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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27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8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规划股、矿政管理股、国土测绘与科技信息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国土空间布局

一是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持续开展。《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4年5月22日获州人民政府批复,9月13日通过质检入库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正有序进行中,目前已形成金水河镇、勐拉镇、沙依坡乡、勐桥乡、大寨乡、阿得博乡的初步方案并处于组织听证阶段。二是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编制不断完善。《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已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并通过,待《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金平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启用后,结合内容修改完善后启用。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稳步进行。2023年9月18日选定了编制单位开展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初步成果,依据《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入库成果核对并细化底图底数,预计2025年4月底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和规划建设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委托技术公司同步编制《金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四是村庄规划有序入库。金平县9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任务,因金河镇广街村委会的集中建设区基本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编制,不再单独编制金河镇广街村委会村庄规划,其余92个任务村已全部完成备案入库。五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过渡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件,规划核实意见书2件。

(二)紧抓耕地工作,筑牢耕地红线

一是耕地流出严格限制。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填报就地恢复595.1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533.60亩,一般耕地59.61亩;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填报就地恢复173.0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21.94亩,一般耕地51.15亩;完成云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指标入库7,718.23亩。二是补充耕地扎实有效。完成了红河州金平县老勐等2个乡镇老勐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红河州金平县者米乡顶青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指标入库备案工作,产生新增耕地数量指标259.01亩、水田规模指标1,020.52亩、粮食产能224,297.82公斤。同时,扎实开展3个新建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均已获得州级立项批复,规划设计及预算资料均已通过专家评审,项目计划总投资7,593.15万元。另外,金平县2024年验收整改涉及金平县者米等2个乡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和金平县勐拉等2个镇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2024年10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了验收意见,待补足缺口指标后下达验收批复。三是执法督查坚强有力。持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县161个问题,已整改156个(其中阶段性整改71个)。严格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成都督察局提取疑似图斑核实举证工作。2024年已下发893个卫片图斑,监测面积754.2亩,其中耕地面积为643.25亩,当下正处于核实工作阶段,待核实完成后,按照问题分类逐宗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并已完成成都督察局8个已提取疑似违法图斑核实举证工作。

(三)时刻以人为本,强化民生福祉

一是地质灾害防护网织得更密。靠前指挥,组织地质灾害汛前巡查排查。全覆盖排查隐患点288个,摸清威胁4,316户41,768万人、威胁财产12亿元情况,安装了109个地质灾害隐患513套监测仪器,及时调整充实全县288个地质灾害监测点群测群防人员546人,形成了人防加技防的综合防治能力体系;主动作为,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完成金平县大寨乡中心小学、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工程、金平县老集寨乡团结村委会大田村滑坡治理项目;积极筹备金平县沙依坡中学女生宿舍北西侧滑坡应急治理项目、金平县沙依坡乡卫生院邮电所后方滑坡治理项目、金平县者米乡巴哈村委会东沙上寨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初步验收及金平县烈士陵园金平中学滑坡治理工程、金平县老集寨乡马撒斯村滑坡应急治理工程、金平县金水河镇南科村委会联防村南侧滑坡及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最终验收工作;积极对接申报31个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其中8处为整村搬迁,23处为零星拆除集中安置;加快推进金平县老集寨乡政府驻地滑坡泥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勘查可研设计已通过评审,待项目批复开展招投标。强化演练,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宣传培训。入汛以来,重点围绕“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怎么转、转到哪和转移人员管理”等六个关键环节,按照管用、实用原则,完善了“一村一方案”“一校一方案”,细化实化转移路线图、避险安置点,全覆盖组织开展以自然村为单位、教育系统以学校为单位的滑坡、泥石流、山洪灾害紧急转移避险演练,累计开展各类紧急转移避险演练1,569场,受益人数达20万余人次。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共发放地灾防治宣传册5,000余份,发放明白卡6,000余份,运用村级“小喇叭”双语宣传45期·次,有效提高民众对地质灾害的防控能力和防灾意识;加强预警,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叫应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群测群防工作,并严格落实“1262”叫应机制,适时做到精准预警、快速调度、及时响应、提前防范,全县共发生灾情23起险情77起,按照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和“强降雨过程提前转移紧急避险”制度要求进行了叫醒叫应,并对“摩羯”台风影响乡镇提前启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其中金河镇枯岔河村,勐桥乡瓦窑新村、鸭塘、柏木山大寨,马鞍底乡闸门上寨等5个村组成功紧急避险转移,避免了368户1,268人伤亡,得到省自然资源厅及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是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效率不断提高。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2024年共完成不动产登记2,254件,其中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56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71份,查封登记79件,解封登记20件,注销(解压)登记223件;完成不动产查询220,168人次(含贫困对象比对查询办件量),开出查询证明4,146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理“一件事一次办”960件,“一窗受理+水电”外网转移登记318件,“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238件。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楼盘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全县29个问题小区、楼盘共办理2,140件;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稳步开展林权交接工作,目前完成1本,计划在12月30日前完成10本。

三是安全生产防线更加牢固。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15次,检查矿山13座次,企业自查191次,排查矿山181座次,排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93条,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治92处,整改率达98%。重大安全隐患2处,并报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台风“摩羯”过境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26次,发现安全隐患22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常态化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依托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包片组织巡查1,616次,出动人员3,760余人次,出动车辆1,605余台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6起,其中立案查处4起,不予立案2起,共处行政罚款11.5万元,没收矿产品1.4吨。严格按照“一井一策”和“三不留、一毁闭”原则,重新炸毁或永久性封堵20个各类废弃井口堵。收到违法举报线索6条,其中核查属实2条,已立案查处1起,移交林草局1起,其余4条核查不属实。

四是服务保障务实高效。一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与举报,着力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截至2024年10月15日,共受理协办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件共21件,办结19件,正在办理2件;解决上年遗留4件;办理行政应诉一审2件(其中败诉1件);二审1件,败诉件已按法院裁决(法院民事调解书)履行职责;未收到行政复议件;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二是认真办理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提高代表和委员满意度。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按要求面商,其办理结果中:A类3件(第107号建议、第110号建议、第112号建议),C类2件(第117号建议、第10号提案),其各代表对县自然资源局的办理态度及办理结果均为满意,办理质量评价较高。

(四)坚持绿色发展,提升资源效益

一是生态修复持续提升。有序推进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年度涉及6座矿山6个图斑已完成县级验收,2024—2025年度涉及2座矿山3个图斑正在施工中;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我县涉及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27个,2022—2023年已完成修复20座,2024—2025年任务有2座已自然恢复、1座自然恢复正在准备销号资料,其余4座已纳入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正在组织实施;狠抓各级单位督察、审计发现历史遗留矿山反馈问题整改,金平县勐拉乡红岩采石场石灰岩矿、金平县金河镇黄家寨深沟石灰石矿、金平县金河镇火绳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3座矿山已纳入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正在组织实施,确保按期销号。督促指导20家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与保护方案,与22家签订了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编制《金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统筹形成布局分区上下衔接、建设安排合理有序的生态修复格局。

二是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增强。组织矿山企业开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应公示探矿权项目32个、公示采矿权21个,公示率100%,已通过省厅抽查。提交统计报表采矿权34座,提交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34座,报送率100%,并上传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系统,已全部通过审核。完成34座采矿权开发利用直报底数确认、数据填报、数据审查。全年受理登记采矿权延续业务14个,已取得采矿许可证11个,正审批3个。探矿权6个,已取得勘查许可证5个,正审批中1个。组织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1次;新一轮找矿行动稳步推进,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在马鞍底开展超大规模离子吸附型稀土矿新一轮找矿行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推动生产矿山严格按绿色矿山的要求标准开发利用,持续巩固省级绿色矿山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金平县长安金矿成果,将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铁矿、金平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湾河铁矿纳入2025年计划申报名单。配合协助矿山复工复产,推动矿山生产2个。

(五)坚持聚焦项目,要素保障提质增效

一是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编制了金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公示;金平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取得省人民政府用地批复;金平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金平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金平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金平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用地、金平县蔓金高速县城连接线建设项目、红河州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金平县疫情防控项目一期用地、金平县疫情防控项目二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部分)用地、金平县疫情防控项目二期(涉及基本农田部分)用地、难处理金精矿生物氧化湿法冶金项目等用地手续正在有序推进中;《金平县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已通过专家论证,待省人民政府批复。

二是土地供应平稳有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共划拨供地2宗,面积97.5935公顷;出让供地19宗,面积2.586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2,118.2659万元;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工作,2024年下达金平县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基数4,570亩,目前已处置1,466.058亩,处置率32.08%。备案设施农用地29宗,总面积114亩。完成金水河滨河路旁四个地块、金水河镇那发中心大街一宗土地确权工作;完成金平烈士陵园土地确权工作,加快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

三是土地储备能力不断加强。完成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7份,《征地补偿安置公告》7份,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126份;为云南省强边固防建设项目金平县抵边联防所项目、金平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金平县人工影响天气建设项目、金平县农村供水专项行动等项目建设做好用地申请前期各项工作;完成兑现金水河镇那发中心大街3号云南锡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472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53.8786万元及金水河街陈树明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26万元;启动编制了《金平县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勐拉滨江花园建设项目、勐拉边防派出所等39个建设项目78.01197公顷已纳入计划中;《金平县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待下发执行;有序推进金平县农村供水专项行动项目、金平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及金平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375,44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75,445.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993,951.92元,下降70.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993,951.92元,下降70.3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经费财政拨款增加,2024年未安排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4,151,729.19元。其中:基本支出8,454,981.32元,占总支出的24.76%;项目支出25,696,747.87元,占总支出的75.2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8,264,009.26元,下降66.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545.66元,增长1.16%;项目支出减少68,360,554.92元,下降72.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经费财政拨款增加,2024年未安排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54,981.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58,969.72元,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6,011.60元,占基本支出的5.8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9,631.05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8,701.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96,747.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经费240,821.77元,主要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2.2024年预算单位上年末结余资金继续使用资金项目经费276,345.97元,主要用于金平县营盘乡营盘集镇滑坡治理、土地卫片执法补助经费、金平县老集寨乡政府驻地滑坡泥石流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项目经费。

3.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费4,520,054.02元,主要用于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4.大寨乡中心小学及乡政府下方滑坡治理项目经费42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寨乡中心小学及乡政府下方滑坡治理项目。

5.金平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项目经费2,971,67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

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68,875.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7.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65,8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

8.2024年单位自有资金3,760,989.23元,主要用于金平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种子公司滑坡治理、大寨中心小学、乡政府滑坡治理、金平一中滑坡治理、金平县职业中学滑坡治理、金平烈士陵园、金平中学滑坡治理项目、老集寨中心小学等滑坡治理、阿得博小学滑坡治理、老集寨中心小学卫生院治理、大火地小学滑坡治理、马鞍底乡沙坝泥石流治理、沙依坡中学女生宿舍治理项目。

9.金平县老集寨乡团结村委会大田村滑坡治理项目经费704,157.58元,主要用于金平县老集寨乡团结村委会大田村滑坡治理项目。

10.金平县者米乡顶青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金平县者米乡顶青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11.老勐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老勐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12.收回金水河镇两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1,814,886.00元,主要用于收回金水河镇陈树明户、云南锡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13.县城区规划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经费1,215,829.02元,主要用于县城区规划建设综合整治工作。

14.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经费67,627.59元,主要用于按时支付临人员工资。

15.自然资源局继续使用2023年上级指标年末结余资金项目经费5,045,397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经费、金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经费、金平县总体规划缺口资金、耕地保护等方面。

16.2024增减挂钩资金984,594.69元,主要用于金平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服务费、金平县金河镇规划编制及技术管理编制等技术服务费等方面。

17.委托业务费(含法律咨询服务费)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内部各项业务。

18.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63,000.00元,主要用于金平县地灾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等方面。

19.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324,000.00元,主要用于金平县地灾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等方面。

20.2024年度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75,44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4%。与上年相比减少71,993,951.92元,下降70.33%,完成年初预算的216.84%。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经费财政拨款增加,2024年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9,20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完成年初预算的63.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4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0,78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432.95元;死亡抚恤274,606元;伤残抚恤4,7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内部人员变动,人员调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9,49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完成年初预算的78.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58,690.0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50,544.8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262.84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内部人员变动,人员调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6,529,99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老勐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支出500,000元、金河镇规划编制及技术管理编制等经费支出484,594.69元、金平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服务经费500,000元、干部规划家乡编制项目1,245,400元、用于耕地保护3,799,99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为上年结转结余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254,29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9%,完成年初预算的218.7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192,360.81元、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经费67,627.59元、县城区规划建设综合整治工作经费1,215,829.02元、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4,520,054.02元、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经费240,821.77元、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的资金2,971,670.00元、2024年预算单位上年末结余资金继续使用资金31,045.00元、红河州金平县者米乡顶青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资金2,000,000.00元、收回金水河镇陈树明户、云南锡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补偿经费1,814,886.00元、委托业务费(含法律咨询服务费)经费2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上级补助资金项目以及因工作需要新增预算指标。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3,9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53,91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24,38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完成年初预算的75.73%。主要用于大寨乡中心小学、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经费420,000.00元、2024年度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0,000.00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68,500.00元、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324,0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68,875.00元、2024年预算单位上年末结余资金继续使用资金230,006.97元、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63,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23.其他(类)支出704,15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金平县老集寨乡团结村委会大田村滑坡治理项目资金704,157.5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为返还上一年度上级补助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80,376.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001.99元,下降50.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66,349.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55%,完成年初预算的8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4,0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45%,完成年初预算的46.76%。

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977.99元,下降5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76.00元,增长16.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0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76.00元,增长16.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376.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001.99元,下降50.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66,34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4,0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84,977.99元,下降5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76.00元,增长16.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0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较上年增加1,976.00元,增长16.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政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乡镇、村、组往来沟通协调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011.60元,比上年减少190,716.32元,下降27.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23,595,252.20元,其中,流动资产56,448,422.01元,固定资产3,030,812.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2,695,825.77元,无形资产1,420,192.0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33,75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178.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08,869.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63,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3,989.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