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县级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对进入交易中心交易项目提供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提取等服务,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3.县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服务事项,指导申请人填报所需申请材料;依据本部门授权及政务服务操作规范实施政务服务;依据本部门授权,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政务服务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股、政务服务股、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非独立预算单位);
2.投资项目审批中心(非独立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加快推动《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和《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目前,我县已完成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4期50个主题,2025年累计办理达1.3万余件,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1)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坚持标准化引领、清单化落实,推行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印发金平县2025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工作情况的通报3期,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215项、行政许可事项572项、梳理便民服务事项112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负面清单77项,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要求,做到“应进必进”,严禁“明进暗不进”。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严格按照各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已实现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94个村委会和7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与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外网100%覆盖;二是规范综合窗口的设置,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台1个,综合办事窗口20个、帮办代办窗口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19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个等窗口,除受场地限制和涉密事项外,全部事项已进驻中心集中办理;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公布《金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5年版)》。
(3)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便利化。坚持线上线下同源、利企便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推行集成办、跨域办、一证办、承诺办、自助办、帮代办等便民服务新模式。一是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81%,全程网办率59.53%;二是大力推进集成办,印发《金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新一、二批重点事项清单》,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1.3万件;三是加快推进跨域办,2025年实现“跨省通办”3312件;四是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模式,梳理“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103项,2025年办件量94774件;五是积极推广政务服务“延时办”“预约办”、帮代办、免费邮寄等,出入境窗口业务实行5+1服务模式,“常驻办、就近办、帮代办、上门办、集中办”5233件,免费邮寄84件。
2.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1)优化平台功能建设。一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了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从项目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化率达100%。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2025年,进场交易29个项目均已实现不见面开评标,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位84个,主场工位51个,实现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率达100%。二是推行在线发送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2025年5月1日起,认真落实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发送中标通知书和在线签订合同运行管理制度。
(2)提前发布招标信息。严格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招标文件预公示机制,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发布资格预审或招标公告前,至少提前30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计划。招标项目应于项目发布正式招标文件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布预公示内容,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获取招标信息,使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截至目前,发布招标计划30个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24个项目。
(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2025年5月起,在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内应用“公平竞争小程序”对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进行辅助排查。以“负面行为+典型示例+文件依据”的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践中发现的主要负面行为及其禁止依据,以清单方式进行梳理和呈现,助力破除招标投标领域隐性壁垒,有力推动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落实。
(4)提升助企纾困服务。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交易服务提质增效,切实降低市场主体投标成本。2025年,完成工程进场交易项目29个,交易72737.73万元,预算价73694.27万元,节约资金956.54万元;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2776.66万元,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企业释放投标保证金324万元,为86家投标企业免收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5)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转发了《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列举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的重点事项,为招标活动中招标人的行为规范提供指导。
3.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1)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与制度,制定并下发《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评比方案(试行)》,完善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请销假、临时离岗报备等制度强调制度管人管事,依据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窗口服务,并将考勤、作风纪律、服务规范纳入大厅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2)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建立由具体负责人对接具体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接主要领导的联系机制,对政务服务业务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由不同人员进行对接解决。
(3)严格执行AB角制度。明确A角(主要责任人,长期入驻)和B角(替岗),A角缺勤时,B角需替岗并当日告知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原则上2年内不得更换窗口人员;确需调整,须保证业务正常运转,并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
(4)加大违纪人员的教育处理。对违反纪律人员进行约谈,在每月工作例会上对纪律意识不强、迟到现象等问题公开通报。针对纪律问题频发的人员向单位发出告知函并召回派驻人员。
4.扎实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
紧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及时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并加强对工单转办、签收的提醒、督促,对出现未按时办结的工单及时督办,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电话回访、走访等方式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件满意度好评50182件,差评0件;办事指南满意度好评49371件,差评0件;办事人员满意度好评48918件,差评0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件1818件,在办件81件,按时办结1737件,按时办结率100%,除2月份外工单签收及时率100%,派件及时率100%,派件准确率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85,497.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85,497.2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7,474.22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三名在职人员退休,编制数减少两个,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经费相应减少,所以财务总收入比去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85,497.24元,其中:本年收入3,385,497.2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5,497.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7,474.22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三名在职人员退休,编制数减少三个,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经费相应减少,所以财务总收入比去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85,497.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85,497.24元,其中:基本支出2,865,497.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474.22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2026年单位有三名在职人员退休,编制数减少三个,导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5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县政务服务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538,456.4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支出,职工工资支出。
2.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02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3.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7,133.40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606.5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901.6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经费支出;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8,639.29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546.37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483.62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24,704.93元,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806,8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6,832.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39,360.20元。(其中:基本支出439,360.2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18,5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96.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507,872.88元。(其中:基本支出507,872.88.8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606.57元。(其中:基本支出299,606.57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901.64元。(其中:基本支出74,901.64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44,185.66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85.66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6,417.44元。(其中:基本支出26,417.44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24,704.93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04.93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0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000.00元,项目支出55,000.0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13.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8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5,000.00元);
14.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2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项目支出11,000元);
15.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7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6,000.00元);
16.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20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1,000.00元);
1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6,061.52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1.52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支出5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21.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88,958.40元(其中:基本支出88,958.4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2,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不变,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较上年不变,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1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此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支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061.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00.36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三名在职人员退休,编制数减少三个,导致相应的经费也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594,322.11元,其中,流动资产1,741.89元,固定资产1,459,805.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2,774.9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4,325.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5,834.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21.72平方米,账面原值1,708,584.7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236,7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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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