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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215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金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股、协调联络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所属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注重源头预防,降低风险隐患。一是沉一线,稳民心。认真开展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制定了《金平县2024年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金平县每天一名县委县政府领导至县信访局参与接访下访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制度,推动领导真接访、问题真解决、群众真满意。2024年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共316批1062人次,并于5月20日、12月20日按规定开展“县委书记公开大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34批57人次。二是重排查,强预防。强化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行动,2024年共计排查出矛盾纠纷63件、排查出重点群体4个、重点人员10个。中共县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于7月7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进京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交由涉及乡镇、部门做好化解稳控工作。

(二)强化业务能力,确保精准受理。一是抓培训,促提升。加强培训指导,多元化开展信访工作指导,加强各部门对“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应用的指导。通过现场指导责任部门应用“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20余次,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远程指导系统应用50余次。2024年举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班3期(其中:在县移动公司视频培训1期,在县信访局视频会议室培训1期,在县委党校培训1期),认真审查信访事项文书,答前指导247件。做到文书格式规范,答复内容清晰,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大大提高了信访工作业务水平。二是细分类,准受理。严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要求接访人员对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完善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等工作规则。对群众提出的信访诉求,做好登记、甄别和转送交办,对涉及多个诉求、多个途径、多个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积极协调、督办。2024年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301件,引导通过纪委监委、司法、诉讼方式解决的16件,确保了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坚持综合施策,提高办理效率。一是建窗口,压责任。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属地、属事责任和“首接首办”责任制,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千方百计地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扭转群众重复访和越级访被动局面。2024年,共受理初信初访信访事项184件人次,办结133件,有51件正在办理中。二是多元化,解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以“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为目标,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强化各部门、各乡镇综合学习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推动问题“案结事了”、人员“事心双解”。2024年,共化解信访矛盾纠纷63件。

(四)强化跟踪问效,抓实监督追责。一是常问效,促规范。认真落实督办制度,积极做好各类到期未办结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和催办工作,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开会督办、每月对全县各部门信访事项“三率”情况进行通报等方式,以典为范,以案促改,从而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2024年发出催办函4件。二是强督办,抓落实。强化信访督查模式,建立健全信访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政法部门联合督办机制,推动追责问责精准化、制度化、法治化。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2024年落实州级领导包案3件,梳理县级领导包案45件,并拟定了《中共金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4年县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的通知》(金信联发〔2024〕1号)。对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提醒、指导和督促整改。将信访工作纳入各部门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强化考核考评导向,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

(五)建立部门联动,维护信访秩序。一是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全力做好重点时期信访稳定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报告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收集辖区内的不稳定情况及重点人员活动情况。2024年7月7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暨2024年北戴河暑期信访工作的通知》,2024年9月18日《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压实各部门责任,超前防范涉访风险隐患。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坚持解决合理诉求与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相结合,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安、信访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依法维护信访秩序的合力。2024年,对存在风险的信访事项及时拟定重要信访信息专报3份。2024年5月10日,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等7个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会商《关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内容,并于2024年10月10日通过OA印发通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28,666.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666.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 ,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7,554.05元,下降23.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7,554.05元,下降23.0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根据金组干调[2024]78号调刘英同志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相关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等减少。2024年减少金财行〔2023〕98号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0,000.00元项目经费。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28,666.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627.21元,占总支出的94.33%;项目支出64,039.60元,占总支出的5.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 ;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7,554.05元,下降23.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1,153.65元,下降20.30%;主要原因:根据金组干调[2024]78号调刘英同志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相关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等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6,400.40元,下降50.90%;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金财行〔2023〕98号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0,000.00元项目经费。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4,627.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3,780.21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847.00元,占基本支出的6.65%。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98,756.0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4,169.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039.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

金财行〔2024〕21号信访局信访群众工作经费31,735.60元,主要用于信访局信访群众相关工作支出。

金财行〔2024〕21号信访矛盾纠纷调处经费17,0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中矛盾纠纷调处相关支出。

金财行〔2024〕21号劝返工作经费15,304.00元,主要用于信访事件劝返工作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666.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37,554.05元,下降23.02%,完成年初预算的81.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工资、福利等事业运行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6,53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2%,完成年初预算的85.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等行政运行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工资、福利等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43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7%,完成年初预算的62.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67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完成年初预算的72.8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0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完成年初预算的92.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58.43元,下降92.4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信访相关接待工作;车辆年限久,长期停用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50%,主要原因:车辆年限久,长期停用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58.43元,下降92.45%,主要原因:车辆年限久,长期停用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58.43元,下降92.4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信访相关接待工作;车辆年限久,长期停用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无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信访相关接待工作;车辆年限久,长期停用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958.43元,下降9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信访相关接待工作;车辆年限久,长期停用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47.00元,比上年减少23,520.18元,下降24.9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费减少9,848.5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1,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051.50元、 差旅费11,945.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59,673.99元,其中,流动资产28,247.32元,固定资产31,426.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61.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82.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