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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19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草本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并督促贯彻执行;部署、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县公安工作。2.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组织、指导、参与防范、处置、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恐怖主义和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搜集、研判涉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及违法犯罪等领域的情报信息;健全完善情报体系,规范情报信息流转,实施情报支撑和引领警务、勤务工作的战略。4.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预防、制止和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活动,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的行为。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服务活动;指导调解处理民间纠纷,指导、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社会面巡逻防控,担负特定的安全保卫和武装巡逻执勤任务;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物质,管理易制毒化学品。7.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业和场所;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金平期间的属地安全警卫工作。9.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10.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11.管理户政、国籍、难民、出境入境事务;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有关事务;管理在中国境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12.羁押、监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执行刑罚,执行强制医疗 ;管理金平县看守所。13.指导监管被行政拘留、被采取行政强制性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金平县拘留所。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活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工作。15.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涉网案件的侦办工作;开展信息通信、指挥调度、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16.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警务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1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领导干部、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组织、指导、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公安队伍违纪案件。18.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19.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7个内设机构,按照金室字[2024]23号、金室字[2024]24号、金公党[2025]5号文件,内设机构涉密,不公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5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6辆,实有车辆3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底线思维,高质量捍卫政治安全。

2.坚持打防结合,高水平守护边境安定。

3.保持严打态势,高强度严打违法犯罪。

4.坚持问题导向,高规格维护社会稳定。

5.筑牢安全防线,高标准维护公共安全。

6.优化便民举措,高效率服务社会发展。

7.严格规范执法,高品质推进法治建设。

8.强化队伍管理,高要求严抓内部安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2024年度收入合计62,980,610.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15,408.51元,占总收入的99.9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5,202.13元,占总收入的0.1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76,950.96元,下降7.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44,917.7元,下降7.9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67,966.74元,下降87.77%。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项目减少,具体内容敏感,不详细列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62,980,610.64元。其中:基本支出46,282,705.46元,占总支出的73.49%;项目支出16,697,905.18元,占总支出的26.5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76,950.96元,下降7.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07,040.28元,下降11.83%;项目支出增加762,122.58元,增长4.7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是2024年人员减少,对应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具体内容敏感,不详细列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282,705.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611,599.70元,占基本支出的92.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71,105.76元,占基本支出的7.9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29,094.62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9,737.1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97,905.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965,996.05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金平县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966,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2.金平县边境立体化防控建设技防供电系统项目(疫情防控)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3.金平县边境拦阻设施技防(圈层防控)项目经费999,996.05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4.金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项目经费10,731,909.13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15,408.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与上年相比减少4,976,950.96元,下降7.33%,完成年初预算的110%。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级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划拨10,731,909.13元,项目建设经费划拨5,965,996.0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3,394,76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7%,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员工的工资级别调整,人员变动。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8,63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完成年初预算的72.4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12,56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完成年初预算的71.4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9,44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完成年初预算的92.19%,主要用于住房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0元,决算为918,38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502.72元,下降3.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8,000元,决算为918,385.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96%,完成年初预算的3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502.72元,下降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0元,决算为918,38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502.72元,下降3.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8,000.00元,决算为918,38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紧跟中央政策,提倡过紧日子,2024年无新公务用车购置车,以前年度购置公务用车大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502.72元,下降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紧跟中央政策,提倡过紧日子,2024年无新公务用车购置车,以前年度购置公务用车大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1,105.76元,比上年增加155,964.91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2024年日常办公、水、电及其他委托业务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委托业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资产总额13,1661,026.72元,其中,流动资产2,832,099.96元,固定资产27,379,096.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1,352,678.08元,无形资产97,151.9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33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33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32,591.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6,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28,542.7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7,688.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收入决算:记录和反映该部门在预算年度内实际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拨款、服务收费、罚没收入等。

三、支出决算:记录和反映该部门在预算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