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金平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金平县纪律检查机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由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金平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和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紧盯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县委“3326”工作思路等落实情况,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供水保障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14轮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234个。提请县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7次,同县级部门、乡镇“一把手”开展约谈、谈话提醒47次,约谈2024年综合目标考核排名靠后单位“一把手”8人次。聚焦信访处置超期、保密意识不强、巡察整改不力等方面问题,问责单位1个、责任人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4人。
(二)持续正风肃纪,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协助县委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1次,组织参加全省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起20人,开展巡回警示教育4场次266人次,“清风宣讲团”送课上门31场次5325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基地参观86场2774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0场2279余人次。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手段,深挖细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等顽瘴痼疾。开展监督检查5轮次,发现并反馈问题20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处理18人。
(三)深化集中整治,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可感可及。纳入集中整治问题线索270件,立案114件,采取留置措施9人,采取管护措施2人,结案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3人,挽回经济损失1072.08万元,返还群众财物622.08万元。发出工作提示函13个,督促完成问题整改234个,办理具体实事115件。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清廉云南建设金平实践向纵深推进。对标省委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和州委8项重点工作清单,开展监督检查15轮次,发现问题437个,督促完成整改349个。
(五)保持高压态势,腐败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接收信访举报139件,处置问题线索308件,立案1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3人,采取留置措施10人,采取管护措施2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挽回经济损失1229.73万元。紧盯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制发工作提醒提示函4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督促职能部门找准问题根源,推动“一老一小”、教材教辅征订、农机购置补贴等领域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3项。
(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制定《县委2025年巡察工作计划》,完成十三届县委第十一、十二轮巡察,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正在对县财政局、老勐镇等19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覆盖15个县属部门、4所学校党组织、33个村级党组织,发现问题511个,移交问题线索39件(含边巡边查7件),提出意见建议64条,向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3份,提交“一把手”专题材料11份,实现十三届县委覆盖率达100%。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九、第十轮巡察的14个党组织巡察整改评估,评定“合格”等次党组织14个,反馈持续整改问题15个。
(七)抓实制度建设,铁军成色不断凸显。健全完善《金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指引》《推进案件复盘,加强办案质量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15个,推动工作规范运行。开办“纪法小课堂”9期,组织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集中测试3次,日常测试117次,不断提高纪法水平等。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安排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23,739,76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39,767.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53,462.91元,增长22.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53,462.91元,增长22.46%。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以支定收”的核算原则下,我单位本年度化解了以前年度债务,支出开展信创工作的设备购置费、劳务费、残疾人保障金及在职人员工资、各类基本保险费等费用的增加,所以本年收入同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23,739,767.28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1,930.68元,占总支出的86.95%;项目支出3,097,836.60元,占总支出的13.0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53,462.91元,增长22.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23,491.36元,增长16.50%;项目支出增加1,429,971.55元,增长85.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化解了以前年度债务,支出开展信创工作的设备购置费、劳务费、残疾人保障金及在职人员工资、各类基本保险费等费用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41,930.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01,956.85元,占基本支出的8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9,973.83元,占基本支出的10.3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2,915.4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9,999.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97,836.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60,747.00元,主要用于补充保障纪检监察办案所需各项经费,其中办公费21,687.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9,060.00元。
2.2025年纪委全会会议经费12,473.00元,主要用于本次会议共产生会议印刷费用。
3.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保障纪检监察办公、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第十一批)资金493,000.00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设备购置(电脑、打印机、网络密码机、谈话室设备等)费用的欠款,目前已全部清偿完毕,无债务。
5.纪检监察办案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办公、办案所需各项经费,其中办公费30,000.00元、差旅费1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0.00元。
6.纪检监察办公经费99,671.20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办公、办案所需各项经费,其中差旅费79,952.00元、办公费19,719.20元。
7.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差旅费差旅费。
8.年初预算预留资金中安排工作经费 6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办公、办案所需各项经费,其中办公费支出164,50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24,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311,500.00元、大型修缮支出100,000.00元。
9.县委权力运行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经费(办公费)。
10.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委托业务费)。
11.新增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我委干部职工开展监督检查、办案人员及巡察等工作的差旅费缺口资金,支出差旅费20万元。
12.信创工作经费356,300.00元,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办公、办案所需的信创设备购置。
13.信创项目经费128,8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信创替换工作上级补助部分128,800.00元。
14.巡察工作经费98,366.64元,主要用于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9,984.64元、差旅费60,000.00元、委托业务费8,382.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0.00元。
15.重大案件查处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办案所需各项经费,其中办公费20,000.00元、差旅费30,000.00元。
16.专项工作经费248,500.00元,用于保障我单位工作及工会正常运行。
17.追加工作经费99,978.76元,主要用于补充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所需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6,767.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2%。与上年相比增加3,860,462.91元,增长19.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支出开展信创工作的设备购置费、劳务费、残疾人保障金及在职人员工资、各类基本保险费等费用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26,98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增多。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1,54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完成年初预算的66.2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县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实行了“退一补一”政策,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不需要按期缴纳,故期末执行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9,17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完成年初预算的88.5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28,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项目经费(中央补助资金),保障信创工作顺利完成;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不用做年初预算资金,以实际下达的上级资金为准。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0,2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调动,人员增加及事业人员补发绩效后补提公积金等,故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0元,决算为57,93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8,451.97元,增长48.2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决算为57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73%,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7,3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7%,完成年初预算的4.9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1,575.97元,增长5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24.00元,下降64.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124.00元,下降64.0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9,3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8,451.97元,增长48.2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决算为57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7,3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虽然我单位一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也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但是因为公务用车的必要支出增加了(一是在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公车修理及洗车费91,188.00元;二是我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长且2025年工作量剧增,使得公车磨损、油耗及过路费都增多),故而导致了本年度的“三公”经费支出增加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1,575.97元,增长5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24.00元,下降64.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下降64.0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长54.42%,主要原因是:一是在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公车修理及洗车费91,188.00元;二是我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长且2025年工作量剧增,使得公车磨损、油耗及过路费都增多。故本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增长了。②公务接待费-国内接待费支出下降64.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一直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且因单位经费紧张,部分已达到支付条件的款项未能在本年内支付,故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降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公务用车的机要通讯、执纪执法、办案工作、巡察、明察暗访及各类专项检查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确因公务需要产生的接待上级部门及外县市纪检监察系统人员来我县办公、办案人员等工作需要发生的必需性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9,973.83元,比上年增加315,849.79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等支出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4,103,336.48元,其中,流动资产26,052,456.59元,固定资产8,050,879.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81,788.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9,282.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5,248.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804.6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44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488.6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8,488.64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的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资金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资金,是财政拨款收入最核心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资金专款专用,专门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