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3.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4.金平县医疗保险中心;5.金平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化改革,完成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金平县医疗保险中心、金平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的机构改革。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惠民政策,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医保征缴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24年度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4.93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3.43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5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三)建章立制,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州医保局的相关文件和要求,一是下发《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并多次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开展对辖区内179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检查;三是医保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和开展“百日行动”专项检查,2024年,共对14家医药机构给予行政处罚,10家医药机构给予协议处理,共追回基金本金316.90万元。处罚款和违约金195.92万元。
(四)转作风、促效能,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统一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52项;推行新生儿落地参保工作,在金平县人民医院推行新生儿落地参保试点工作,新生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生,持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推行经办服务延伸、下沉。将医保业务延伸至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将部分经办服务下沉到乡镇医保办办理。开通基层网厅98个,开通经办事项8项,涵盖参保登记、参保证明、异地备案等功能。
(五)全力做好参保人员管家
一是按照州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金平上年度基金运行情况,做好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预算;二是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工作,并结定点合医疗机构实际,做好门诊总额控费;三是及时清算、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9,467万元,完成预算执行进度1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9,467万元,完成预算执行进度100%,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计收入53,000万元,年初预算数54,234万元,完成预算执行进度9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计支出54,868万元,年初预算数53,833万元,完成预算执行进度102%,上年结余1,868万元(已上缴州级财政),本年结余-1,868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六)有序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一是有序推进医疗救助。2024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对象给予救助支出门诊、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698.08万元,受益62,169人次。二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2024年,脱贫户、监测对象131,028人全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到100%。2024年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住院就诊共25,727人次,医疗总费10,431.54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9,341.34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报销8,281.52万元,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8.65%;累计受理参保登记、异地就医未报销、大病救助医保业务申请工单35件,办结率100%。三是开展县域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县域内所有定点医院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让特殊困难群众少跑腿,服务更高效快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196,660.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6,660.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3,120.31元,下降9.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3,120.31元,下降9.95%;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人社专发〔2024〕39号、金组干调〔2024〕79号调出本单位2人,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上级补助减少2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196,660.23元。其中:基本支出3,022,470.73元,占总支出的94.55%;项目支出174,189.50元,占总支出的5.4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减少353,120.31元,下降9.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9,458.17元,下降9.29%;项目支出减43,662.14元,下降20.04%;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人社专发〔2024〕39号、金组干调〔2024〕79号调出本单位2人,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上级补助减少2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2,470.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0,050.47元,占基本支出的9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420.26元,占基本支出的6.3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7,225.03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690.0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189.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经174,189.50元,主要用于金平县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支出。具体支出分别为:1.办公费24,295.00元;2.咨询法律服务费10,000.00元;差旅费91,556.00元;4.其他交通费用48,338.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6,660.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53,120.31元,下降9.95%,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人社专发〔2024〕39号、金组干调〔2024〕79号调出本单位2人,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上级补助减少2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90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2%,完成年初预算的85.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699.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807.4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人社专发〔2024〕39号、金组干调〔2024〕79号调出本单位2人,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各项保险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8,87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0%,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发放2,268,063.80元,日常办公经费用支出330,806.8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人社专发〔2024〕39号、金组干调〔2024〕79号调出本单位2人,工资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8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235,88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组通〔2024〕154号文件新招录1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00元,下降4.58%。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4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0%。
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00元,下降4.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7.00元,下降4.58%;上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00元,下降4.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调研指导增多,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00元,下降4.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上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成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医保部门调研指导医疗保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420.26元,比上年减少27,291.62元,下降12.42%。主要原因是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上级补助金减少280,000元,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13,306.78元,其中,流动资产214.66元,固定资产213,092.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327.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57,053.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资产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计提2024资产折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