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77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商会协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部长室、副部长室、办公室、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股、两企三新股、社区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3月20日批复设立县委社会工作部,3月29日挂牌宣告正式成立。县委社会工作部围绕五项职能职责抓实“三基”工作,努力搭建社会工作的“四梁八柱”,推动开新局、谋新篇。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根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社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社会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召开部务会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和党支部“三会一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新部门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践行好新部门有新担当、新作为有新局面的历史使命。
(二)强化统筹指导,推进人民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定《关于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县信访局有关事项的意见》,主动纳入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2次,引导各部门扎实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牵头组织政法、法院、检察院、司法等7部门会商,制发《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不断推动人民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三)强化大抓基层,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一是着力破解基层“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抓实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工作机制、牌匾标识工作,督导全县101个村(社区)规范悬挂“4+2”标牌标识,清理村级组织“滥挂牌”1236块,召开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行业部门协调会,通过信息共享、联动办理等方式取消各类“奇葩证明”,制发《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和指引清单,将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转变为网上申报、窗口直办等服务事项34项。建立村级组织出具不合理证明事项倒查和“村级直报、部门直答”工作机制,防止“奇葩证明”死灰复燃。制发《金平县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任务清单》,为基层减负赋能,让村(社区)干部聚焦服务群众。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纳入干部教育、村(社区)干部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等重要内容,打牢思想理论基础。在金水河镇、阿得博乡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观察联系点3个,驻点探索基层治理经验。深入开展村规民约走访调研,把握村规民约制定、执行等“第一手信息”,为推动科学村民自治打牢基础。协助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完成2024年基层治理专干19人招聘。三是探索多元共治。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金平实践,建立健全“党群议事 多元报到”构建城市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收到社区协商事项14件,已协商14件,解决7件。四是规范设立基层组织。完善机构改革后的村(社区)组织调整申报流程,指导金河镇成立1个居民小组、5个村民小组,完成垦地融合发展改革金平农场管委会下辖3个社区调整并入金水河镇和勐拉镇。
(四)强化调查研究,打牢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基础。通过线上线下摸排,确定登记在册社会组织共181家,其中行业商会协会7家。召开行业商会协会交流座谈会,摸清县内基本情况和部分行业协会运行情况,制发《金平县统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到乡镇、村(社区)开展调研的实施意见(试行)》,督促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责任。
(五)强化组织体系,健全“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机制。一是抓实“摸家底”。通过主动访、上门访、座谈访,深入了解县内“两企三新”组织情况,与3家网约配送平台企业、7家快递企业开展座谈,深入把握县内“三新”领域发展现状和“两个覆盖”、“两个作用”发挥等情况。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新成立3个新经济组织党支部。二是推动“管起来”。落实好“管行业就要管党建”要求,不断健全“工委—委员单位/行业部门—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体系,批复成立交通运输行业党委、物业行业党委、“小个专”及网约配送行业党委。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搭建“1+N”服务新兴领域的阵地群,组织全县新兴领域群体到党群服务中心报到,通过阵地群提供热水热饭、充电避雨、信息指引等综合服务。三是选树“好典型”。从“服务设施友好、小区进出友好、指引信息友好、交通环境友好、人际关系友好、融入共治友好、权益保障友好”7个方面推动首批“骑手友好社区”建设,选取县城4个社区、5个小区作为建设单位(点),探索新就业群体参与城市治理机制。选取金岭瑶药公司以企、村、社、户“四联动”,产业、基地、党建“三共建”,人才、技术、队伍“三搭建”,企业发展和群众增收‘双促进’”的4332模式,彰显非公经济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作用。
(六)强化系统理念,提升志愿服务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据统计,全县登记在册志愿服务团队有101支、注册志愿者6.1万人,服务内容涉及社区治理、改善人居环境、交通协理、助医助学等。一是创新服务“一老一小”。县委紧扣“一老一小”服务需求,采取“3色管理、3支队伍、用好4个阵地”关怀服务措施,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阵地,广泛开展“一老一小”志愿服务活动,创新驻村“小爸妈”陪伴我成长,组织90支驻村工作队化身“家长”,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儿活动,陪同留守儿童过好周末、暑假。二是激发志愿服务活力。拓展志愿者队伍,“一平台一支”组建外卖行业志愿服务队3支,依托“骑手友好社区”创建协议,常态化服务城市治理。以志愿服务促民族团结,深入大型抵边搬迁安置点、小区、村寨等,依托重大节日,开展民族团结、敬老爱幼、健康义诊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县委社会工作部先后组织参与全县性大型志愿服务活动2场,指导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达8000余人次。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采用“现场培训+网络直播”为96名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生进行考前培训,年内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18人,其中助理工作师15名、工作师3名,单独划线通过20人,及时发放历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持证人员职业技能补贴59,000元。
(七)强化政治建部,打造过硬社会工作部门。制定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管理,成立党支部、组建工会,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工会保障等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好党的理论、业务知识,凝聚干事力量,增强干劲闯劲。坚持外宣扩大影响力,积极撰稿投稿,《乡镇论坛》、长寿金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道金平社会工作信息3次。坚持从严治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警示教育大会,接受警示教育基地实践学习。抓实作风兴部,落实“四下基层”制度,选派1名干部帮助挂联村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耕地流出整改等工作,展现新部门服务基层的新形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公开11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281,876.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876.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及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因我单位成立于2024年,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281,876.98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76.98元,占总支出的79.07%;项目支出59,000.00,占总支出的20.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因我单位成立于2024年,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876.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568.98元,占基本支出的88.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308.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8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39,313.79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261.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社会工作师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9,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876.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我单位成立于2024年,无上年数据,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77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编〔2024〕1号中共金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的通知 ,我部门于2024年3月29日挂牌成立。2024年度无年初预算安排。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1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编〔2024〕1号中共金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的通知,我部门于2024年3月29日挂牌成立。2024年度无年初预算安排。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9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编〔2024〕1号中共金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的通知,我部门于2024年3月29日挂牌成立。2024年度无年初预算安排。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编〔2024〕1号中共金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的通知 ,我部门于2024年3月29日挂牌成立。2024年度无年初预算安排。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08.00元,因2024年3月成立,与上年无法对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资产总额1.75元,其中,流动资产1.75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01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01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775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