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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187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77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综合股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行政中心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承担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分配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租赁等有关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二)服务保障股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业务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三)物管绿化股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县级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四)电子会务股承担县级行政中心会议室的管理及县级行政中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五)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主要职责职能是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运行监控和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司勤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县内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调研、重大公务接待、大型会议、外事活动等公务活动用车保障服务。负责县级车改部门的公务出行:各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工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开展公务活动;具有执法职能无执法执勤车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综合股、财务股、物管绿化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服务保障股、电子会务股、公车管理股、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1个: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4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机关组织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共开展支部“第一议题”学习25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10次。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党支部战斗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意识。2024年,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支部工作1次,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10次,讲党课5次,主题党日12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三是聚焦党建引领,扎实开展活动。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月31日,党支部在职党员化身圆梦人,纷纷认领金水河镇乌丫坪留守困境儿童“微心愿清单”中的“微心愿”,为留守学生儿童送去了10份心愿礼物。7月1日,开展“七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1次;在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河湖治理、交通安全劝导等各项工作中靠前站位、主动作为,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强化党纪学习,提升守纪意识。制定“党纪学习教育计划”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2次,宣讲1次,纪律党课1次,观看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片2次。通过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使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二)强化科学管理,公务用车安全出行。一是建立联动机制,抓实公务用车管理。下发《关于排查清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公务用车的通知》《金平县开展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及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县车管所对全县公务用车涉及检验的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以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为依托,针对在系统内发现的突出问题成立监督检查组,深入部分乡镇及部门通过谈话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和核实。目前,我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和使用等相关规章制度都逐一落实,制度执行力不断提升。二是强化调度管理,车辆保障高效规范。按照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完成了车辆划拨4辆、变更1辆。保障突发应急事件、接待调研、日常公务活动等公务用车2519辆次,安全行驶里程700107公里。实行人车捆绑机制,重点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工作纪律、车辆维护等进行一对一捆绑,常态化做好公务用车日常维护,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扛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专项整治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根据《金平县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 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金平县开展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私车公修”“私油公供”“公车私用”等问题。分解为自查自纠、分析研判、总结报送、整改提升多个阶段推进,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建章立制,公务接待优质规范。一是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公务接待流程。起草《金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印发《金平县机关事务局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暂行)》《金平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到金水河出入境边境检查站、对新录用公务员事业人员等开展公务接待知识培训,到各乡镇和部门对国内公务接待新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开展指导。全县党政机关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执行,全县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坚持服务创新,提升后勤服务水平。充分挖掘金平资源、民族文化内涵,开发特色主题餐桌摆台,将文化元素贯穿于公务接待全过程,优质高效保障全国政协工作组、外交部联合工作组、北京大学“东方奖学金”学员代表团等接待50余场,协助指导县级各部门完成公务接待70余场次,完成全县大中小型会议登记350余场次,会务服务保障280余场次。三是强化服务技能,提高会场保障效能。抓实办会单位会场使用申请登记制度,在两会等重要会议服务期间,提前组织会议服务培训,多次开展实操演练,强调服务礼仪,细化服务标准,统一会务服装,提高服务技能,充分展现得体的会议服务形象,有针对性地做好主席台领导个性化茶水服务。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视频会议保障服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政务视频会议系统全链条保障不缺位、不失位。

(四)强化资产管理,优化办公资源配置。一是摸清资产底数,优化资源配置。主动对接,安排专人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跟班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积极参与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多次一起商议国有资产盘活、闲置处置等事宜,针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将原乡村振兴局、原卫健局等4栋闲置楼宇情况报上级部门,2024年机构改革以来,将原乡村振兴局调剂与农科局合并办公,将原林草局会议室、资料室调剂给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将原水务局三楼调剂给检疫检测所办公,共调剂办公用房面积600余平方米,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000余平方米。二是聚焦集中统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的目标要求,制定《金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金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全县79家(含13个乡镇和金平农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共测绘面积15.5万余平方米数据已经全部精准录入,顺利接入省级管理系统,全县办公用房实现以图管房、图数结合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 “全省一张网”目标。

(五)强化节俭风尚,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先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管理。制定《金平县<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印发《金平县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方案》《能源统计管理制度》等,对各单位能耗指标进行排查,成立节能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在机关食堂开展以“拒绝‘剩’宴”,一起‘光盘’”为主题的光盘行动。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示范引领。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通过行政中心电子屏、出租车显示屏等方式宣传节能主题标语3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海报及倡议书500余份,公勺公筷100余套。积极推荐县委统战部、县政务局申报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机关事务局积极申报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已完成初审评估。

(六)强化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后勤保障能力。一是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以“统一时间、人人参与”的原则,组织全局服务保障人员工作日每早半小时开展健身塑性、仪容仪表提升等活动,激发服务保障人员提升职业技能、争做学习型人才的积极性。二是健康科学配餐,打造营养食堂。围绕合理膳食、根据时节的变化不断更新制定每周营养食谱,制作菜品征集板和意见薄,确保每日食谱能够满足大家的需求,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大屏电视进食堂大厅,用餐之余接收精神食粮,大力提升干部职工幸福感。三是开展越语学习,提升外接水平。积极组织全局后勤保障人员全员参与到全县举办的越南语培训班学习,在机关事务局内部制定越南语学习手册,将越南语学习纳入每周学习例会内容,加强日常用语,接待引导,特别是特殊菜肴介绍等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外事接待水平。强化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后勤保障能力。四是主动申请参与,进京宣传特色。选派一名副局长带队,机关食堂厨师一行4人前往北京参加外交部食堂首次举办的云南两县“美食周”活动,积极提前谋划和筹备,通过金平的产业文化和民族特色精心挑选五道美食进京部委,旨在通过美食的力量,传递边疆人民的问候。

(七)强化公共管理,筑牢安全优质办公环境。一是加强隐患排查,规范办公环境管理。联合物业公司、维保单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大楼进行专项检查,对水电设施、消防、电梯、从人员执勤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行政中心来访办事的群众逐一进行有效证件登记,对信访、闹访群众及时疏导并报告对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安全演练,筑牢办公安全防线。6月25日,邀请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地震局等部门在行政中心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普及反恐、消防救援、地震避震等业务知识。同日,组织进驻行政中心29家单位800余人,开展地震、消防、反恐等综合实操演练,为筑牢行政中心安全防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公开01-15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空表 。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491,266.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1,266.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2,663.56元,增长1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2,663.56元,增长11.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金人社专发〔2024〕88号调入2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491,266.25元。其中:基本支出3,105,063.29元,占总支出的41.45%;项目支出4,386,202.96元,占总支出的58.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2,663.56元,增长11.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7,363.54元,下降7.93%;项目支出增加1,010,027.10元,增长29.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金人社专发〔2024〕88号调入2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5,063.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2,735.57元,占基本支出的43.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2,327.72元,占基本支出的56.4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12,300.0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4,0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6,202.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0,027.1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经费,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金财行〔2024〕27号事业运行经费26,433元,用于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等。

2.金财预〔2024〕15号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工作补助经费418,860.91元,用于支出维修费848,500.91。

3.金财行〔2024〕27号行政中心运行及干部周转房保障经费15,000.00元,用于支出行政中心运行工作经费15,000.00元。

4. 金财行〔2024〕80号行政中心提升改造电力保障项目缺口资金200,000.00元,用于支出行政中心电力提升改造资金200,000.00元。

5.金财行〔2024〕27号干部周转房保障经费28,799.61元,用于干部周转房业务委托费28,799.61元。

6.金财行〔2024〕27号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经费1,248,400.00元,用于行政中心业务委托费1,248,400.00元。

7.金财行〔2024〕27号县行政中心电费经费369,617.62元,用于支出行政中心电费369,617.62元。

8.金财行〔2024〕27号县行政中心水费经费45,792.60元,用于支出行政中心水费45,792.60元。

9.金财行〔2024〕43号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工作经费503,659.22元,用于支付平台驾驶员差旅费503,659.22元。

10.金财社发〔2024〕23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用于支出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经费1,000,000.00元。

11.金财行〔2024〕149号行政中心会议室电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资金100,000.00元,用于支出行政中心20楼会议室电子设备及监控设备提升改造资金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1,266.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42,663.56元,增长1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5%。主要原因是根据金人社专发〔2024〕88号调入2人,调出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46,62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0%。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疫情防控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100410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款为项目资金,包含:金财社发〔2024〕23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个项目,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67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3%;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在编人员调入,经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4,70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5%,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97%,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100410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款为项目资金,包含:金财社发〔2024〕23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个项目,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2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完成年初预算的89.83%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人社专发〔2024〕88号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0元,决算为2,247,67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6,850.19元,增长17.0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0元,决算为2,247,672.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不足,支付上年度部分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未及时支付部分费用,支出加大,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3,603.96元,增长1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753.77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6,753.77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7,67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6,850.19元,增长17.0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0元,决算为2,247,67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不足,支付上年度部分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未及时支付部分费用,支出加大,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3,603.96元,增长1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753.77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县级车改部门的公务出行、各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工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开展公务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等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1,692,183.09元,其中,流动资产537,186.34元,固定资产1,154,996.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9,371.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7,084.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3,7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5,40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

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指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各项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经济建设等诸多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

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政府采购

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77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