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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21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金平县各乡镇、金平农场、县属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金平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金平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草原防火值班调度、野外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7)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危险化学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非煤矿山监管股、政治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8次、县委常委会5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21次,开展2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议,4次防汛抗旱联席会议,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制定《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修改完善《2024年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开展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及汛前、汛中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综合督查检查3次,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除隐患遏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持续稳定。

2、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1)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金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金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围绕“六大攻坚”内容,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发挥县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组织管理,分任务、分阶段、分责任,有力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落实。

(2)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来,坚持月研判工作机制,根据我县事故形势,编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和形势分析,下发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函4份、《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10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宣贯、解读54次4030人,报请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2项,已整改完成。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32项,整改完成31项,1项正在治理中。行政处罚71次,处罚金额311.23万元,其中重大火灾隐患行政处罚4万元,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处罚19.4万元;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企业投入526万元,政府投入149万元。

(3)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四严”、“四可”、“四化”要求,以“四不两直”为主要方式,深入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截至目前,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11家次,发现隐患2631条,治理完成2360条,正在治理271条。从行业领域看:消防领域,发现火灾隐患595条,整改完成384条,正在整改211条。道路交通领域,发现并整改完成隐患430条。非煤矿山领域,发现隐患457条,治理完成412条,正在整改45条。工贸领域,发现并整改完成隐患236条。民爆物品领域,发现并整改完成隐患43条。特种设备领域,发现隐患59条,治理完成58条,正在整改1条。城镇燃气领域,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79条,治理完成78条,正在整改1条。自建房领域,全县计划改造共43户,竣工39户,正在改造4户。文化旅游领域,娱乐场所发现并整改完成隐患196条,景区景点发现并整改完成隐患40条。危化品领域,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93条。烟花爆竹领域,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4条。校园安全领域,发现隐患89条,治理完成87条,正在治理2条。

3、筑牢安全屏障,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1)强化工作部署,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制定《金平县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实施方案》《金平县1262防汛视频会商调度工作实施方案》《金平县气象局1262精细化预报及暴雨预警叫应直达服务方案》。组织召开及参加防灾减灾、会商研判、视频调度等各类会议90余次,紧紧围绕“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努力补齐短板和弱项,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积极应对灾害风险挑战。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细化实化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层层压实防汛责任。

(2)全力应对台风,打好抢险救灾攻坚战。第一时间成立应对第11号超强台风“摩羯”强降雨影响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并调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命令、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地质灾害防御Ⅱ级防御响应。发布“五停”通告,全县上下闻汛而动。发布预警信号19期,“1262”产品33期,主动发起电话叫应7次,叫应党政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人数87人次。26名县处级领导下沉各包保乡镇督导指导,全面压实乡镇、村(社区)干部和9385名网格员、646名监测员全链条包保职责,做实做细宣传发动、监测预警各项工作。通过12379平台发布短信3.88万条,果断紧急避险转移群众19773人。出动应急抢通人员4950余人次、机械设备756余台次,清方约110万方,抢通公路里程424.7公里。恢复198个村组供水、174个村组供电、开通基站178个。组织救治特殊疾病和临产孕妇32人,诊治安置点群众3197人次,累计消杀56.78万平方米;及时下拨中央和省州县救灾资金1409万元,安排社会各界捐赠款物603.41万元,累计调拨应急救灾物资3443件,全力做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金河镇枯岔河村,勐桥乡瓦窑新村、鸭塘、柏木山大寨,马鞍底乡沙坝村等5个村组成功紧急避险转移,有效避免人员伤亡发生。

(3)提早安排部署,做好冬春救助款物发放。完完成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125万元,救助1401户6260人。完成2024-205年冬春救助录入系统上报3650户14407人。及时调拨2023-2024年度省州冬春救助物资棉被150床、棉大衣160件、衣服120套及县本级棉被300床、棉大衣190件、衣服235套共计1155件(套)到乡镇,有序组织开展了冬春救助物资的发放工作,救助998户1155人,进一步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防寒御寒救助保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到位、温暖过冬。投入932087.5元为全县74567户农户购买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切实增强抵御自然灾害保障能力。

(4)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今年以来,调拨救灾物资3818件,其中:州级776件,县级3042件,用于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向距县城区40公里以外10个乡镇前置储备帐篷、棉被、大衣等应急救灾物资2500件,投入资金100万元。采购救灾物资帐篷、棉被、折叠床等应急救灾物资276件补充县级库自储,投入物资采购资金约10万元。接收州级代储物资2930件,目前储备州、县两级应急救灾物资9672件。2024年共接收上级下达救灾资金1230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58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救灾补助)2万元、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61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9万元、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第二批)6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十一批)300万元、州级应急救灾补助资金200万元,投入县本级年初预算备用资金300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全县13个乡镇和金平农场管委会及县级有关部门,主要用于抢险救灾、排危除险、灾害应急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提升基层应急抢险救援和处置能力。投入932087.5元为全县74567户农户购买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切实增强抵御自然灾害保障能力。积极与中国人保金平支公司加强沟通协调,全力做好倒损民房核定和理赔工作,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共计赔付418户224.76万元,其中:台风“摩羯”导致农房倒损赔付274户191.91万元,有效帮助受灾农户解决因灾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

(5)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依托广场、公园、绿地、校园等基础设施,全县设置在册应急避难场所113个,其中:县城区设置11个;全县设置学校类101个,占地总面积176819.80平方米,避难场所容纳总人数88418人,城乡防灾避险能力得到基本保障。根据省州应急、自然资源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与自然资源、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项目申报等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1)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专题宣讲6次,参训513人次,发放《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50本。专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99次4353人,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51次1196人,宣贯、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33次1789人。通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对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相关宣传共计103376人次。充分利用全县1179个应急广播终端,分时段、多频次播放防汛减灾救灾预警信息、防灾减灾知识等526条,累计播放3156分钟,覆盖1052个村组。利用“多彩金平”微信公众号、APP、微博、抖音、快手、电视栏目等平台发布预防自然灾害预警提示、防灾知识科普讯息、重要天气消息、预报预警信息等140余条次。

(2)加强应急演练。修订《金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平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金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金平县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金平县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金平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金平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全县组织开展防洪抢险综合应急演练15场次,村组群众转移避险演练1128场次,参演人数6.5万余人次。开展地震知识班会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各418场次,全县14万余人参加,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转移避险应急处置能力。组织乡级灾害信息员及县级涉灾部门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3次,参加培训人员200余人次,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灾情信息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7,972,62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2,624.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5,181.83元,下降1.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5,181.83元,下降1.3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运行和安全监管基本支出。基本支出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746.0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5,069.16元,死亡抚恤增加186,470.6元,行政单位医疗增加38,139.71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88,764.5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943.75元,公积金减少46,955元,行政运行减少417,414.8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减少374,633.85元。项目支出增加608,725.0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7,972,624.51元。其中:基本支出4,481,261.35元,占总支出的56.21%;项目支出3,491,363.16元,占总支出的43.7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5,181.83元,下降1.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3,906.86元,下降13.74%;项目支出增加608,725.03元,增长21.1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灾害风险防治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资金、应急管理及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81,261.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70,948.55元,占基本支出的95.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0,312.8元,占基本支出的6.69%。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8,183.2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7,789.3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1,363.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留公务用车加油,保险,修理日常费用。

2、委托业务项目项目经费54,6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尾矿库(头顶库、病库及省州挂牌督办尾矿库)、地下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基础薄弱问题显著改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风险基本控制,事故隐患有效治理。

3、国家矿监局监督管理项目经费84,868.00元,主要用于国家矿监局督导帮扶及回头看费用。

4、2023年度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经费570,000.00元,主要用于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建设纳入全国性系统的重大违法行为智能识别分析系统、应急处置视频智能通讯系统和智能辅助 监管监察系统,提升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安全生产预防和监管水平。

5、应急管理工(委托业务费)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尾矿库(头顶库、病库及省州挂牌督办尾矿库)、地下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基础薄弱问题显著改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风险基本控制,事故隐患有效治理。

6、应急管理工作经费预算经费102,917.66元,主要用于解决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7、临聘人员劳务费经费82,500.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

8、2024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经费160,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尾矿库(头顶库、病库及省州挂牌督办尾矿库)、地下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基础薄弱问题显著改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风险基本控制,事故隐患有效治理。

9、2024年农房保险项目资金经费374,699.17元,主要用于县级2024年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工作,保障灾区参保群众有房住,确保灾区受灾群众民房倒塌损失及时得到恢复,保证灾区群众思想安定和社会和谐。

10、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资金经费1,080,000.00元,主要用于冬春期间对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按实际需求给及补助。

11、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经费170,000.00元,主要用于冬春期间对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按实际需求给及补助。

12、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专项资金经费557388.33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工作,保障灾区参保群众有房住,确保灾区受灾群众民房倒塌损失及时得到恢复,保证灾区群众思想安定和社会和谐。

13、上年末结余继续使用资金经费144,390.00元,主要用于上年末结余资金继续使用,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2,62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5,181.83元,下降1.30%,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运行和安全监管基本支出。基本支出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746.0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5,069.16元,死亡抚恤增加186,470.6元,行政单位医疗增加38,139.71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88,764.5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943.75元,公积金减少46,955元,行政运行减少417,414.8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减少374,633.85元。项目支出增加608,725.0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5,27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8%,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1%。主要用于奖金、绩效工资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工资标准调高,导致预决算差异决算比预算高。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7,89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完成年初预算的58.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比2023年人员减少,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318,5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比2023年人员减少,导致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30,86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7%,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8%。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省级、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元,决算为69,30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717.57元,增长79.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9,184.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11%,完成年初预算的2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40,12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89%,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04.43元,下降2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12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1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40,12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306.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717.57元,增长79.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9,184.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40,1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小于预算70,815.7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小于预算4,878.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404.43元,下降2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12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1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40,12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717.57元。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应付未付,导致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增加40,12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减少9,404.43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及防灾减灾救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接待费用、省级2019-2023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调研组接待费及国家矿监局督导帮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312.8元,比上年减少403,844.28元,下降65.7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勤俭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差旅费、办公费较上年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劳务费、差旅费、办公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300,823.32元,其中,流动资产2,372,140.84元,固定资产927,186.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9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75,500.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9,120.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04.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04.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