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17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金平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和广播电视工作。加挂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视局牌子。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承担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具体工作;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承担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1.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全县应急新闻报道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县内新闻单位和记者的监督管理。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电影业的管理政策,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有关工作,组织对有关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10.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事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3.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级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4.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15.完成上级宣传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办公室、理论和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股、社会宣传教育股、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股、出版发行和版权股、新闻与对外新闻股、广播电视股7个股室共1 办6科(股)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该车辆是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的放映车辆,下乡开展电影放映工作时需要。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深化新时代理论武装工作。持续用好“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和学习强国等载体,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加强宣讲队伍建设和管理,持续组织开展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用好应急广播、多彩金平APP、五级微信群等持续开展常态化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不断走深走实。
2.着力管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立足部门职责,统筹用好督查考核、通报提醒、巡察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持续紧盯网络这一最大变量,聚焦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在制度健全完善上发力,强化分析研判和网络巡查,抓好宣传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抓实网络安全、安全播出等工作,确保全县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可控。
3.着力讲好金平故事。加强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和管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决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到哪里,宣传工作跟进到哪里,重点在宣传选题策划上发力,深入挖掘总结金平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用好各类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讲好金平故事,传播好金平声音。
4.着力抓好文艺文化工作。坚持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好文艺惠民政策,实施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在基层群众性文艺文化活动和文旅融合发展上发力,推动金平文艺文化发展。
5.着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以革除陋习工作为重点,以各类文明创建和典型选树为抓手,常态化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各族群众文明素养。
6.着力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建设为重点,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抓手,在干部队伍培养上下功夫,采取专题培训、轮岗、以会代训等手段,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15,431,320.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03,933.39元,占总收入的99.8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7,387.57元,占总收入的0.1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02,211.19元,增长113.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17,153.67元,增长114.3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4,942.48元,下降35.30%。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红十字会拨“99公益日”红河志愿网络筹款相比2023年减少了37,011.67元;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新增中央上级资金“智慧广电固边工程项目”12,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15,423,890.63元。其中:基本支出4,686,230.45元,占总支出的30.38%;项目支出10,737,660.18元,占总支出的69.6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13,145.25元,增长113.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5,170.22元,增长7.95%;项目支出增加7,867,975.03元,增长274.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金财建〔2024〕15号云南金平县智慧广电固边项目资金支出增加9,668,64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86,230.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22,616.34元,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3,614.11元,占基本支出的5.63%。年均工资福利支出146,605.46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8,895.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37,660.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668,64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金财教〔2024〕69号宣传部2024年非财政资金6,626.24元,主要用于部门培训费支出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金财教〔2024〕195号宣传工作经费129,856.5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差旅费及劳务费等支出。
金财教〔2024〕44号国防教育经费9,726.00元,主要用于宣传国防教育印刷的宣传品办公费以及负责国防教育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等支出。
金财教〔2024〕44号对外宣传工作经费54,032.40元,主要用于对外宣传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支出。
金财教〔2024〕44号文明县城专项经费49,995.00元,主要用于文明办开展的专项活动接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金财教〔2024〕44号社会宣传工作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宣传工作开展的接待费及宣传人员下乡的差旅费等支出。
金财教〔2024〕44号扫黄打非专项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扫黄打非工作人员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差旅费支出。
金财教〔2024〕161号广播电视工作经费7,694.00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培训费支出。
金财建〔2024〕15号云南金平县智慧广电固边项目资金9,668,640.00元,主要用于智慧广电信息网络及软件设备购置更新支出。
金财教〔2024〕145号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55,416.00元,主要用于农家书屋书本购置及基站电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金财教〔2024〕44号应急广播物联网卡专项经费142,000.00元,主要用于广播物联网卡网络费支出。
金财教〔2024〕180号2023年预算单位上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1,055.99元,主要用于部门电费、专用燃料费等支出。
金财教〔2024〕134号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结转结余补助资金39,618.0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及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3,933.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增加8,214,153.67元,增长114.25%,完成年初预算的215.56%。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增多,项目资金增加,如:仅“智慧广电固边工程项目”资金就支出9,668,64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37,85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7%,完成年初预算的84.0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资金未按计划拨付到位,影响预算执行。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481,37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4%,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28%。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方面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实际情况与预算编制时的预期不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导致预决算出现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20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完成年初预算的52.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部分用于离休费、抚恤金、代缴社会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保险基数变动,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9,55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完成年初预算的74.4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1,9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完成年初预算的90.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42,7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836.00元,增长331.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42,7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50%。
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836.00元,增长331.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7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2,836.00元,增长331.01%;上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7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836.00元,增长331.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42,7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836.00元,增长331.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7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2,836.00元,增长331.01%;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对外宣传、社会宣传工作接待次数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的放映车辆,下乡开展电影放映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蝴蝶大爆发新闻记者接待,意识形态、上级检查接待,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公务接待费等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977.11元,比上年增加35,515.39元,增长15.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宣传文化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增加,费用支出增加,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086.57元,邮电费4,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46,340.54元,其他交通费用12,3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4915379.91元,其中,流动资产1,903,974.91元,固定资产2,989,105.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1,471.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4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0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0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307.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307.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7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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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