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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5-00289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8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在县委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迈出新步伐,为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人大工作。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及时将全会精神纳入到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各类学习培训中,在学习党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依法履职的基本功。以党中央、省委召开的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中共金平县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履职,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县委常委会研究人大工作5次,首次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余玉龙书记对人大有关工作请示报告作出批示3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年初向县委全面汇报人大工作,全年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向县委请示汇报25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11项。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次),免职25人(次),接受辞去职务17人,终止县级人大代表代表资格17人,补选县级人大代表16人。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切实贯彻落实县委重大部署安排。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参加“政企面对面”活动,帮助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县委有要求、群众有呼声,人大有行动,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担任“摩羯”台风抢险救援工作队队长及各村工作组组长,第一时间奔赴受灾一线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灾后担任恢复重建专班组长、副组长,积极投入到恢复重建工作。组织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为灾区群众捐款1万多元。同时,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动员4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全身心投入到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来。常委会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担任绿美县城建设、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及产业链专班组长、副组(链)长,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开展项目督导等工作,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6个,积极推进绿美县城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县城。积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居环境提升、耕地流出整改、关爱“一老一小”等重点工作。

切实担负保证宪法法律贯彻实施的重要职责。深刻认识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认真履行贯彻实施宪法的法定职责,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方面全过程。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健全保证宪法法律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助推普法强基补短板提质增效,向州级报送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办理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带头宣传宪法,落实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宪法宣誓7次55人(次),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二)始终坚持高质量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促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始终围绕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推进立法工作,立管用实用之法。

强化经济领域法治支撑。积极推动《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边民互市服务条例》制定工作,初步编纂完成条例文本,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边民互市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简化边民互市贸易流程,强化对边民互市活动的监管,有效服务于边民互市健康发展。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启动《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修订前期论证工作,并已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推动城镇管理工作更加精准、执法更加有力。

创新地方民族立法工作。建立县司法局、金河镇人大主席团、金水河镇人大主席团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改革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渠道,发挥听取立法意见“直通车”作用。

(三)始终坚持以监督推动落实,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全县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创新制度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一年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1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工作评议3次,年度履职述职评议5人(次),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19项,提出监督整改意见建议58条,督促整改完成56条,作出决议决定5项,监督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紧盯全年发展目标任务,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提出意见建议9条,推动稳住经济基本盘,筑牢安全发展底线,补短板抓进度,实现发展目标任务。对《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4条,促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向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有效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紧盯重点产业,针对人参果产业发展中的短板,专题调研人参果产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冬季人参果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7条,有效推动优选种苗、技术指导、产品销售,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群众增收。针对耕地保护问题,听取和审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3条,有力推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实施。

围绕预算资金高效使用,强化监督。作出关于批准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助力县级财政科学平稳运行。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度财政决算情况报告,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听取和审议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共完成问题整改58个,问题整改率90.62%,整改金额715.78万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针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问题,首次听取和审议2023年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报告,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进一步得到加强,促进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发挥资金应有效益。

围绕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高效管理,强化监督。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助力有效防范重大社会风险。

围绕重点项目实施,强化监督。对者米乡六六新寨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情况,首次采用“三问一评”的监督方式,深入项目建设一线,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力推进了项目建设。立足于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听取和审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和运营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4条,不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护,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围绕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针对城镇规划滞后的问题,对《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城乡规划工作。着眼于卫生医疗发展,听取和审议民营医院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4条,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针对安全出行,听取和审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4条,有效促进平安金平建设。听取和审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着眼于关心关爱残疾人事业,听取和审议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调研,为实现残疾人充分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促进作用。对拉祜族和布朗族(后续)发展、林权类确权登记办理整改等24项重要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有力地推动一批问题的解决。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监督。着力于美丽金平建设,持续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进度常态化监督,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生态环境持续稳定改善。扎实抓好河(湖)长制、林长制督察工作,发现、交办问题28个,推动解决问题 25个,助力破解河(湖)长制工作难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持续跟踪督促检查马鞍底蝴蝶谷保护管理条例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执行情况,助力蝴蝶谷科学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工作。听取和审议古茶树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并作出决定,规范古茶树资源管理和利用,促进可持续绿色发展。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实地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建议4条,确保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助力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作出决定,助力各族人民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围绕宗教事务管理,对《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信教公民的宗教信仰得到充分尊重,确保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建立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季度例会制度,更好地保证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对农村摩托车落户和驾驶证考试便民服务、“反电信网络诈骗”等22项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县委工作安排与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四)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积极拓展履职服务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抓实代表活动阵地巩固提升。一是坚持软硬件建设并重,从“软件标配”到“硬件升级”双管齐下,推进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质增效。按照“10+1”建设标准,完成1个县级和13个乡镇代表活动阵地信息化建设。组织省州县乡四级代表进家(站、室)开展活动、接待选民,倾听民意民声。科技赋能代表工作上新台阶,建成云视讯人大系统,覆盖1个代表之家,13个代表工作站和13个代表联络室。二是创新民意表达新平台。首次开发应用“代表履职民意直通车平台”,在全县13个乡镇、4个社区、94个村委会、1218个村小组广布民意直通车“二维码”,群众足不出村即可反映社情民意,自开通使用以来,共收到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建议79条,有效建议61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9个,构建“群众反映、代表监督、政府办理”新模式,进一步拓展了民声民情民意反映渠道。

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落实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首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收集整理交办代表意见建议57条,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度进一步提高。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落实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不少于3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制度,共联系66名;每名县人大代表联系不少于3户人民群众,共联系645户,促进各级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充分发挥闭会期间的作用。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按就近就便原则,进站入室开展代表接待选民、述职评议等活动,发挥代表活动阵地在汇聚民意民智、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加强人大代表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组织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集镇“两污”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题约见县级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有力推动“两污”项目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7,653,540.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3,540.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43679.6元,下降23.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3,540.31元,下降23.44%;2023年及2024年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缩减了人大履职能力建设资金、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经费、疫情防控经费等,减少了人大常委会议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7,653,540.31元。其中:基本支出6,865,248.91元,占总支出的89.70%;项目支出788,291.40元,占总支出的10.3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84,494.65元,下降23.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5,895.35元,下降11.43%;项目支出减少1,498,599.3元,下降65.5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常委会议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办公楼修缮资金、疫情防控卡点边境亮化资金和乡村振兴经费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5,248.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69,675.16元,占基本支出的89.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5,573.75元,占基本支出的10.1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6,959.85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1,077.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金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8,291.40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人大会议经费337,510.4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会议工作有关各项支出;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目经费99,563.00元,主要用于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各项支出。

人大代表活动项目经费348,408.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活动各项支出。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2,81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正常运转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7,653,540.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84,494.65元,下降23.75%,完成年初预算的79.06%。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的退休人员相关支出未反映在本单位账务内及疫情防控卡点边境亮化资金减少,年内人员变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41,71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3%,完成年初预算的87.5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电费等)、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常委会议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办公楼修缮资金有所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0,85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2%,完成年初预算的47.0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退休人员相关支出未反映在本单位账务内。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7,86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完成年初预算的77.02%。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退休人员相关支出未反映在本单位账务内及疫情防控卡点边境亮化资金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03,1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40,000元,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4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5,573.75元,比上年减少2,635,223.47元,下降79.12%,主要原因是本年常委会议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办公楼修缮资金、疫情防控卡点边境亮化资金和乡村振兴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电费等)、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金平县人大常委会资产总额12,117,624.87元,其中,流动资产416,109.66元,固定资产11,701,514.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0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1,267.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1,702.5元。未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未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未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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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