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08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平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工作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金平县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及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保惠民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卫生应急工作和疫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母婴保健工作和专项技术的实施。
乡镇卫生院是乡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枢纽,它在乡村承担着政府的卫生行政职能。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大寨乡卫生院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门诊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财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金平县大寨乡卫生院全院职工在局、院领导的领导下,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母婴保健管理,规范妇幼保健工作及预防工作;完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工作,确保了数量和质量得真实性。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本院门诊、住院业务收入为1159,755.31元,认真完成上级各部门交给的工作和任务。
2.单位主要事业成效:
(1)挖掘潜力,提高服务质量,创收利润。年初制定责任目标,结合单位实际,围绕责任目标,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各项目标责任。重视人才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引进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增收利润。
(2)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政策,提高人民的思想意识,转变观念,落实好城乡居民医疗的各项政策。
(3)全年门诊人次为23105人次。编制床位:20张,实际开发床位数20张,全年出院人次:194人。出院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970床日。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签约人数6811人,完成全乡签约总人数的51.3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4185人,签约率为67.57%;老年人签约1112人、签约率93.44%;孕产妇签约129人、签约率65.48%;儿童签约779人、签约率75.26%;残疾人签约274人、签约率83.0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2人、签约率100%;高血压签约1118人、签约率98.24%;糖尿病签约172人、签约率97.72%;严重精神患者签约104人、签约率79.38%;肺结核签约29人、完成率93.54%;全乡签约6811人,通过入户体检、政策宣传、基本医疗、电话服务等多种方式完成了履约,做到了“签约一人、履约一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此车为医用救护车,无公务用车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42,646.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2,646.5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3,00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17,636.49元,增长119.51%,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我单位事业收入纳入年初预算,同时人员工资调整,以及工作及业务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2,646.55元,其中:本年收入2,542,646.5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2,646.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636.49元,增长0.70%,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以及工作及业务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42,646.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42,646.55元,其中:基本支出2,535,846.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17.49元,增长0.6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以及工作及业务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2.00元,增长5.95%,主要原因分析家庭医生签约县级劳务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8,625.8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
2.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074.05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768.51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9,516元,用于单位死亡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5.210(类)03(款)02(项)乡镇卫生院支出1702,603.62元,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人员经费支出。
6.210(类)03(款)99(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4,400.00元,用于乡村医生补助支出。
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904.39元,用于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48.64元,用于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85,305.54元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569,5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9,53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16,3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6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47,461.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461.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844,659.84元。(其中:基本支出844,659.84元,项目支出0.0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074.05元。(其中:基本支出247,074.05元,项目支出0.0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768.51元。(其中:基本支出61,768.51元,项目支出0.0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18,904.39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04.39元,项目支出0.0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5,258.13元。(其中:基本支出25,258.13元,项目支出0.0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85,305.54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05.54元,项目支出0.00元)
10.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6,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6,800.00元)
11.302(类)28(款)工会经费13,781.29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1.29元,项目支出0.00元)
12.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站支出2,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3.302(类)02(款)退休费支出166,225.80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25.80元,项目支出0.00元)
14.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37,1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4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我单位2024、2025年均无该项经费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4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我单位2024、2025年均无该项经费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2024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单位2024、2025年均无该项经费支出预算。同时,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现有车辆为医用救护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情况。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资产总额5,041,561.56元,其中,流动资产1408,830.09元,固定资产3630,864.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66.9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7,014.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08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