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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259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8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2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金平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局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金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和人口家庭发展股、体制改革与政策研究和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卫生应急和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宣传科教股、药政和中医药管理股、老龄健康和保健股、妇幼健康股、职业健康和健康产业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实有车辆为医疗废物转运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引领,全局上下“一条心”。一是着眼教育抓思想,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26次,周一例会39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期,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9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1期、各级书记开展专题党课50次,组织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院长走流程政策大宣讲活动100场次。二是着眼基础抓落实,夯实党建工作根基。扎实开展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2024年累计开展结队活动2次。加大医疗人才“双培养”力度,年内发展党员20名,储备入党积极分子48名。加强党对民营医院的领导,成立4个民营党支部,积极申报州级示范民营医院创点,有力推动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新发展。二是着眼典型抓引领,开创能级提升“新局面”。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组建16支“医心向党”服务队开展各类服务19场,受益群众1600余人,让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用好“组团式”“沪滇协作”等医疗帮扶资源,依托“红河奔腾”“蝶变金平”人才计划,完成人才招聘24人,与11名帮扶专家签订25名医学技术骨干培养协议,开创新技术新项目24项,2024年金平县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案例在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交流会上被列为云南省案例之一。三是着眼管党治党,突出成果转化运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2024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1期、各级书记开展专题党课50次、警示教育4场,开展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及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专项整治1次,卫健系统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大幅度降低,干部监管得到有效提升。2024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序推进,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调查处理1人,院内给予批评教育2人次,主动说明问题22人,主动上交金额148,900.00元。2024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500余份,全年累计检查民营医院7个,村卫生室128个,诊所45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7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没收违法所得1,231.00元,共计罚款220,600.00元。2024年“清廉云南”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自查了2018年-2023年家签虚造健康档案获取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情况,经自查发现人员已死亡还继续领取家庭医生签约经费40,551.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37,520.82元,均已退回国库。四是着眼意识形态安全,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10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4次,及时做好敏感期间的网络舆论监管,持续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集中整治,督促清理关停“僵尸群”“僵尸公众号”等132个,简化合并工作群56个,公众号19个。2024年卫健局全年意识形态领域态势良好。

(二)全面协作,县乡共下“一盘棋”。一是县级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县人民医院完成整体搬迁,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已通过省级验收,临床营养科、输血科薄弱专科建设项目已通过省级验收,重症监护中心已通过州级网审,建成麻醉疼痛诊疗中心,独立设立眼科。县医院、县妇幼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已通过省级确认为3级。二是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巩固。持续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勐桥乡中心卫生院、勐拉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完成家签18.3万人,覆盖率57.85%,同比增长4.7个百分点。实现县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或中医馆设置,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诊疗量占比达39.61%。三是稳步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医共体总院选派14名医务骨干到14家基层医疗机构挂职副院长、科室主任等职务,统筹整合资金8,800,000.00元实施县域医共体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远程心电诊疗6815人次,双向转诊519人次。四是计划生育管理能力不断升级。积极落实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截至12月,办理《生育服务证》597份,积极落实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政策,一次性生育补贴申报757人2,094,000.00元,育儿补助1095人876,000.00元;加强托育机构设置备案管理,全县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29个。积极实施计生生育扶助“三项制度”,截至10月,已发放奖励扶助724人731,600.00元,特别扶助(伤残、死亡)147人1,033,000.00元,特别扶助(其他家庭)申报11人35,900.00元。四是重大疾病防控及重点人群管控能力持续提高。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2种1055例,发病率同比下降34.02%;报告丙类传染病7种572例,发病率同比下降36.87%。持续巩固艾滋病防治成果,截至12月31日,检测发现率94.33%,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4.1%;抗病毒治疗有效率达98.22%,母婴传播率为0,无经输血传播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着力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2024年宫颈癌筛查10994人,乳腺癌筛查9673人,乳腺癌早期诊断人数为0,婴儿死亡率2.11‰,5岁以下儿童死亡5.48‰。五是健康县城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监督,确保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复审,一体化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健康县城已通过省级暗访,排名从全省129名上升至79名。

(三)多措并举,全员共治“护平安”。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利用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11次,研究法治工作2次。通过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等共20次。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共组织卫健系统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县28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人群密集场所、特殊岗位和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4次,发现并移交隐患问题130条,均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动态销号。二是集中管控医疗卫生机构运行风险。卫健系统纳入各种债务共89项,其中64项中小企业欠款,已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卫健局密切关注债权人的诉求动向,稳定债权人情绪,加强监测预警,做到周全服务,把矛盾风险化解为最低。常态化开展医疗纠纷、医患矛盾问题的摸排和化解,2024年共产生医疗纠纷4起,已化解4起,化解率100%,发生医疗投诉事件11起,成功化解11起,均由医疗机构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解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0,599,72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87,425.72元,占总收入的95.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2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18,400.71元,下降13.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08,400.71元,下降16.8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29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收乡村振兴局拨入金平县医疗系统卫生室、专业图书馆建设及医务人员培训交流项目费用1,150,000.00元、州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拨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项目经费1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0,599,725.72元。其中:基本支出4,807,943.11元,占总支出的15.71%;项目支出25,791,782.61元,占总支出的84.2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21,659.21元,下降15.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5,024.80元,下降17.43%;项目支出减少4,406,634.41元,下降14.59%;无上缴上级支出增、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92,683.85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92,945.9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7,943.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72,904.92元,占基本支出的95.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5,038.19元,占基本支出的4.89%。年人均工资152,430.16元;年人均公用经费7,834.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91,782.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320,000.00元。

具体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

金平县第三集中隔离点增设隔离病房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30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集中隔离点增设隔离病房项目费用支出;

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隔离点建设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87,425.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8%。与上年相比减少5,908,400.71元,下降16.84%,完成年初预算的431.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职工非正常死亡人道主义补偿金和应支付县殡仪馆尸体冰冻费补助,2019901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资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68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完成年初预算的49.55%。主要用于行政事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2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0,172.64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2,735.75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0,97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6443,0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1%,完成年初预算的558.08%。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其中: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481,745.05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46,091.17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3,857.44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8,222.00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4,320,000.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885,13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4,635.3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669.91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69.46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788,482.0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类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0,4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70,43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缴费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98.00元,下降37.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98.00元,下降37.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998.00元,下降37.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98.00元,下降37.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98.00元,下降37.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998.00元,下降37.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038.19元,比上年减少127,843.12元,下降35.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8,3952,747.92元,其中,流动资产6,155,743.92元,固定资产11,604,329.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6,192,672.68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08,651.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60,188.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39,4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9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93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93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我部门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部门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2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