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负责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四)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
(六)承担红河州“12345” 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七)承担金平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八)承担金平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九)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股、政务服务股、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有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1.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坚持标准化引领、清单化落实,推行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印发金平县2024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工作情况的通知3期,36个部门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050项、行政许可事项236项、梳理便民服务事项112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负面清单75项,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要求,做到“应进必进”,严禁“明进暗不进”。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
严格按照各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已逐步实现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94个村委会和7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与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外网100%覆盖;二是规范综合窗口的设置,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台3个,综合办事窗口20个、帮办代办窗口1个、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16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个等窗口,除受场地限制和涉密事项外,全部事项已进驻中心集中办理;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印发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便利化。
坚持线上线下同源、利企便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推行集成办、跨域办、一证办、承诺办、自助办、帮代办等便民服务新模式。一是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5%,全程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35%,全程网办率97.78%;二是大力推进集成办,印发《金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和《金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2024年完成“一件事一次办”3140件、“高效办成一件事”839件;三是加快推进跨域办,2024年实现“跨省通办”2893件(其中:新增22项304件);四是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模式,梳理“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93项,2024年办件量85770件;五是积极推广政务服务“延时办”“预约办”、帮代办、免费邮寄等,出入境窗口业务实行5+1服务模式,“常驻办、就近办、帮代办、上门办、集中办”41150件,免费邮寄94件。
(二)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1.落实制度,为招投标提供根本保障。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金平县2024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考评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招标人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提升交易环境。
2.创优服务,为企业投标减轻负担。
持续实施“两禁止、两取消、一推行”,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降幅不低于50%的政策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2024年1-10月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29,356,000.00元,减免比例达88.3%;全县进入交易中心交易项目共有109家投标企业通过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参与投标活动,为企业释放投标保证金2,390,000.00元。
3.降本增值、为招标主体节约成本。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落实远程异地评标交易场所、评标工位、评标专家“三随机”,截至目前接受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交易55个工位,主场24个工位。2024年1月—10月进场交易项目42个,交易303,177,600.00元,预算价311,451,000.00元,增值资金134,000.00元,节约资金4,313,800.00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9个,交易额254,303,100.00元,预算价257,853,600.00元,节约资金3,550,500.00元;政府采购项目6个,交易额43,103,200.00元,预算价43,940,100.00元,节约资金83.69万836,900.00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7个,交易额9,771,300.00元,预算价9,657,300.00,增值134,000.00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9个;政府采购项目6个;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7个。2024年审核入围上架商品529件;审查入驻电子卖场供应商26家;全县各单位在“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采购订单总数295笔,实际采购金额共计10,076,900.00元。
4.精准施策、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畅通全流程“精准服务”。开展“标前”主动对接,“标中”精细服务,“标后”跟进回访。积极开展上门走访,2024年走访了招投标单位、代理公司、行业监督部门15人/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秩序管理,各方交易主体按要求佩戴身份标识牌。严格执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核验发布,严格执行《云南省进场交易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指引》,规范专家抽取行为,规范档案资料管理,2024年项目除了有一个项目无法从交易系统推送到档案系统外,其余项目已完成受理归档。
5.智慧监管,促进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督,对2024年项目常态化开展了3次“查问题、纠偏差”的巡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配合发改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对2023年40个项目开展了隐性壁垒问题巩固工作。畅通招标投标项目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截至目前尚未接到投诉举报案件。
(三)扎实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
紧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及时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并加强对工单转办、签收的提醒、督促,对出现未按时办结的工单及时督办,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电话回访、走访等方式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件满意度好评11168件,差评0件;办事指南满意度好评3701件,差评0件;办事人员满意度好评3690件,差评0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件1194件,在办件55件,按时办结1139件,按时办结率100%;营商环境投诉共接件11件,在办件2件。
(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有序推进。
按照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云编办发〔2024〕111号)文件精神及州委编制办、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运行情况摸底评估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工作部署,县政务服务局按工作职责牵头做好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评估工作。
依照《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事项内容,由各乡镇根据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于2024年7月17日召集县级10家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了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评估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接不住、管不好、用不到的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初步确定调整收回4项基本行政职权、34项赋予行政职权(其中:2项保留部分乡镇赋予行政职权)。县政务服务局组织编制完成了《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送审稿)》《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4年版)(送审稿)》,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批准后,于2024年8月6日按程序将《金平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金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4年版)》进行公布,并对乡镇及县级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详见附表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详见附表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548,184.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8,184.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8,312.45元,下降8.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8,312.45元,下降8.4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548,184.58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874.01元,占总支出的83.39%;项目支出589,310.57元,占总支出的16.6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8,312.45元,下降8.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8,549.02元,下降5.69%;项目支出减少149,763.43元,下降20.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023年调出1人,故比上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8,874.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6,973.01元,占基本支出的9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901.00元,占基本支出的4.12%。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9,314.37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415.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9,310.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经费365,309.81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网络费、临聘人员和保安工资等日常运行开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积极着力抓好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的办事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经费48,278.36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办公费、网络费、水费等日常运行开支。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落实制度,为招投标提供根本保障;创优服务,为企业投标减轻负担;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落实远程异地评标交易场所、评标工位、评标专家“三随机”,降本增值、为招标主体节约成本。
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工作经费25,722.40元,主要用于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运行开支,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为项目业主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审批代办、帮办、联办服务,有效解决项目审批难、落实地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项目业主满意度与获得感,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县政务服务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政务服务中心改建工程项目。
县配套用房修缮改造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配套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8,18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28,312.45元,下降8.47%,完成年初预算的88.22%。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3,01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3%,完成年初预算的88.6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四季度劳务费和工位改造费用未支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54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2%,完成年初预算的88.6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为正高职称,调入1人为初级职称;正高职称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基数高,上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多;初级职称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基数低,上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49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完成年初预算的74.8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为正高职称,调入1人为初级职称;正高职称职工医疗保险基数高,上缴的医疗保险费多;初级职称职工医疗保险基数低,上缴的医疗保险费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4,1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完成年初预算的93.6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为正高职称,调入1人为初级职称;正高职称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高,上缴的住房公积金多;初级职称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低,上缴的住房公积金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2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5.00元,下降36.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2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5.00元,下降36.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25.00元,下降36.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5.00元,下降36.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275.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5.00元,下降36.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单位到我单位调研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901.00元,比上年减少17,813.04元,下降12.75%,主要原因是2024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的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的办公及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108,647.13元,其中,流动资产551.81元,固定资产3,035,528.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9,566.5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3,913.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5,569.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423,3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