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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20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老勐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一般公共预算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老勐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政府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人民政府)。分别是:

1.政府机关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转型促升级,产业发展生机盎然

——全力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精神,主动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通过夯实基础、网格管理、细化责任、上下联动、严督实导,群策群力抓好国土综合整治指标验收入库工作,新增水田425.47亩、水浇地220.3亩。走好耕地流出和卫片执法图斑排查整改“四子棋”,全力以赴推动耕地流出和卫片执法图斑排查整改取得实效。2024年完成排查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图斑1,216个5,765.5亩,2023-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440个3,227.66亩,排查完成率100%;整改恢复国家级永久基本农田图斑371.2亩,完成率在13个乡镇和金平农场中位居首位;扎实推进卫片执法图斑整改工作,严防“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全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传统优势产业健康发展,2024全年完成稻谷、玉米、大豆、花生等传统产业种植32,545亩,产量达500万公斤。蔗糖产业不断发展,2024年完成甘蔗入榨989.65吨,兑付产量补贴4.98万元;推广种植甘蔗364.23亩,兑付种植补贴14.64万元。积极培育新型支柱产业,着力构建高、中、低海拔带立体产业发展布局,高海拔地区发展三七、重楼、黄精、板蓝根等中草药种植;中海拔地区发展冬季人参果、香椿、木薯等产业;低海拔地区推广种植冬早蔬菜、西瓜、香蕉、橡胶等产业。2024年推广中草药种植5287亩、冬季人参果1,055亩、香椿246亩、木薯5,829亩、冬早蔬菜1,000亩、西瓜660亩、香蕉2,194亩、橡胶10,565亩,实现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受益人口1,324户6,221人。

——全力开发资源经济显成效。坚持“党组织+合作社+农户”模式,寻梦村农副产品活畜交易市场顺利投入使用,年入驻市场主体保持20个以上,大小牲畜存栏1,200余头,日均客流量500余人、日均交易额50,000.00元,带动周边群众就业200余人,确保集体经济增收30余万元,实现产业组织化、就业组织化、集体经济倍增化。积极盘活水资源和闲置土地资产,推动明春汇泉矿泉水厂项目落地落实,并建立“村集体+公司+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公司、群众发展互融互促,把汩汩山泉水变为强村富民的“致富水”,2024年公司销售额达3,000,000.00余元,助推村集体经济增收50,000.00元以上。

(二)抓巩固促衔接,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动态监测持续用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坚持每月结合县级部门反馈风险线索、农户自主申报和日常摸排情况,召开综合分析研判会,建立预警监测台账,加强网格化管理、精准化帮扶,抓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2024年,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355户6,295人,对监测对象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年内消除风险8户32人。

——项目建设提质提速。坚持大抓项目,全链条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前期推进、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高质量发展后劲不断增强。2024年,共实施项目13个,总投资22,861,200.00元,资金支付率达99%,涉农资金投资同比增长71.92%,项目涵盖了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比如,完成改扩建松林坡村中道路1.7公里,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建设国土综合整治和松林坡片区灌溉沟渠和管道6.8公里,切实解决1,500余亩农田灌溉用水不足的问题;硬化提升平坝至松林老寨、多依寨至小河边产业道路7.24公里,辐射带动香蕉、木薯、人生果等产业发展4,000余亩,助推群众增收致富;扩建硬化和谐村至新村岔路滨河产业道路3.2公里,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给人民群众新增茶余饭后休闲观光锻炼的一条“康养大道”。

——乡村品质系统提升。积极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在持续巩固“1385”人居环境整治模式的基础上,坚持支部带动、党员带头、党群联动、群众行动,积极推行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文化“五化”行动。建立健全“一周一扫除”“门前三包”卫生保洁机制,把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集中实施“三大革命”,新建4座无害化卫生公厕、改造户厕45座;开展村庄“三堆六乱”整治工作,引导村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参与者,着力打造长幸村、寻梦村等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示范样板。

(三)抓改善促保障,民生福祉可感可及

——就业创业充分有序。加强省内外劳动力转移就业,紧盯劳务对接、岗位推送、专项招聘等工作,协调云南鸿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云南飞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人力资源机构到老勐镇开展劳务输出,提供岗位1,600余个,吸引200余名群众参加,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协助上海长宁区人社局就业促进中心到老勐镇开展上海长宁─云南金平沪滇劳务协作暨农村劳动力转移“百日攻坚行动”“春风行动”老勐镇易地搬迁安置点专场招聘会,提供41家企业2,900余个岗位,吸引300余名群众参加,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加强就近就地就业,按照“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思路,采取“3213模式”,强化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运营管理,2024年来,种植水稻、西葫芦、丝瓜、茄子等作物1,500余亩,实现产值1,100余万元,辐射带动老集寨、黄草岭、黄茅岭等周边乡镇20,000余人到基地务工,年务工收入超2,200,000.00元。其中,13,000余人实现家门口就业,脱贫户和监测对象4,000余人次实现增收。同时,充分发挥辖区内各种项目以工代赈就业吸纳作用,每个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就近务工至少5名,2024年,辖区内项目吸纳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就业300余人次。加强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设置公益性岗位360个,安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344人,重点解决弱劳力、半劳力的就业问题。2024年,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200余人,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转移就业2,866人,发放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096人876,800.00元,省内州外一次性交通补贴206人61,800.00元。

——社会服务真真切切。建立“1225”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一老一小”关心关爱,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后端”服务保障工作,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2024年,持续开展“驻村小爸妈 守护我成长”系列活动30期,走访慰问留守儿童760余人次、留守老人230余人次,形成“1+N”结对帮扶机制,采取“日常走访+听需服务”方式及时了解和解决留守老人与留守儿童现实生活需求、上学、看病等难题。开展妇女“两癌”筛查241人,卫生健康知识教育讲座12场3,000余人次。组织车辆送水入户65车次,共解决362人、191头牲畜饮水困难。成功举办老勐镇第二届“西瓜杯”篮球竞赛等群众性体育赛事。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商企急难愁盼问题。完成老勐镇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建设,集管理、宣传、服务为一体,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民生保障兜牢兜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收缴率分别达102%、92%,脱贫人员、重残人员、低保人员等特殊群体参保续保率达100%。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2,154,000.00元。落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政策,全年贷款完成21人4,750,000.00元。发放脱贫户小额信贷111户5,840,000.00元,做到应贷尽贷。发放农村低保金7,877人次3,083,900.00元;发放城乡临时救助金446人次40.1万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补助221人次295,400.00元;发放高龄补贴2,096人次142,300.00元;发放孤儿补助43人次37,500.00元。始终把牢党管武装,抓好“双拥”工作,办理优待证1人,悬挂光荣牌5户,发放优待金35,300.00元,输送优质兵员5人。

(四)抓保护促治理,生态底色不断改善

——林长护林全面落实。聚焦重点区域,突出抓好火源管控,发布《森林防火通告》,利用火情监测点,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研判,188名护林员常态化开展巡查,镇村两级林长巡山护林316次,开展警示教育2,000人次,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情。完成森林草原湿地疑似图斑调查核实9个,未发现违法行为。兑现支付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965,000.00元;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资金49,900.00元;天然林停伐补助2,262,000.00元;公益林补偿资金6,188,000.00元。

——河长护河见行见效。镇村两级河长有效巡河367次,其中镇级50次、村级317次,达标率为100%;组织人大代表、党员群众及志愿者开展清河行动4次,参与清河人数210人次,清理河道长3公里,清理河渠2条、入河排污口2个、非法采砂点1个,清理垃圾、杂物16余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巩固绿水青山优势,厚植金山银山潜力。利用民事议事会、乡村大喇叭、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知识10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加大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力度,禁止在水源地建筑施工、喷洒化学农药、焚烧垃圾等有害水源水质的行为,确保辖区水质安全。

(五)抓稳定促安全,社会大局和谐安宁

——社会治理长效长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利剑护蕾”“信访案件高效处置”“社会治安问题治理”、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等专项行动,累计进行“平安巡”4,300余人次,其中,夜间和赶集日集中巡逻管控20期200余人次;集中宣讲活动375场(次)27,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万余份。通过“三项”排查矛盾纠纷175次,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42起。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工作,组织机关宣讲会4次,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防汛减灾长管不松。把牢“三包六落实”工作机制,对地质灾害监测点出动360余人开展排查巡查300余次,多形式开展宣传1.1万余人次,完成洪涝地质灾害综合演练2次、群众转移避险演练80余次,实现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全覆盖。科学应对台风摩羯,利用“村村响”、微信群等“撒网式”宣传防汛知识、天气预警信息等450余次,用大喇叭叫应群众56次;采用“人工+机械”的方式,发动群众243人次开展“地毯式”排除隐患25轮,出动机械设备3台,疏通道路淤泥80立方米,组建3支200余人应急队伍保通入村公路,转移地质灾害点附近群众20户62人。开展“摩羯”台风赈灾救灾现场募捐活动1次,共募集捐款8,416.00元。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的宾馆、娱乐场所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6次;对辖区内的单位食堂、小卖部、流动食品商贩、农产品生产等重点区域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1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发动80余人开展巡查排查26次,发放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宣传材料200余份、通告60余份。做实重点驾驶员、重点车辆及道路隐患排查,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2,000余份,完成道路安全隐患整改126处。做强道路管控,查处各类交通违法803起,检查、劝导车辆1,300余辆,现场教育3,000余人次。开展整治烟花爆竹监督检查6次,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等场所13次,排查自建房2,689户,整改安全隐患8户,全力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抓作风促效能,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扛稳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巡视巡察及审计发现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

——依法行政更加严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行政。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努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高效办理网友留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7件,办结率100%。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明白人”作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村法律顾问全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问题60余件,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坚持“指标量化、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问效一体化,切实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全年公开政务信息293条,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90,000.00元,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深化基层减负赋能,精文简会、挂牌“瘦身”“指尖”减负、“万能章”治理等成效明显,会议数量同比减少30%,发文数量同比减少18.90%。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整治取得实效,清理村集体资金17,750.00元存入村财乡管账户代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老勐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34,494,470.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29,270.61元,占总收入的99.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5,200.00元,占总收入的0.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81,427.55元,增长18.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69,627.55元,增长18.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1,800.00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增加6,672,232.10元,其中涉农资金较上年增加15,470,126.8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老勐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34,499,390.61元。其中:基本支出9,698,971.13元,占总支出的28.11%;项目支出24,800,419.48元,占总支出的71.8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29,360.25元,增长18.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18,309.44元,下降10.34%;项目支出增加6,547,669.69元,增长35.8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6,672,232.10元,其中涉农资金较上年增加15,470,126.8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老勐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98,971.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55,206.48元,占基本支出的79.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9,614.65元,占基本支出的7.32%。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3,614.93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3,141.0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老勐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00,419.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7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管护资金)资金40,000.00元,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第二批)补助资金498,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厕及户厕改造支出。

2.2024年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助经费9000.00元,2024年州级补助老党员定补经费28,300.00元,2024年省级村级计划宣传员补助资金7,2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劝导员、老单党员慰问及计划宣传员的补助支出。

3.2024年第四批省级衔接涉农整合老勐镇新村村委会龙头堡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76,000.00元,主要用于老勐镇新村村委会龙头堡村饮水工程项目建设。

4.金平县乡村振兴办拨老勐镇困难学生助学款及办公设备采购资金10,000.00元,2024年单位资金预算安排老勐镇街道村规划泊车位建设项目资金99,300.00元,县人社局拨入2023年第一、二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1,200.00元,2024年预算单位上年末结余继续使用资金74,200.00元,老勐镇消防工作站“一队一站建设”资金17,200.00元,老勐组织办划拨党费用于支持村级老勐镇活动室66套桌椅配置经费22,400.00元,主要用于非财政拨款专项支出。

5.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结算补助资金1,40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00.00元,(结余资金)对下体彩公益经费14,800.00元,2019至2021年度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4,300.00元,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26,700.00元,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老勐镇苦竹林村委会松林坡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896,400.00元,主要用于上年结余项目支出。

6.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第四批(用于耕地保护)资金868,700.00元,重新下达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第四批(用于耕地保护)专项经费70,000.00元,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用于耕地保护)专项资金74,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专项支出。

7.2024年第一批涉农整合中央衔接财政专项资金1,0194,400.00元,2023年涉农整合第一批省级衔接老勐镇新村村委会红九村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24,100.00元,主要用于涉农项目支出。

8.2024年第二批涉农整合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647,200.00元,主要租用涉农项目专项支出。

9.2024年第三批涉农整合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688,500.00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及涉农项目支出。

10.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00,3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支出。

11.2024年县级及州级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通讯补贴补助资金177,8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和州级派驻的驻村人员基本支出。

12.2024年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老勐信用社至粮贸招待所段旧街道改造工程应付工程款经费29,000.00元,2024年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老勐乡人民政府至老勐村委会段街道改造工程应付工程款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行政隐形债务支出。

13.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149,600.00元,主要用于老勐镇公墓建设支出。

14.2024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05,800.00元,主要用于以工代赈项目支出。

15.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7,9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建设支出。

16. 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救灾支出。

17.州补2024年组织专项经费6,300.00元,主要用于党校及党员方面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74,846.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9%。与上年相比增加5,551,003.55元,增长19.74%,完成年初预算的269.34%。主要原因是涉农项目资金及其他批复项目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5,13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1%,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含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0,000.00元;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无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发放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助经费。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4,82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3%。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用支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免开专项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核算7,907.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3,91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完成年初预算的58.66%。主要用于社保、民政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党支部活动经费)年初预算经费未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4,01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完成年初预算的74.44%,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含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43,387.00元;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5,340,64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5%,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69%。主要用于种植业、农机、农村生产、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驻村工作队相关经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涉农资金未纳入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4,2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无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3,60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完成年初预算的96.40%。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绩效奖励年初预算与实际发放有出入;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3,9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按满编人员核算与实际发放有出入;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5,53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抢险救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金财建〔2024〕62号2019至2021年度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4,313.00元、金财建〔2024〕95号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30,000.00元专项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3.其他(类)支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元,决算为77,087.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600.06元,下降15.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决算为76,687.9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2%,完成年初预算的4.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000.06元,下降1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77,087.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600.00元,下降15.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决算为76,687.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下乡基本采用差旅报销形式,本年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6元,下降1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大幅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控辍保学、出差、培训、下乡、项目考察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9,614.65元,比上年减少18,506.75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秉持厉行节约原则人员差旅报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县老勐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1,760,465.91元,其中,流动资产5,490,534.89元,固定资产16,606,991.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428,44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2,234,5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79,091.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85,6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751,85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