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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223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77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属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思想工作,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调查研究金平侨情和海外侨情,向有关部门提供侨务信息,加强侨务宣传,以侨为本,为侨服务;开展同有关国家和港澳地区华侨、华人及社团友好往来。支持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回乡兴办文教卫生等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及办厂兴业;发挥侨联组织是政协组成单位作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的侨务工作,指导县侨务工作;参与县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和组织部门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和干部人选的协商推荐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

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凝聚侨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学习、宣讲、座谈等活动,把政治术语转化为大众话语,让侨界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不断夯实侨界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共同思想基础,把侨界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二)为侨服务,当好侨胞贴心人。本着侨事无小事的原则,努力解侨之所难、帮侨之所困、谋侨之所需,真正做到知侨、懂侨、爱侨、为侨。2024年慰问困难归侨侨眷13户,其中:春节慰问3户、慰问去世归侨家属1户、中秋慰问2户、日常走访慰问6户,重点帮扶困难归侨侨眷1户,发放的慰问金、慰问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0900元。在向归侨侨眷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的同时,还通过他们向海外亲友致以节日问候、传递家乡的发展变化和政策信息,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人民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怀,感受到祖国的温暖。

(三)侨爱助学,圆梦未来。通过州侨联的牵线搭桥,上海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为金平县困难学子捐赠了77400.00元助学金,帮助了33名品学兼优的同学减轻了学习生活压力,让他们安心学习。

(四)维护侨胞权益,优化服务环境。为持续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建立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依法保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金平县侨联联合金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金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政策讲解、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等形式,深入侨联小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侨胞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切实维护好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金平县开展侨法宣传活动,发放侨界政策宣传单2000余份。

(五)持续开展侨情调查。继续开展侨情调查,掌握侨情新动态,不断完善侨界人才库,充实侨情档案,为做好侨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金平县侨联每年做好归侨侨眷、华人华侨新生代、侨资侨属企业等相关信息的收集。进一步加强侨史侨情研究,充分挖掘侨乡文化资源,加强“海外侨务资源”调查研究,努力争取把侨务资源转化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力量。

(六)积极参政议政。金平县侨联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加强与侨界人大代表和侨界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构建服务平台鼓励侨界委员和代表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责,发挥好聚共识、聚智慧、聚力量的作用,为金平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01-13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45,895.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895.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225.96元,下降30.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225.96元,下降30.9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一进一出,出为公务员,进为事业人员,2024年度在职人员为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2.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支出。3.本年度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和华侨事务经费减少、无2022年度中央华侨事务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45,895.37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95.37元,占总支出的87.66%;项目支出18,000.00元,占总支出的12.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5,225.96元,下降3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378.96元,下降20.20%;项目支出减少24,997.14元,下降16.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一进一出,出为公务员,进为事业人员,2024年度在职人员为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2.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支出。3.本年度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和华侨事务经费减少、无2022年度中央华侨事务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895.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240.58元,占基本支出的9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4.79元,占基本支出的0.51%。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7,240.5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54.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2023年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结余资金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对因灾、因病、子女入学、生活困难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归侨侨眷家庭,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侨联核实后发放的困难补助金支出。

2.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对因灾、因病、子女入学、生活困难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归侨侨眷家庭,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侨联核实后发放的困难补助金支出。

3.中央华侨事务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贫困归侨侨眷资助和扶持。

4.2024年华侨事务项目经费9,000.00元,主要用于华侨事务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95.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5,225.96元,下降30.90%,完成年初预算的90.0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年初预算后,在2023年年底存在人员一进一出,出为公务员,进为事业人员,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59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9%,完成年初预算的91.70%。主要用于:1.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对因灾、因病、子女入学、生活困难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归侨侨眷家庭发放困难补助金。2.工资福利支出及华侨事务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一进一出,出为公务员,进为事业人员,2024年度在职人员为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2.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支出。3.本年度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和华侨事务经费减少、无2022年度中央华侨事务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2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4%,完成年初预算的79.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进一出,出为公务员,进为事业人员,2024年度在职人员为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8,03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完成年初预算的81.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进一出,出为公务员,进为事业人员,2024年度在职人员为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11,0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进一出,出为公务员,进为事业人员,2024年度在职人员为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改为群团事业编制,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资产总额4,273.80元,其中,流动资产269.92元,固定资产4,003.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9.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6.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77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