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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6-00212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0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金平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等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加强人才培养;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化验室、慢病室、预防接种室、妇幼儿保室、健教室、药剂科、护理部、感染科、全科医疗门诊、中医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金平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党委政府、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母婴保健管理,规范妇幼保健工作及预防工作;完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工作,确保了数量和质量得真实性。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2025年本院门诊、住院业务收入为71.52万元,认真完成上级各部门交给的工作和任务。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中心对辖区居民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人民的思想意识,转变观念,落实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

2025年我中心门诊诊疗人次10029人次,住院部诊疗人次3人次,平均住院日5天;无重大公共医疗事件;进行院前救治 0人次,负责转诊99人次;未发生医疗纠纷事件。

2025年我中心总签约10810人,完成辖区内签约总人数的56.8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289人,签约率为100%;老年人签约1756人,签约率100.63%;孕产妇签约228人,签约率77.82%;儿童签约1821人,签约率99.13%;残疾人签约305人,签约率96.5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33人,签约率103.03%;高血压签约1277人,签约率98.92%;糖尿病签约508人,签约率99.03%;严重精神患者签约92人,签约率97.89%;肺结核签约16人,完成率100%;城乡低保五保户签约76人,签约率84.21%。全年签约10810人,通过入户体检、政策宣传、基本医疗、电话服务等多种方式完成了履约,做到了“签约一人、履约一人”。2025年度,我中心目前管理得36种大病人员为499人:其中,白内障3人,白血病1人,地中海贫血0人,肺癌5人,风湿性心脏病0人,肝癌9人,宫颈癌1人,急性心肌梗死31人,结直肠癌3人,卵巢癌0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10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加白内障0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加脑卒中0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人,胃癌1人,脑卒中159人,尿道下裂0人,严重精神障碍100人,癫痫所致精神障碍13人,重型癫病0人,终末期肾病53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10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公开11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4,018,283.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3,068.75元,占总收入的82.2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715,215.1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7.8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86,026.29元,增长58.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2,875.68元,增长54.34%;上级补助0.00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323,150.61元,增长82.42%;经营收入0.00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变动;其他收入0.00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变动。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基数的调整、在职职工与上年有所变动、按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等基本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事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业务开展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业务频次、项目数量较上年明显增加,核心业务收入成为拉动整体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3,887,347.11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321.44元,占总支出的29.18%;项目支出2,753,025.67元,占总支出的70.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2,748.02元,增长43.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87.83元,增长0.51%;项目支出增加1,166,960.19元,增长73.5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调整政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标准提高;二是人员经费财政保障力度加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有所提升;三是单位在职人员经费、社保公积金财政补助支出相应增长,导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同比上升。

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专项投入力度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专项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点公共卫生专项项目资金投入规模扩大,多项专项项目经费集中下达拨付,同时部分上年度结转专项资金在本年执行支出,共同推动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同比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4,321.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0,539.28元,占基本支出的99.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82.16元,占基本支出的0.3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1,317.41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72.7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3,025.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6,960.19元,增长73.5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专项投入力度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专项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点公共卫生专项项目资金投入规模扩大,多项专项项目经费集中下达拨付,同时部分上年度结转专项资金在本年执行支出,共同推动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同比增长。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消除麻风病危害三年攻坚行动的专项经费支出。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经费237,579.27元,主要用于2025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用于药品采购的支出。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413,902.04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共卫生服务体检卫生医疗耗材,支付公共卫生各类人群纸质档案印刷费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入户宣传的各项经费、购买低值设备、基本公共卫生人员劳务费的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8,786.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检测,艾滋病防治项目的各项经费的支出及兑现随访责任人劳务费。

5.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目经费4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省级结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个人承担费用补助资金。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1,039,338.36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的发放、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2025年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经费用于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日常运营支出,药品采购、医疗设备更新与维护,差旅费、办公费,医护人员薪酬等。

7.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经费587,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疫情物资的化债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3,068.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7%。与上年相比增加1,162,875.68元,增长54.34%,完成年初预算的301.6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政策性增长,落实工资福利调整及社会保障缴费提标政策,人员支出增加;二是民生保障投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政策,民生支出增长;三是基层运转保障加强,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保障水平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28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完成年初预算的81.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医疗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按规定上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8527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1%,完成年初预算的362.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自有资金收入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监管,纳入本年财政项目库属于项目支出,因为本年度卫生健康(类)支出项目支出额增加,预决算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5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4年对比无变动,均为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121,764.81元,其中,流动资产385,073.00元,固定资产2,736,691.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9,36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3,999.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