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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19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能:一是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路检路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查验和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安全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处理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办理好“五小”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年度审验业务,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的考试及上级车管部门委托的其它车辆、驾驶员管理;四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做好重大交通警卫工作;五是配合治安、刑侦等部门,做好打盗抢机动车及其他公安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按照金室字〔2024〕23号、金室字〔2024〕24号、金公党〔2025〕5号文件,内设机构涉密,不公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部署强推动。上级领导多次到交通警察大队指导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任务分工,凝聚工作合力,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路面查处,务实举措强管控。2024年,交通警察大队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攻坚行动为主线任务,全面开展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百日攻坚,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未成年人交通违法整治,夏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强源头管理,凝心聚力强攻坚。按照“不漏一处、不漏一车”的工作要求,对辖区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详细登记,挂图作战,全面建立报废车辆登记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重点车辆出行轨迹较少、无法设置拦截点的情况,联合乡镇派出所,辗转香蕉地、橡胶地、庄稼地、深草丛等地方进行摸排、走访、调查、查缉,并对车主宣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需要承担的责任,对同村群众形成极大震撼,起到警示教育的良好作用。

(四)强化下乡服务,落实便民举措。一是持续推进警邮合作,由乡镇邮政点收取摩托车注销办理材料,统一交交通警察大队车管办理,减少群众来回跑。二是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安局严格按照省、州级管理部门下发的《关于积极开展摩托车下乡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与红河州车管所对接引进有培训资质和可靠信誉的驾校(金成驾校)进驻金平县开办驾驶技能培训中心及建设考场。目前,已在者米乡、勐桥乡和勐拉镇建成了三个标准化的摩托车便民考场。三是通过摩托车销售企业带动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的建设,以“一个站点”覆盖一个片区的建设模式,在县城区、勐拉镇、老勐镇、大寨乡渡口村委会新增4家社会服务站,现全县共有5家车驾管社会服务站(金平旭日车驾管社会服务站、金平红旗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勐拉裕兴车驾管社会服务站、老勐隆盛车驾管服务站、渡口金骑士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四是推进摩托人工检测下乡,每月15日、30日在勐拉镇开展摩托车人工检验。极大地减少群众往返进城的时间和交通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增强了公众对车驾管服务的满意度。

(五)强化部门协同,锚定风险强整治。一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十百千”工程等各项行动工作要求,联合交通、运政、公路等部门深入辖区普通国省道,县、乡、村公路,以平交路口、穿村过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开展全面排查,对路侧护栏、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等设施缺少和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对短时无法实施生命安全生防工程的,积极采取“应急三堵”措施。二是客货运企业检查。对辖区重点客货运企业、校车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及时了解掌握重点企业车辆及驾驶人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车辆和驾驶员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三是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排查。联合教体、学校,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摸排学生驾驶机动车情况,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六)扩宽宣传渠道,营造安全氛围。交通警察大队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九个万”警示宣传活动,不断延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触角,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全面确保案例“全”、内容“精”、亮点“多”、构思“巧”、工作“实”,逐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采用“普通话+少数民族语言”的方式,走村入寨,通过与群众“唠家常”“算经济账”等方式,真真切切地把交通安全知识讲到群众心里去,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01-13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8,265,92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5,927.78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8,089.71元,下降11.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8,089.71元,下降11.0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1.根据金公政〔2024〕3号调入2人,金组干调〔2024〕65号、金组干调〔2024〕3号调出2人,红河州委组织部调〔2023〕第1-58号于2024年1月执行调出1人,存在人员调动,有关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减少;2.根据厉行节约原则,缩减办公费、维修维护费支出;3.本年度无车管所物质款资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8,265,927.78元。其中:基本支出4,288,074.50元,占总支出的51.88%;项目支出3,977,853.28元,占总支出的48.1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28,089.71元,下降11.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7,407.06元,下降7.89%;项目支出减少660,682.65元,下降14.2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根据金公政〔2024〕3号调入2人,金组干调〔2024〕65号、金组干调〔2024〕3号调出2人,红河州委组织部调〔2023〕第1-58号于2024年1月执行调出1人,存在人员调动,有关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减少;2.根据厉行节约原则,缩减办公费、维修维护费支出;3.本年度无车管所物质款资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88,074.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49,348.65元,占基本支出的89.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8,725.85元,占基本支出的10.2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02,597.3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3,090.8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7,853.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544,118.95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办公费、备装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3月辅警工资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发放。

3.6月辅警工资经费项目经费298,088.87元,主要用于发放辅警工资。

4.2024年调整预算安排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264,441.00元,主要用于发放辅警工资和缴纳辅警保险。

5.2024年调整预安排(第一批)资金项目经费36,107.43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办公费支出。

6.2024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445,985.48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车辆运维、人员差旅费、辅警保险等。

7.辅警经费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发放。

8.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89111.55元,主要用于维护日常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辅警工资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5,927.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28,089.71元,下降11.06%,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途追加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月辅警工资经费、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调整预安排(第一批)资金、6月辅警工资经费、2024年调整预算安排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辅警经费、2024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264,57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9%,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1%。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办公费、辅警工资和保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信息化建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途追加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月辅警工资经费、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调整预安排(第一批)资金、6月辅警工资经费、2024年调整预算安排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辅警经费、2024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资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43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完成年初预算的85.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记实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公政〔2024〕3号调入2人,金组干调〔2024〕65号、金组干调〔2024〕3号调出2人,红河州委组织部调〔2023〕第1-58号于2024年1月执行调出1人,人员变动基数不同导致差异。

9.卫生健康支出196,20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完成年初预算的71.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公政〔2024〕3号调入2人,金组干调〔2024〕65号、金组干调〔2024〕3号调出2人,红河州委组织部调〔2023〕第1-58号于2024年1月执行调出1人,人员变动基数不同导致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296,7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公政〔2024〕3号调入2人,金组干调〔2024〕65号、金组干调〔2024〕3号调出2人,红河州委组织部调〔2023〕第1-58号于2024年1月执行调出1人,人员变动基数不同导致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9,478.00元,决算为209,80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194.44元,下降27.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478.00元,决算为209,807.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194.44元,下降2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9,478.00元,支出决算为209,80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194.44元,下降27.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478.00元,决算为209,80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减少车辆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194.44元,下降2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减少车辆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725.85元,比上年减少101,520.72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1.根据厉行节约原则,缩减办公费、维修维护费支出;2.人员调动,其他交通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的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234,062.63元,其中,流动资产859,077.57元,固定资产2,143,985.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0,999.2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875.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1,636.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260.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270.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260.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1,260.3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我部门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部门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