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金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州对金平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各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四)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金平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十三)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十五)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十六)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九)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二十)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县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二十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二十二)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和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五)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设20个内设机构和金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综合与研究股(金平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规股(税政股)、预算一股(体制管理股)、预算二股(债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国库支付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对外合作股(金融股)、会计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人事教育股、资源环境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股(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股)、金融合作股(金融监管股)。金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设2个业务股,具体为:综合征管股和计划稽查票据管理股。所属单位1个:金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始终把“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运转”作为全县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中央、省、州“三保”政策措施,立足金平县实际制定“三保”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4年我县“三保”支出完成139,34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4,333万元,保工资102,327万元,保运转2,685万元。
(二)持续发挥财政资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作用,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投入17,209万元资金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健全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三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一是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规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工作。
(四)强化衔接资金统筹力度,全力巩固乡村振兴成效。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的位置上,继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加大对民族聚焦乡镇和边境乡镇的倾斜,持续加强就业、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等方面的支持。
(五)扎实推进“一卡通”专项治理巩固拓展,助推惠民惠农政策直达群众惠及民心。印发《金平县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为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巩固提升“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引。2024年金平县共兑付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1317.21万元,发放196755人次。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牢固树立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的意识,加强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学习,强化对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不断增强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感,强化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加强汇报,争取资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一是积极主动对接汇报,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抓好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多维度努力向上级争取彩票公益金,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扶贫等领域的公益性价值和作用。
(八)落实政策,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及省、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促进居民增收、稳定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等相关热点问题研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517,201.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7,201.0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3,849.79元,下降1.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3,849.79元,下降1.6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财政委托业务经费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517,201.08元。其中:基本支出9,250,537.68元,占总支出的73.90%;项目支出3,266,663.40元,占总支出的26.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减少213,849.79元,下降1.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5,220.48元,下降6.14%;项目支出增加391,370.69元,增长13.6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财政委托业务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50,537.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72,647.80元,占基本支出的9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7,889.88元,占基本支出的6.25%。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4,868.71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0,319.4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6,663.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9,881.01元,其中:用于一体化运行经费711,630.31元;用于临时聘人员经费2,846.27元;用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印刷费17,350.0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审核经费16,000.00元;用于全县会计业务培训经费2,240.00元;用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费40,752.00元;用于财政运行工作经费49,062.43元。
2010607信息化建设150,000.00元,其中:用于全县各单位票据博思软件系统服务费50,000.00元;用于政采云电子卖场运维经费80,000.00元;用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维经费20,000.00元。
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614,500.00元,其中:主要用于全过程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经费414,500.00元;衔接资金检查及绩效评价经费200,000.00元。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631,034.00元,其中:用于国企改革工作委托业务费1,206,000.00元;用于预决算编制工作经费218,799.00元;用于金平县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经费60,000.00元;用于边境建设管理工作经费118,000.00元;用于国企改革工作经费28,235.00元。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400.00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5.90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6,382.49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7,201.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3,849.79元,下降1.68%,完成年初预算的79.53%。主要原因是财政委托业务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99,28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9%,完成年初预算的85.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1,78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6%,完成年初预算的50.55%,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纳入本部门年初预算数,再由本部门调剂到县人社局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8,24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完成年初预算的74.8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医疗保险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6,38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15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完成年初预算的94.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9,000.00元,决算为5,4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89.00元,下降24.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9,000.00元,决算为5,43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89.00元,下降24.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89.00元,下降24.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9,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89.00元,下降24.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9,000.00元,决算为5,4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9.00元,下降24.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89.00元,下降24.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我局检查、调研工作等比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局检查、调研财政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889.88元,比上年增加99,308.27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等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2,705,169.28元,其中,流动资产42,620.00元,固定资产12,360,034.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2,514.6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9,112.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3,432.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00平方米,账面原值262,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233,5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44平方米,账面原值1,592,127.4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2,659.4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0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3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1,3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1,3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我部门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部门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