清理长期占用停车泊位“僵尸”车辆2辆。通过文明执法、耐心劝说、规范引导,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和管理效应。二是按照“健康县城”工作要求,围绕农贸市场周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县城区农贸市场长期性、反复性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有序、整洁的市场环境。积极服从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联合县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对五家寨临时交易点、金傣农贸市场、荣联农贸市场(赶集日)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引导群众进入农贸市场指定地点摆滩,遵守市场秩序。期间我局共派出执法人员192人次。通过联合整治,赶集日县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全面开展户外广告系统治理。系统治理源头防范,遵循“统筹规划、依法整治、一店一招、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从源头上严格审批,切实把好户外广告招牌审批关,确保“出生即健康”。强化执法整治,去存量,控新增,从源头上、根本上最大程度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实行“车巡+步巡”工作模式,摸清全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数量、位置、形式、规格和设置人等本底数据。识别重点排查对象并紧盯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共6次,共排查各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426块,其中破损、废旧且存在安全隐患91块,已整改32块,未整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共计59块。清理了各类非法小广告“牛皮癣”962处,清理横幅46条。清理乱堆乱放点25处,涉及面积37平方米。四是持续推进“城管进社区” 打通社区“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及时解决社区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更加富有成效,打通城市管理“微循环”,构建“城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制定《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城市管理进社区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在金沙社区发放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手册共200余份。

3.应急管理工作效果较好。一是扎实开展油烟防治工作。联合市监局、生态环境分局召集城区餐饮从业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法治宣讲会,进一步树立餐饮商户对油烟防治的意识,提高商户配合开展油烟防治工作的认识,发放法律宣传单800余份。实地深入排查,做到心中有底。截至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次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联合开展餐饮油烟行业摸底排查工作,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规排放油烟设备的餐饮企业,责令立即整改;对新进餐饮企业,督促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对设备定期进行清洁维护。共计出动联合检查人员 34人次,共排查餐饮门店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94户,现已安装150户,未安装38户,无需安装6户,共下发责令整改(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2份。二是小黄车整顿工作到位。强化安全基石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2024年开展进校园开展《道路安全法》和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共享单车宣传教育活动4次,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对三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公司存在管理不善造成乱停乱放影响城市市容违法行为问题进行整治,发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涉及车辆190余辆,行政处罚金额共计22,800.00元。对共享单车企业召开安全各项会议6次。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公司运营单车质量及办公环境安全检查5次。对乱停乱放及存在安全隐患车辆的检查32次,检查车辆共208辆。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走深走实。持续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聚焦能力素质、基层基础、重大事故隐患、行政执法、重点行业领域等方面,突出广告牌匾、占道经营等方面安全管控,坚持清单化管理、台账化推进,抓紧抓实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截至目前,开展安全生产培训2次,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9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次。

4.政策法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推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走深走实,深入剖析,规范工作流程,狠抓责任落实,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的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投诉件54件,其中46件已处理办结,8件交由其他单位处理,系统办结率达到100%。收到信访案件2件(重件),均已按法定程序办理。

2024年我局参加省级组织执法骨干培训3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8人、县级行政执法培训5人、单位内部全员培训2次,并结合周例会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经常性学习,执法队伍的整体法律素养明显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简易程序,结合《金平县城镇管理条例》等和我局职能职责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当场处罚决定书、扣押决定书、停止违规建筑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裁量标准进行处罚,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的住建领域未批先建项目行政违法案件共2件,已审查立案1件,结案1件,其余的1件正在审查过程中。

优化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限、许可收费进行清理简化,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机制、优化流程,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五减一优”专项行动,把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利企便民的重要抓手和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办理行政许可审批216件,其中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131件,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20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10件,其他临时性占道审批55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率为0。

5.调度中心工作走上正轨。按照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做好节假日应急值班工作。值班期间对办公区进行多次安全检查,全年未出现偷盗、火灾、泄密等安全事故。对城区各种突发问题进行处理处置,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比较强。认真统筹三个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全年共开展受理、分解、责任认定、跟踪督办等行政执法问题27件。加强调查研究,下沉到乡镇指导乡镇组建执法队伍建设工作3次,各乡镇执行队伍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四是按照职责分工转办举报、投诉、信访等案件54件。做到了有求必应,主应必回,局党组在市民心中地位越来越高,群众信任度越来越大。

6.执法大队工作成绩显著。一是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成效明显。按时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执法大队涉及云南省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行动问题三类共150个,占耕面积1886.08亩。即:审计指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问题43个,占耕面积242.82亩;2019-2023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95个,占耕面积267.65亩;总督办纳入审计问题12个,占耕面积1375.61亩。截至目前,已整改148个(其中阶段性整改71个),未整改2个,整改率达98.67%。持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在 2024 年已下发 893 个卫片图斑,当下正处于核实工作阶段,待核实完成后,将会依据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进而认真开展整改工作。2024年以来,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高压态势,共发现违法违规行为6起,其中立案查处4起,不予立案2起。收到违法举报线索6条,其中核查属实2条,已立案查处1起,移交林草局1起,其余4条核查不属实。二是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较强。加强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涉林涉草违法案件。今年发生火灾案共25起,其中行政案件22起,刑事3起;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针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等突出问题,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收集线索,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共办理野生动植物案件13起,涉案13人,处罚1.702万元;全年共办理由检察建议书10起,移交森林公安5起;处理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2024年累计办理群众举报案件5起,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7.中心工作开展扎实推进。一是配合做好县重点项目建设和“县城区自建房”清理整治工作。在岔河等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高速公路城北连接线建设项目办选派4名干部职工长期进驻开展中心工作,并在房屋拆迁工作中派出人员52人次协助开展工作。在彩虹村片区拆迁工作开展中。由我局牵头与县委办、残联共同负责94户,其中我局负责48户,已拆除45户,未拆除3户。在县城开发边界内自建房建设排查整治工作中。排查发现疑似违规建设自建房14起,下发《停止违规建筑告知书》3份,14起均已函告相关部门。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根据《金平县2024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截至目前,已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8轮,其中下沉到老勐镇6轮,结合职能工作在县城区开展普法2轮,期间开展法治宣讲10场1226人次,法律知识培训11场76人次,解决村民土地矛盾纠纷问题1件。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宣讲,守护青少年成长。以“民法典相伴,护航你成长”为主题进行专题宣讲,覆盖全校840名学生和61名教师。开展一对一普法模式,提升村级法律明白人素养。对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对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等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普法。三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多次组组织干部职工到挂构村铜厂乡达绕村开展工作。干部职工加强与挂联户沟通交流,提升人居环境卫生,动员外出务工,增加农户收入。带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培养户明白人。为今天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打下良好基础。四是积极参加全县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县级分工,我局负责东安巷片区。针对片区卫生,局党组建立卫生打扫制度,按时间节点,定期和不定期到所负责的卫生片区打扫卫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0.00元、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4辆。(超编原因主要是我部门日常电瓶巡逻车辆2辆,向地方租赁2辆油车作为日常执法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62,679.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62,679.7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2,632.22元,增长9.0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加,以及职责职能变动,增加了各项执法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62,679.74元,其中:本年收入3,662,679.7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62,679.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2,632.22元,增长9.01%。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62,679.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62,679.74元,其中:基本支出3,562,679.74元,增加202,632.22元,增长6.03%,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加,以及职责职能变动,增加了各项执法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4,64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0,625.3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156.3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类)08(款)01(项)抚恤金支出5,460.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6,236.6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6.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064.2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600.72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782,427.5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相关工作及业务经费支出等。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40,468.9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761,5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761,592.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576,921.72元。(其中:基本支出576,921.7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32,94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4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532,448.40元。(其中:基本支出532,448.40元,项目支出0.0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0,625.30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25.30元,项目支出0.0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156.32元。(其中:基本支出80,156.32元,项目支出0.0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4300.93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00.93元,项目支出0.0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415.52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5.52元,项目支出0.0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40,468.97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68.97元,项目支出0.0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17,5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3.302(类)06(款)电费支出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4.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5.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6.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7.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6,704.58元,(其中:基本支出16,704.58元,项目支出0.00元)

18.302(类)2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73,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3,4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5,4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6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2,000.00元,下降19.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巩固国家卫生县城达到预期成果,减少来访人员的接待等践行厉行节约,减少接待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本年度和上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均未预算和支出,故无增减情况,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2,000.00元,下降52.38%,国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巩固国家卫生县城达到预期成果,减少来访人员的接待等践行厉行节约,减少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00元,均未增减预算和支出,故无增减情况,与2024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均未增减预算和支出,故无增减情况,与2024年预算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此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5,504.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091.07元,下降32.8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部门各项职能职责变动,同时加大力度对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宣传等案件查处,违章建筑等到控制,导致经费比上年度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28,203.46元,其中,流动资产241.39元,固定资产312,3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479.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4,449.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89,6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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