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3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我部门基本职能主要有: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为农服务的初心使命,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供销合作社行业发展、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项目建议,推进服务“三农”重大政策制定和重要项目建设。
(三)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四)指导乡镇、村基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五)指导乡镇、村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和对社会团体的监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六)指导乡镇、村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与预算公开保持衔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财务股,安全统筹股。与上年度比较无变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理论武装。截止2024年12月底,共计组织学习43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次,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8次。
(二)全面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截止12月底,各支部累计召开支委会37次,党员大会15次,主题党日活动36次,上党课15次。春节期间慰问离退休人员77人,共计发放慰问金15,300.00元;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截止12月底,共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活动4次,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2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组织学习纪委各种案例通报18次;
3.全面开展从严治社工作。截止12月底共计召开党组会议21次;
4.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截止12月底,党组共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2次,研判系统内的意识形态风险12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9次。
(三)建立完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
1.强化社有资产管理。2024年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对现有资产梳理登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其中对老集寨乡供销社资产重新登记资产684平方米。认真清理闲置资产,资产利用率达98.4%;
2.强化供销服务功能。截止12月底,与金平勐拉割胶用品专卖店、金平勐拉明峰农资经营部、金平县勐拉供销社小钟农资经营部、勐拉供销社农资门市签订了开放办社协议,开展业务合作,不断扩大供销服务群众的范围,壮大服务队伍。
(四)积级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1.截止12月底,县社领办创办的138个专业合作社,吸收入社成员21566户,其中农民成员21097户,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13700亩,发展热带水果、种养殖、中草药等多种产业,为解决我县“一老一小”“家门口就业”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6家优秀合作社获得县级奖补资金600,000.00元;
2.进一步拓宽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目前共有8个合作社(公司)16个农产品上架“832”平台,2024年累计销售额达106.73万。各个合作社通过各类线上销售平台,截止12月底,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29,370,000.00元;
3.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和挂钩村的帮扶。筹集资金25,000.00元支持挂钩的老勐镇苦竹林村委会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科技培训、人生果补助等工作。
(五)扎实抓好安全生产。
1.截止12月底,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4次,开展复工复产安全培训1次30人,开展安全检查和食品安全检查13次,专项检查2次,检查部门50处,整改率100%。配合应急、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3次。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截止12月底,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1次,发放围腰50件,宣传册200余份,手提袋150个。起草下发《金平县供销社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与城区租赁户签订消防承诺书24户,与生产企业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8家。
(六)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巡审工作整改。
1.配合完成供销系统审计工作。审计反馈的27项,其中反馈至县联社整改问题15项,目前共完成审计问题整改10个,其余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2.积极配合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在接受询问和汇报工作时,实事求是,不隐瞒、不谎报。此次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8个、基本完成整改7个。
(七)扎实开展监事会工作。截止12月底,县社对外交部扶贫“产业扶持”基金2,443,800.00元共发放借款5笔1,600,000.00元,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八)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情况。县供销社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条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领导及干部职工干部撰写心得体会5篇、集中学习16次、读书班研讨交流1次、讲党课3次,传达学习了“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了各种典型案例,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醒大家,做到警钟长鸣。
(九)县委政府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1.消费帮扶工作。2024年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29,370,000.00元;
2.基层党建领办合作社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农科局负责全县优质合作社(公司)申报指导工作,完成上报州社优质社10个;
3.国家安全工作。利用标语、电子显视频等传统阵地和传统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共计2次,利用机关微信工作群、基层供销社交流群等开展法制宣传共计2次;
4.平安建设及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对综治维稳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行了传达,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5.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专班,摸清底数,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截止12月底共计开展检查7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01-11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为空。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收入合计1,748,840.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8,840.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631.33元,下降3.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631.33元,下降3.5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根据县组织部《关于曹文元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49号)文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翁自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人社退〔2024] 10号退休的通知)文件,本年度退休2人。故2024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支出合计1,748,840.37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840.37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631.33元,下降3.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581.33元,下降3.51%;项目支出减少1,050.00元,下降100.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根据县组织部《关于曹文元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49号)文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翁自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人社退〔2024] 10号退休的通知)文件,本年度退休2人。故2024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8,840.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2,531.3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309.03元,占基本支出的6.65%。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04,066.42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4,538.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8,840.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4,631.33元,下降3.56%,完成年初预算的61.86%。主要原因是根据县组织部《关于曹文元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49号)文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翁自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人社退〔2024] 10号退休的通知)文件,本年度退休2人。故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64.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完成年初预算的84.26%。主要用于2024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基本工作经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支出8,804.03元,退休支部春节慰问退休党员支出4,5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组织部《关于曹文元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49号)文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翁自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人社退〔2024] 10号退休的通知)文件,本年度退休2人,故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存在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1,46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8%,完成年初预算的36.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683.36元,职业年金缴费158,097.29元,抚恤金65,76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组织部《关于曹文元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49号)文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翁自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人社退〔2024] 10号退休的通知)文件,本年度退休2人,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67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完成年初预算的65.4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463.00元,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08.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组织部《关于曹文元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49号)文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翁自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人社退〔2024] 10号退休的通知)文件,本年度退休2人,卫生健康(类)支出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34,55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7%,完成年初预算的78.11%。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033,968.19元,办公费14,979.00元,工会经费4,995.00元,其他交通费用76,4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组织部《关于曹文元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49号)文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翁自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人社退〔2024] 10号退休的通知)文件,本年度退休2人,故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存在差异。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7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完成年初预算的77.6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18,78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县组织部《关于曹文元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49号)文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翁自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人社退〔2024] 10号退休的通知)文件,本年度退休2人,故住房保障(类)支出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0.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接待管理,严把接待费支出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接待管理,严把接待费支出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309.03元,比上年增加5,794.35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支付2023年度未及时支付的平台公务用车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耗材及报刊杂志费支出14,979.00元,职工差旅费支出4,211.00元,平台公务用车费支出76,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7,017.42元,其中,流动资产27,017.42元,固定资产0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0元,在建工程00.00元,无形资产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5.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我部门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部门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003200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