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勐拉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勐拉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兴边富民、开放发展、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运输、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民政优抚、“一老一小”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强边固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4辆,超编原因是4辆车是由上级部门划拨而来,车辆未纳入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勐拉镇人民政府紧盯“1234”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态势,全力以赴推动全镇经济发展、民生保障、集镇建设、边疆治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过去一年,我们主要抓实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打基础、增后劲,项目工作有力有序。我们聚焦经济发展,守好粮食安全“生命线”,在产业根基逐步夯实的基础上,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经济提质增效。一是粮食安全保障有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在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突出问题整治中不断发力。整改完成国家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246.64亩的整改,举证后备耕地变更图斑581.12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41万亩,产量6967吨,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二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围绕“三地两县”及镇域特色产业规划布局,年内完成投资2,128.2万元,建成标准化人参果种植示范基地、农作物青储饲料仓储中心,完善人参果分拣中心配套设施,新修扩建产业路18.4千米,建设灌溉水沟19千米,发展种植人参果6550余亩,带动周边发展小花糯1.1万余亩,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三是项目储备更加充实。编制完成勐拉镇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项目176个,涉及资金3.65亿元,其中获批县级项目库项目19个,涉及资金2,902.66万元,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四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促成110KV彩云变电站、集镇供水项目、勐拉至三家公路四改三等项目落地建设,培育了一批示范龙头企业、示范农民合作社,民间资本投资占比逐年提高,勐拉镇2024年完成社会投资8,430万元。同时,牢固树立“助企纾困”意识,主动为企业化解生产经营中的难题,一系列举措为勐拉镇经济发展注入全新活力,提供强劲动力。
(二)防风险、注措施,脱贫成果有效巩固。我们聚焦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紧盯每月预警信息,镇、村、组高效联动分析研判,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及时化解风险。一是协同发力精准施策。常态化开展部门数据比对和筛查预警,精准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对新识别5户16人监测对象实施精准帮扶,实现监测户风险消除4户11人。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行动,完成抗震房屋改造10户,保障了群众的安居梦。激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全年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67.5万元,惠及农户110户。2024年,全镇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19,492.33元,同比增长4.94%,脱贫基础更加稳固。二是产业发展推陈出新。坚持把产业作为群众增收致富的主渠道,稳步发展香蕉、橡胶、木薯等传统经济产业,大力培育花糯玉米、豇豆、三七等冬早果蔬与中药材产业,其中通过项目扶持到户发展人参果种植6550余亩、奖补木薯产业609亩,豇豆种植面积达5340亩、同比增长32.8%。畜牧业发展不断优化,禽蛋产量79.65吨,肉类总产量1492.9吨。三是集体经济持续壮大。通过入股分红、资产租赁、参与经营等多种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龙头企业2家,种养殖大户21户,强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深度参与生产经营、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等各项环节,激发群众发展产业内生动力,7个村委会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共计456.10万元,集体经济持续向好。
(三)优环境、提品质,生态宜居不断提升。我们聚焦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坚持问题导向,依托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一般村建设项目,以规范化治理破解农村脏乱差,将生态宜居要求贯彻落实到村村寨寨。一是“千万工程”三年行动成效明显。通过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立推广“113”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制度化整治提升自然村76个,积极创建示范行政村和打造美丽庭院。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拆违拆临和清理“三堆”等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行动,推动镇村两级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引导群众利用荒地、闲置地建设“三园”,提升群众“环境自治”意识,村庄得到绿化、净化和美化。二是农村“厕所革命”“两污治理”持续发力。稳步推进厕所革命及两污治理,新建农村公厕7座,完成老乌寨、荞菜坪、翁当等村委会的24个自然村“两污”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逐步完善。聘请第三方对勐拉集镇区域及周边村庄进行垃圾清运处理,配备标准化设施设备,垃圾日产日清,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断提升。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守护绿水青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林长制”三级网格化巡林,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全镇森林覆盖率达68.59%,森林蓄积量达250.65万立方米;加强河流保护,压实河长制责任,开展河道清理整治行动17次,清理河道垃圾17.2吨,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为绿水青山织就严密的安全巡护网。
(四)办实事、惠民生,公共服务持续优化。我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全周期服务链"为轴心,构建教育医疗双引擎协同、就业文化多元赋能的集成化服务体系,形成"幼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弱有众扶"的公共服务闭环体系。一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严格落实《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控辍保学、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安全等工作,发放“雨露计划”春季学期补助金23.05万元,惠及困难学生97名。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学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向好态势。围绕教育基础设施补短板,修缮勐拉小学、荞菜坪小学等校园公共设施,惠及1000余名在校学生,全镇新招录教师9名。二是卫生事业提质升级。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0万元完成镇卫生院升级改造,新增特色科室中医馆、口腔科、放射科CT等诊疗业务,医疗设施更加健全。镇内7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共签约居民16931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17%,同比增长0.6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镇群众治病就医得到进一步保障。三是稳岗就业持续巩固。切实把稳就业放在最突出位置,多措并举抓实就业工作,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9890人,提供“点对点”输送务工人员到沪就业服务,发放务工交通补助1892人148.56万元,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6期356人,开发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369人,发放岗位补贴354.24万元,成功实现一批“一有两无”困难户的就近转移就业。四是文娱活动多点开花。举办“泼水节”“花山节”“乡村振兴杯”“每周末演出”等惠民文体活动57场,惠及5000余人次,开展农家书屋新春阅读、全民阅读等活动12次,让系列文化惠民服务活动进入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五是民生兜底保障到位。落实“一老一小”关心关爱和挂联帮扶机制,定期探访留守老人,解决辖区人员无户籍问题,投资360万元建设勐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联合开展“驻村小爸妈·守护我成长”一系列关心关爱儿童活动,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92.66%,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养老金、临时救助等各类民生保障资金564.49万元,惠及群众1857人次。六是应急救助精准放矢。有力应对台风“摩羯”等灾害,及时响应、紧急动员、全面部署、迅速行动,累计转移群众9户18人,抢通因灾受损的大其瑶村小组通村道路40米,为户受灾较重且家庭困难的群众申请冬春救助资金9万元。定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利设施、农业生产沟渠、农房等各类监测工作。
(五)护平安、保稳定,社会大局安定和谐。我们聚焦边疆长治久安,以"平安法治双轨并进"为支撑体系,构建起"联防联控无死角、矛盾化解在基层、应急处突全天候"的边疆治理新范式。一是综合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深入推进平安勐拉、法治勐拉建设,落实重点区域整治、特殊群体管理、禁毒、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信访维稳等工作。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坚决整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安重点区域与突出问题,全年开展重点场所联合检查65次,覆盖经营主体319家。落实民政救助704人,走访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1096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开展“打零收戒”行动,发放禁毒宣传材料1800余份。全年破获刑事案件17起,查处治安案件73起,有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深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机制,设置1个边境联防所、2个边境联合执勤点,切实维护边境安全稳定。二是矛盾纠纷调解有力。学思鉴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重点矛盾纠纷,摸清特殊人群与重点管控人员情况,坚持从根源上预防和遏制矛盾纠纷的产生,年内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322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46件,成功调解242件,涉及645人,涉及资金146万元。举办“法治走边关”“法治进校园”等17次普法宣传活动,覆盖群众4771人次,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法制化水平。三是安全隐患防控有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重点针对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反馈检查记录58份,完成一般隐患整改13条。组建应急救援队伍120余人,提升防汛抗旱等应急处置能力。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6家、酿酒小作坊36家,向28家餐饮单位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全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0余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000余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与劝导538次,设立安全警示牌53个、流动劝导点7个,在财力吃紧的情况下投入10.4万元整治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共育民族团结之花。配备镇村两级宗教干事5名,在6个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设置管理组织及监督组织,切实保障日常宗教管理工作专人负责、有序开展,促使宗教活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在国庆等重要节点,积极组织信教群众参与升国旗、唱国歌等爱国主义活动,有效增强了信教群众的“五个认同”感,进一步凝聚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力量,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双拥共建成果丰富。强化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民兵队伍建设、兵役登记、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持续筑牢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根基。全年高效完成兵役登记313人,成功输送优秀青年参军入伍4名。精心编组两个基干民兵排63人,更新编建普通民兵573人,并开展基干民兵集中点验,显著提升民兵应急备战能力。
(六)抓作风、提效能,廉洁执政全面加强。我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全方位贯彻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各项部署要求,推动作风革命与效能革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等各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高效落实机构改革部署,合理配置“五办三中心一执法队”的干部队伍,明确职能责任,确保工作无缝对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把资金用于发展和民生,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46,479,471.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54,471.26元,占总收入的98.8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25,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03,305.70元,下降2.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8,305.70元,下降2.1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75,000.00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未开展,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46,578,735.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5,496.27元,占总支出的26.33%;项目支出34,313,239.51元,占总支出的73.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39,127.37元,下降2.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2,069.31元,下降1.22%;项目支出减少1,187,058.06元,下降3.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勐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省级补助经费578,709.89元、2021年第二批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991,964.49元、2023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补助资金477,200.00元、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99,025.07元等项目资金未能支付,日常办公耗材、各项补助未能支付,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65,496.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93,079.75元,占基本支出的93.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2,416.52元,占基本支出的6.3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1,629.47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2,662.5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13,239.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勐拉镇傣学会承办“泼水节”所需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付勐拉镇2024年泼水节巡游方队劳务费。
2.2023年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资金6,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3.2024年单位资金上年结余经费114,903.66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购置费、控辍保学外出劝返工作经费等。
4.勐拉政府办公楼老旧线路提升改造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楼老旧线路提升改造。
5.广东新村公厕项目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广东新村公厕。
6.城投公司拨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经费24,987.5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7.勐拉镇勐拉村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8.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经费13,523.36元,主要用于武装消防监控安装费、车辆保险费。
9.勐拉镇新勐村委会普尔中寨村民小组基础功能提升项目、勐拉镇勐拉村委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普尔中寨村民小组基础功能提升、勐拉村委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0.老乌寨乡村振兴经费10,850.00元,主要用于老乌寨乡村振兴。
11.2024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3,5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设计费。
12.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118,1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
13.2023年州级补助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经费4,48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
14.2024年州级补助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经费67,83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
15.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22,541.00元,主要用于党员培训。
16.金平县2023年金平县抵边联防所运行管理经费补助资金4,104.00元,主要用于抵边联防所运行管理。
17.抵边联防所运行管理经费397,883.21元,主要用于联防员工资、维护费、公杂费、电费等。
18.2024年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助经费14,400.00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助。
19.2024年“零命案县(市、区)”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经费5,1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长安》《法制日报》等报刊征订费。
20.工资待遇经费53,756.72元,主要用于单位、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部分。
2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6,248.4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办公耗材费、文化站廉洁文化宣传制作费等。
22.2023年抵边村组干部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及村党组织工作经费296,0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2023年抵边村组干部疫情防控工作补助及村党组织工作。
23.边境县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及人员补助经费175,200.00元,主要用于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误工补助。
24.勐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省级补助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25.2023年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省级资金57,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济困难群众。
26.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118,6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费、志愿者住宿费等。
27.2024年预算单位上年末结余资金继续使用经费2,936,4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28.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674,4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
29.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184,442.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整改项目。
30.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经费15,593.97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
31.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65,562.00元,主要用于维修集体活动场地材料购置费、山洪灾害、防汛减灾应急演练费等。
32.驻村工作队员经费222,832.80元,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办公耗材等。
33.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2023年第一批项目管理费。
34.2023年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补助资金12,000.00元,主要用于补发勐拉镇2023年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交通补助。
35.2023年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梦龙村片区橡胶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35,2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梦龙村片区橡胶产业配套设施建设。
36.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提质改造和拉祜二队村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补助经费3,833,000.00元,主要用于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提质改造和拉祜二队村中药材产业发展。
37.2024年勐拉镇人参果分拣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57,930.02元,主要用于勐拉镇人参果分拣中心配套设施建设。
38.2024年勐拉镇农作物颗粒饲料加工厂建设资金5,6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农作物颗粒饲料加工厂建设。
39.2024年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黄牛山片区板蓝根、人参果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467,620.6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黄牛山片区板蓝根、人参果产业发展。
40.2024年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22,366.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办公耗材购置费、关爱活动慰问费等。
41.勐拉镇田头村委会那兰村会龙冲片区蔬菜产业提质改造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经费666,031.88元,主要用于勐拉镇田头村委会那兰村会龙冲片区蔬菜产业提质改造设施建设。
42.金平县勐拉镇荞菜坪、翁当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资金2,388,5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荞菜坪、翁当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
43.勐拉镇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99,6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陆官寨基础设施建设。
44.勐拉镇2024年度第一批涉农资金项目管理经费153,3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项目管理费、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费等。
45.勐拉镇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资金108,14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梦龙村片区橡胶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费、项目管理费等。
46.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小其苗片区木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594,885.87元,主要用于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小其苗片区木薯产业发展项目。
47.2024年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937,0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发展项目。
48.2024年勐拉镇人参果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212,125.86元,主要用于勐拉镇人参果产业发展项目(标准化人参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49.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拉祜二队村住房提升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建设资金1,017,160.4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拉祜二队村住房提升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50.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796,100.26元,主要用于金平县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拉祜一队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51.2023年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农村公益事业补助资金798,0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52.2024年预算单位上年末结余资金继续使用经费88,54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进度款。
53.“摩羯”台风应急救灾州级补助资金1,5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新勐村委会“摩羯”台风灾害应急处理劳务费。
54.2023年勐拉村委会顶岗村民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2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勐拉村委会顶岗村民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
55.勐拉镇体育活动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付勐拉镇2024年乡村振兴杯篮球赛材料费。
56.2023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34,47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7%。与上年相比减少424,368.30元,下降0.92%,完成年初预算的326.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预算涉农项目资金,如2024年勐拉镇农作物颗粒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2024年金平县勐拉镇荞菜坪、翁当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2024年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黄牛山片区板蓝根、人参果产业发展项目等涉农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02,21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完成年初预算的97.78%。主要用于行政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实际发放人员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造成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81,23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6,59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6%。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37,236.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差旅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7,40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完成年初预算的95.47%。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专用材料费、生活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材料不充分未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36,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0,181,52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4%,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69%。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生活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8,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路维护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77,50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会议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4,3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完成年初预算的95.8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应急救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106,830.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461.26元,下降26.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00.00元,决算为103,808.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17%,完成年初预算的6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02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3%,完成年初预算的50.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558.26元,下降2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97.00元,增长56.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97.00元,增长56.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830.97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461.26元,下降26.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00.00元,决算为103,808.9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022.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352.86元,下降2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97.00元,增长56.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97.00元,增长56.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控辍保学工作、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协宗教事物视察、调研等工作2次2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416.52元,比上年增加37,810.96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临聘人员,增加了劳务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02,323,605.15元,其中,流动资产6,811,348.29元,固定资产1,399,875.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239,848.97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76,872,529.94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57,922.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160.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80,694.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3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452,953.9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372.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80,694.3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GK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GK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