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负责资质内全县设计资质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及相关工程的测绘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各类水利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提供防汛抗旱工作技术服务;提供农业农村和工业用水技术服务。二是负责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它涉水法律、法规的落实;负责库区防汛和水库蓄水、供水、调水等工作;协助做好库区内航运、水产养殖、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旅游开发及引发的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三是负责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和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查、报批,采砂许可证的核发和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河滩、河堤河岸的整治与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防洪堤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四是负责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县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五是承担金平县河长(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县河长(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指导河长(湖长)制基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河长(湖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河长(湖长)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湖长)制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协助县级河长(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河长会议的筹备等工作。负责上级河长办和县总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其中行政机构11个:即局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计划股、水资源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土保持股、政策法规股、河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建设运行管理股、监督股。事业机构5个:即水勘队变更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水库管理所、质监站、河道管理所、河长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3辆。超编原因是铜厂水库项目2辆,政务中心调拨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持续推进水利建设投资。今年完成招投标活动2个,在建水利工程共有13个,2025年水利投资预计完成3048万元,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加快优化。争取到上级资金4172.5万元,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542万亩,实施饮水项目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18700立方米,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1处,耕地有效灌溉面积2.45万亩,完成新建堤防6.79公里,完成4个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建设,今年修复水毁河堤项目1件,治理河长160余米。二是有力保障河湖生态环境。213名河湖长为守护河湖履职尽责,累计开展河(湖)长制巡河8360次,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河达标率分别达100%、98.36%、96.38%,河湖生态持续向好。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6件,打击非法采砂案件2起。近年来,累计投入河道治理资金共1.29亿元。三是继续深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全县稳定运行42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61.8万千瓦,截至目前,全县发电量达14.77亿度,同比增长5%。四是着力确保安全生产。开展集中检查4批次,其中2次专项检查,组织重要活动、节假日前安全检查、督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5人次、车辆16辆次,安排生产经营单位自查4次,积极组织、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技能培训,累计培训363人次、144人获得特种从业资格证书;深入学校、生产一线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50场次,参与人数达3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有效推进了水利领域隐患识别专业性的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50个,共奖励资金0.75万元。五是全力推进清欠工作。县水务局共179笔欠款,欠款金额共计25419.84万元,其中单笔50万元(含)以下欠款126笔,共计2069.61万元。截至目前,单笔50万元(含)以下欠款已清偿完毕28笔,共计235.21万元,化解金额449.65万元;部分清偿3笔,共计19.953665万元。单笔50万元以上欠款部分清偿4笔,共计727.02万元。剩余欠款正有序开展协调谈判工作。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用好“政企面对面”联动局长“坐诊接诉”“上门巡诊问诊”沟通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七是落实民生事项。聚焦饮用水安全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三个动态”(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消除),受“摩羯”台风影响,导致我县农村供水受损管网498.32千米、蓄水池113座,涉及13个乡镇61个村(居)委会283个村组1.58万户7万人。截至目前,投入救灾资金128万,累计发放管材162.2千米,马鞍底乡、勐桥乡共171个村组已全部抢通供水(包括临时应急供水)。共安排两人到马鞍底、勐桥参加灾后重建专班工作。八是“3315”护老小。53名干部职工对301名留守儿童(其中女童126名,男童175名)全覆盖挂联,有效解决了关爱保护不到位问题。九是配合开展县委巡察工作。县水务局深入研究反馈问题,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路线图”。建立问题清单,将反馈问题逐一梳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细化成33个具体问题,并制定了55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23个、正在整改10个。十是落实金平县2025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今年以来,通过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文件10次。2025年以来制发文件共计164件,其中纳入精简统计3件,不纳入精简统计161 件,召开全县性会议1次,组织开展水利综合检查工作2次。十一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由县水务局对各乡镇照要求开展自我摸排工作,共发现问题9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水利部12314、政府救助平台等各类监督举报渠道共解决民生实事6件。十二是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局党支部开展支部委员会10次,党员大会8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领导干部讲党课8次,党员政治素养得到有效提升。扎实完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发展新党员1名,按期转正2名,培养积极分子1名。十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文明单位建设。今年以来,开展月分析研判6次,季度分析研判1次,向单位内部通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长寿金平”APP平台采用信息17篇,县水务局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廉洁文化、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宣讲9次。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工作,强化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开展供水保障、环境美化、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12次。十四是配合开展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抽调9名职工参与40周年庆祝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河道治理和清淤工程项目已完成三大核心基础工作。十五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纪律。压缩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培训费以及各类运转支出;坚持轻车简从,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派遣管理制度》,加强对保留公务用车车辆管理,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备规定,不存在超标现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7,672,535.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72,535.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810,349.64元,下降44.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759,299.64元,下降44.2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1,05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金平县茨通坝河阿则河至新民段治理工程62,900,000.00元、减少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51,0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4,056,726.76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5,752.74元,占总支出的17.40%;项目支出52,910,974.02元,占总支出的82.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760,006.63元,下降42.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8,309.08元,增长9.09%;项目支出减少47,688,315.71元,下降47.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金平县茨通坝河阿则河至新民段治理工程62,900,000.00元,调入2人,新录用2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正常晋升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45,752.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71,407.04元,占基本支出的96.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4,345.70元,占基本支出的3.3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8,403.0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505.0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910,974.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8,262,774.02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项目经费1,261,000.00元,主要用于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建设。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13,320,049.27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预算单位上年末结余资金继续使用资金项目经费26,620,113.98元,主要用于藤条江勐拉镇至金水河镇段工程建设、藤条江平坝河治理工程、那兰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水网建设规划报告编制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水网建设规划报告编制。
2025年第四批水利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藤条江金水河口岸段治理工程、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建设。
防汛工作经费14,2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工作。
河长制工作项目经费20,000.00元,河长制工作。
金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经费2,210,190.77元,主要用于金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
信创项目经费154,560.00元,主要用于信创项目建设。
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项目经费8,250,860.00元,主要用于永平桥-喜望桥段治理工程建设、藤条江勐拉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水利工程项目一期建设、苦竹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31,866.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60%。与上年相比减少52,499,910.23元,下降50.42%,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减少金平县茨通坝河阿则河至新民段治理工程62,9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水网建设规划报告编制;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水网建设规划报告编制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2,88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完成年初预算的68.67%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605.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2,619.08元,死亡抚恤支出5,4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死亡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0,73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0,738.7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新录用2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建设5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8,094,45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5%,完成年初预算的202.8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8,322,903.60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5,233,205.75元,防汛工作14,200.00元,其他水利支出12,323,958.50元,生产发展支出2,210,190.7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5,233,205.75元、其他水利支出12,323,958.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54,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项目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9,2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新录用2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0元,决算为131,108.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68.13元,增长6.4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7,000.00元,决算为111,997.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42%,完成年初预算的3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19,1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58%,完成年初预算的36.0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97.13元,增长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71.00元,增长45.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1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971.00元,增长45.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108.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68.13元,增长6.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7,000.00元,决算为111,997.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19,1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97.13元,增长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71.00元,增长45.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1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971.00元,增长45.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防汛工作、河长制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茨通坝河阿则河至新民段治理工程、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防汛工作、河长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345.70元,比上年增加15,686.67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支付202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用品、网络费等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茨通坝河阿则河至新民段治理工程、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防汛工作、河长制工作、铜厂水库项目、那兰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人畜饮水、脱贫攻坚、河长制、防汛、水土保持、水库管理、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744,857,017.13元,其中,流动资产109,772,076.79元,固定资产446,621.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1,121,491.57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633,516,826.1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30,343.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8,635.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07,590.69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407,590.6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28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626.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4,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526.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83.5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83.57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