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
(二)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三)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六)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助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示范县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八)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策法规股、监督检查股、经济发展股、文化教育股、宗教事务股。与上年度比较无变动。
所属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主责主业,奋力谱写民族团结工作新篇章。2024年深入实施“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工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工作7个方面32项重点工作73条具体措施任务清单。全面巩固提升了6个迎检点的氛围营造、解说词提炼、解说员培训、迎检线路沿线优化、干部群众评议问卷调查、“道中华”推广等工作,持续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
(二)共筑精神家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协同全县各级各部门实施“5+N”系列工程。印发《金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宣讲方案》,完成示范宣讲了74场次,发放《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千余人次,面向各族群众宣传讲解5千余人次。加大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力度,2024年实施《红河州金平县瑶族传统刺绣抢救保护》《金平瑶族古籍系列丛书收集整理》2个惠民文化项目共250,000.00元。
(三)集中资源力量,率先推动边境地区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1.统筹各参建设单位全面开展由县民宗局实施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终验、竣工资料整理、竣工结算、造价审核等工作。
2.积极推进拉祜族(苦聪人)后续发展项目建设。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为抓手,统筹推进拉祜族(苦聪人)后续发展6大工程13项行动,启动“直过民族”地区后续发展项目建设,累计安排资金26,680,000.00元,实施了8个“直过民族”村寨建设项目。
(四)丰富创建载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创新推出就业五到岗联动机制和一老一小“3315”关爱服务模式;组建16支“医心向党”服务队开展巡回义诊和医务人员进农村、进农户、进机构各类服务28场次。开展文化惠民演出72场次,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共下达资金12,260,000.00元,实施项目9个,截至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验收,已拨付资金12,249,980.00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成,资金拨付率99.92%。实施民族旅游村寨项目3个。
(五)聚焦整改任务,持续抓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暨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金委〔2023〕165号文件部署,我县涉及整改8个方面14个问题,63个整改任务,118条整改措施。涉及牵头整改部门22家,配合部门18家,以及涉及乡镇和金平农场。时限清单计划于12月31日完成整改,目前累计完成整改118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3,273,12.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7,312.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7,108,880.83元,下降97.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7,108,880.83元,下降97.2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因边境小康村项目按进度支付,2023年已支付部分工程款,本年度减少金财预〔2023〕39号红河州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一期)20,000,000.00元;减少金财预〔2023〕71号红河州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一期)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那发街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0元;减少金财预〔2023〕101号红河州金平县现代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一期、二期)资金6,310,000.00元;减少金财农〔2023〕119号民宗局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第二批(其他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等)资金10,000,000.00元;减少金财农〔2023〕105号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第一批(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等)资金15,000,000.00元;减少金财建〔2023〕51号金平县者米乡巴哈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41,340.00元;减少金财农〔2023〕11号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资金30,760,000.00元;减少金财农〔2023〕37号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专项资金14,725,000.00元;减少金财农〔2023〕90号涉农整合(第二批)省级衔接金河镇亚拉寨村委会新安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资金1,090,000.00元;减少金财农〔2023〕166号金平县马鞍底乡马鞍底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等27个项目(中央环保整治项目)资金700,000.00元;减少金财农〔2022〕31号中央金平县民宗局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0,600.00元;减少金财农〔2022〕104号省级金平县民宗局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9,500.00元和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幸福村项目管理经费1,000,000.00元。故本年收入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327,312.19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363.52元,占总支出的61.80%;项目支出1,270,948.67元,占总支出的38.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7,108,880.83元,下降97.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1,822.29元,下降12.80%;项目支出减少116,807,058.54元,下降98.9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因边境小康村项目按进度支付,2023年已支付部分工程款,本年度减少边境小康村重点村(一期、二期)项目资金57,301,340.00元,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6,363.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6,624.04元,占基本支出的94.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739.48元,占基本支出的5.82%。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93,662.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973.95元。主要原因根据《关于李志学同志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69号)和《关于李玉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88号)文件,我单位退休2人。本年度日常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0,948.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金财行〔2024〕13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10,302.00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的办公经费及委托业务费。
2.金财行〔2024〕78号2023年第二批民族宗教专项经费15,361.00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差旅报销费。
3.金财行〔2024〕13号创建办工作经费10,509.00元,主要用于创建办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费用及付州政府领导赴金平调研检查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接待费。
4.金财建〔2024〕45号2021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金平县马鞍底乡马鞍底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等27个项目(中央环保整治项目)工程尾款。
5.金财农〔2024〕73号阿得博乡昆一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6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阿得博乡昆一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
6.金财农〔2024〕54号民宗局2023年年末结余资金256,776.67元,主要用于支付金水镇隔界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设计施工款及《金平瑶族药谱》项目费用。
7.金财农〔2024〕83号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460,000.00元,主要用于付金平县老庙河村、瓦窑村特色民居修缮保护建设项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7,312.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7,108,880.83元,下降97.24%,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4%。主要原因是因边境小康村项目按进度支付,2023年已支付部分工程款,本年度减少边境小康村重点村(一期、二期)项目资金57,301,340.00元,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9,91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8%,完成年初预算的81.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14,405.97元,办公费2,478.00元,水费1,001.00元,邮电费20,997.00元,差旅费18,481.00元,公务接待费509.00元,劳务费12,240.36元,工会经费5,656.92元,其他交通费用94,1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李志学同志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69号)和《关于李玉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88号)文件,我单位退休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故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06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8%,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6,645.76元,职业年金缴费195,020.2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故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91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完成年初预算的62.0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288.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29.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李志学同志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69号)和《关于李玉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88号)文件,我单位退休2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少,故本年度卫生健康(类)支出较年初数数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建办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费用及付州政府领导赴金平调研检查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接待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未预算该项目经费,故本年度节能环保(类)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84,77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付金平县老庙河、瓦窑村特色民居修缮保护建设项目款460,000.00元、阿得博乡昆一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68,000.00元、付金水河镇隔界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设计施工款2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未预算该项目经费,故本年度农林水(类)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9,6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李志学同志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69号)和《关于李玉明同志退休的通知》(金组公发〔2024〕88号)文件,我单位退休2人,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故本年度住房保障(类)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决算为5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21.00元,下降76.10%。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决算为50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21.00元,下降76.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21.00元,下降76.1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21.00元,下降76.10%。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决算为5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1.00元,下降76.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政府领导赴金平调研检查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739.48元,比上年减少8,444.36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保持精简节约原则,本年度办公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66.00元,水费1,001.00元,邮电费20,997.00元,差旅费1,930.00元,劳务费4,740.36元,工会经费5,656.92元,其他交通费用84,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8.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18,294,317.12元,其中,流动资产1,574,043.34元,固定资产150,155.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6,567,830元,无形资产2,288.6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5,136.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531.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我部门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部门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0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