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负责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四)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
(六)承担红河州“12345” 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七)承担金平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八)承担金平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九)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股、政务服务股、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加快推动《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和《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目前,我县已完成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4期50个主题,2025年累计办理达1.3万余件,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1.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坚持标准化引领、清单化落实,推行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印发金平县2025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工作情况的通报3期,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215项、行政许可事项572项、梳理便民服务事项112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负面清单77项,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要求,做到“应进必进”,严禁“明进暗不进”。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严格按照各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已实现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94个村委会和7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与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外网100%覆盖;二是规范综合窗口的设置,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台1个,综合办事窗口20个、帮办代办窗口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19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个等窗口,除受场地限制和涉密事项外,全部事项已进驻中心集中办理;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公布《金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5年版)》。
3.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便利化。坚持线上线下同源、利企便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推行集成办、跨域办、一证办、承诺办、自助办、帮代办等便民服务新模式。一是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81%,全程网办率59.53%;二是大力推进集成办,印发《金平县“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新一、二批重点事项清单》,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1.3万件;三是加快推进跨域办,2025年实现“跨省通办”3312件;四是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模式,梳理“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103项,2025年办件量94774件;五是积极推广政务服务“延时办”“预约办”、帮代办、免费邮寄等,出入境窗口业务实行5+1服务模式,“常驻办、就近办、帮代办、上门办、集中办”5233件,免费邮寄84件。
(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1.优化平台功能建设。一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了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从项目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化率达100%。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2025年,进场交易29个项目均已实现不见面开评标,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位84个,主场工位51个,实现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率达100%。二是推行在线发送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2025年5月1日起,认真落实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发送中标通知书和在线签订合同运行管理制度。
2.提前发布招标信息。严格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招标文件预公示机制,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发布资格预审或招标公告前,至少提前30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计划。招标项目应于项目发布正式招标文件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布预公示内容,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获取招标信息,使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截至目前,发布招标计划30个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24个项目。
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2025年5月起,在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内应用“公平竞争小程序”对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进行辅助排查。以“负面行为+典型示例+文件依据”的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践中发现的主要负面行为及其禁止依据,以清单方式进行梳理和呈现,助力破除招标投标领域隐性壁垒,有力推动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落实。
4.提升助企纾困服务。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交易服务提质增效,切实降低市场主体投标成本。2025年,完成工程进场交易项目29个,交易72737.73万元,预算价73694.27万元,节约资金956.54万元;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2776.66万元,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企业释放投标保证金324万元,为86家投标企业免收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5.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转发了《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列举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的重点事项,为招标活动中招标人的行为规范提供指导。
(三)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1.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与制度,制定并下发《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评比方案(试行)》,完善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请销假、临时离岗报备等制度强调制度管人管事,依据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窗口服务,并将考勤、作风纪律、服务规范纳入大厅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2.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建立由具体负责人对接具体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接主要领导的联系机制,对政务服务业务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由不同人员进行对接解决。
3.严格执行AB角制度。明确A角(主要责任人,长期入驻)和B角(替岗),A角缺勤时,B角需替岗并当日告知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原则上2年内不得更换窗口人员;确需调整,须保证业务正常运转,并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
4.加大违纪人员的教育处理。对违反纪律人员进行约谈,在每月工作例会上对纪律意识不强、迟到现象等问题公开通报。针对纪律问题频发的人员向单位发出告知函并召回派驻人员。
(四)扎实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
紧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及时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并加强对工单转办、签收的提醒、督促,对出现未按时办结的工单及时督办,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电话回访、走访等方式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件满意度好评50182件,差评0件;办事指南满意度好评49371件,差评0件;办事人员满意度好评48918件,差评0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件1818件,在办件81件,按时办结1737件,按时办结率100%,除2月份外工单签收及时率100%,派件及时率100%,派件准确率100%。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034,653.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4,653.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6,468.87元,增长13.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6,468.87元,增长13.7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信创项目经费用于购买安可机电脑,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第十一批)资金用于偿还拖欠债务项目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034,653.45元。其中:基本支出3,016,244.73元,占总支出的74.76%;项目支出1,018,408.72元,占总支出的25.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6,468.87元,增长13.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370.72元,增长1.94%;项目支出增加429,098.15元,增长72.8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信创项目经费用于购买安可机电脑,2025年新增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025年新增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第十一批)资金用于偿还拖欠债务项目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6,244.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96,379.22元,占基本支出的9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865.51元,占基本支出的3.9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1,023.7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7,491.5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8,408.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经费346,544.80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网络费、临聘人员和保安工资等日常运行开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积极着力抓好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的办事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经费33,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办公费、网络费、水费等日常运行开支。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落实制度,为招投标提供根本保障;创优服务,为企业投标减轻负担;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落实远程异地评标交易场所、评标工位、评标专家“三随机”,降本增值、为招标主体节约成本。
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运行开支,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为项目业主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审批代办、帮办、联办服务,有效解决项目审批难、落实地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项目业主满意度与获得感,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7—20层装修改造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7—20层装修改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4,153.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0%。与上年相比增加195,968.87元,增长5.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7,186.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7%,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差旅费未支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0,09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0%,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公益性岗位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67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三名在职人员退休,上缴的医疗保险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8,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安可机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付信创项目经费用于购买安可机电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42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完成年初预算的85.73%。主要用于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三名在职人员退休,上缴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8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2.00元,增长41.7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80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3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2.00元,增长41.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32.00元,增长41.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2.00元,增长41.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807.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32.00元,增长41.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和州级单位到我单位调研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重点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12345热线等工作次数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重点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12345热线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865.51元,比上年减少2,035.49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2025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的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的办公及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594,322.11元,其中,流动资产1,741.89元,固定资产1,459,805.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2,774.9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4,325.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75,723.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21.72平方米,账面原值1,708,584.7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236,7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