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行业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确保职责边界清晰。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行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
(三)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行使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人民防空、体育设施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整合的行政执法事项处罚权。
(七)负责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社区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
(八)承担推进全县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综合行政执法任务。依托“智慧城市”信息平台,承担县数字化城市综合执法职责。
(九)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县性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政监管股、应急管理股。下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和1个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2辆。超编的2辆车辆为本单位自行购买的电瓶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开展城区巡逻巡查使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引领成效显著。1.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了《中共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和拟定了《中共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选题计划》。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党组会议12次。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开展主题党日11次、支委会11次、支部党员大会5次、上党课4次。2.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了《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警示教育3次、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10余次、进行廉洁过节提醒7次。3.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进行月度分析研判4次、季度分析研判3次,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4.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一是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通过党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安排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对照“2个”问题清单,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性质、表现形式、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领导班子查摆问题5条、班子成员查摆问题18条、普通党员查摆问题19条。三是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学习教育期间,组织开展2次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主题党日3次、上党课2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四是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干部职工会及“三会一课”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6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金平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1次,期间观看了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
(二)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动城市管理。一是积极探索新媒体宣传方式。通过县长寿金平公众号和州宜居红河公众号,发布我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典型案例等内容,累计发布工作简讯30余篇。向商户发放“门前五包”承诺书600余份;发放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告知书500余份。此外,联合交警、住建、工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次;联合金河镇、省交通执法局金平大队、金平公路分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对二级路沿线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进行集中整治7次。二是常态化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对主次干道、校园周边、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等进行规范治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商贩入市经营。累计劝导占道经营2426次,对经责令拒不改正的,通过简易程序当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三是全面开展户外广告系统治理。集中清理拆除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提升城市立面空间整洁度。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共8次,排查各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300余处,其中破损、废旧且存在安全隐患的13处19块,已整改7处13块,整改完成率达68%。清理各类非法小广告“牛皮癣”400余张,清理横幅89条。四是清理杂乱,消除隐患。已清理乱堆乱放点198处,涉及面积260余平方米。五是加强餐饮业油烟净化器安装管控。餐饮油烟检查行动共出动工作人员32人次,常规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49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六是优化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办理行政许可审批144件,其中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92件,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22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7件,其他临时性占道审批23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率为0。七是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的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投诉件50件,均按照规范流程办理处理,无评价不满意情况发生。收到信访案件1件(重件),已按法定程序办理。八是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共享单车的安全生产工作,召开相关会议6次,签订安全承诺责任书3份,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发放安全投放告知书3份。联合消防大队、市场监督局、工商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2次;联合交警队开展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交通整治宣传活动3次;发放关于共享单车夜间特定时段停运的公告1次。强化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审批事项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2次,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3次。此外,由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更新录入,确保工作高效推进。2025年来,共录入各类数据40余条。
(三)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培训工作。首先,强化共享单车管理。通过日常巡逻、不定期抽查共计36次,出动工作人员71人次,治理乱停乱放车辆179余辆,登记车体损坏或部件缺失车辆144辆,拉回扰乱交通秩序的乱停乱放共享单车24余辆,查处共享单车违规停放并发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其次,有力推进移交案件办理。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安局、教体局等未经组织验收即投入使用项目共13件,已审查立案6件,其余7件正在审查中。再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安排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2人3天、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综合业务培训1人3天、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公务员示范培训班1人5天、金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培训1人1天,以及单位内部培训5次。此外,还参加了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培训1人1天和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业务培训1人5天。
(四)以派驻执法为抓手,推动案件查处工作。首先,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工作成效显著。2025年案件办理情况如下:立案22件,结案8件,未结案13件,不予立案1起。其次,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较大。2025年立案33件,结案27起,未结案4起,另有2起案件移送森林公安处理。
(五)中心工作稳步推进。(1)积极配合县重点项目建设和“县城区自建房”清理整治工作。在岔河等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高速公路城北连接线建设项目办,选派2名干部职工长期进驻,开展中心工作,并在依法拆除工作中派出60人次协助。(2)扎实开展城市建设边界范围内违规建房巡查整治工作。牵头开展联合巡逻巡查26次,出动人员127人次,出动车辆26辆次;共排查在建建筑54处,发现违法建设20起;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9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制止违建行为1处,拆除违法建筑1处。(3)有序推进自治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1次,开展集中整治7次,出动人员54人次。函告相关部门对发现的掉落、垂挂路面网络线进行整改6处,对市政道路两侧存在排污管破损、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发现2处并已整改完成。(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选派2名干部赴铜厂乡达绕村和崇岗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到铜厂乡达绕村走访2次。二是开展“一老一小”关心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铜厂乡达绕村委会10个村民小组入户巡访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巡访留守儿童136人、留守老人85人;“六一”前夕,开展留守儿童“亲情连线”探访活动;深入达绕小学开展2025年“迎六一·圆梦微心愿”活动。(5)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2025年,8次下沉老勐镇督导工作,重点对老勐镇综治办、村委会进行督导;围绕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指导;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重点对村干部、驻村队员进行业务培训、普法指导、规范台账收集整理等工作;深入八一中学、金平三小、老勐中学、老勐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受益师生共计4500余人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221,96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1,962.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2,820.05元,增长23.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2,820.05元,增长23.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7名,相关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同时增加运行经费、执法工作经费项目、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和信创经费项目等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221,9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97,042.00元,占总支出的97.04%;项目支出124,920.00元,占总支出的2.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92,820.05元,增长23.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7,900.05元,增长19.48%;项目支出增加124,920.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7名,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同时增加运行经费、执法工作经费项目、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和信创经费项目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97,042.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8,588.01元,占基本支出的9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8,453.99元,占基本支出的5.3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5,143.52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8,738.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9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运行经费、城市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执法服装等费用。
调整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5,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相关人员补贴。
信创项目经费19,3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信创项目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1,962.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92,820.05元,增长23.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61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5%,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033.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465.02元,公益性岗位补贴75,600.00元,死亡抚恤103,71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少做2025年新招录的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相关费用、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费用和死亡抚恤费用,实际多支出2025年新招录的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相关费用、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费用和死亡抚恤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1,40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0,436.93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064.2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01.8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少做2025年新招录的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相关费用,实际多支出2025年新招录的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相关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48,67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8%,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148,671.8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少做2025年新招录的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相关费用,实际多支出2025年新招录的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相关费用。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9,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少做信创项目经费,实际多支出信创项目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0,9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70,952.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少做2025年新招录的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相关费用,实际多支出2025年新招录的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相关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3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多做公务接待费,实际产生接待费用940.00元,少支出公务接待费用,节约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9人,产生接待费用94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赴我县开展执法业务学习交流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453.99元,比上年增加少26,067.69元,增长13.55%,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人员7名,公务交通经费相应增加,同时按要求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10,695.00元;水费2,907.2.00元;电费2,326.42元;邮电费12,727.5;差旅费11,994.00元;公务接待费940.00元;工会经费8,352.58元;其他交通费用:124,9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571.2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20,279.94元,其中,流动资产203.43元,固定资产120,076.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23.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85.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2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的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资金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资金,是财政拨款收入最核心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资金专款专用,专门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