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涉及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
(三)负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六)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八)宣传、贯彻《盐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其施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盐业行政纠纷。
(九)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案件、假冒专利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十二)加强对物价水平实施有效调控政策、手段、措施的研究,建立和完善调控关系,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价格变动、趋势的分析、预测和监测,加强对各种收费的管理,严格查处违法价格管理法的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全县专利技术市场、专利中介等服务机构;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股、计量认证认可股、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综合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商标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我部门下设13个派出机构:金河所、金水河所、勐拉所、者米所、老集寨所、大寨所、老勐所、营盘所、铜厂所、阿得博所、沙依坡所、勐桥所、马鞍底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深化改革与服务,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
2025年,我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将企业开办时间稳定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审批效率显著提升。全年通过“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高效办理营业执照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共计807件。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2025年,全县实有经营主体30,930户,较2024年底净增1,700户,增长率为5.82%。其中,实有企业2537户,较2024年底净增118户(完成“个转企”16户),增长率为4.88%。全县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93户,每千人拥有企业8户。实有“五上”企业77户,较2024年底净增18户,较2024年增长30.51%(实有“四上”企业73户,较2024年底净增18户,较2024年增长32.73%)。我们始终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切实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以有温度的监管换取企业发展的加速度。
(二)聚焦安全底线与监管,市场发展环境规范有序。
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全力筑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防线。2025年,全年查办各类案件174件。
在食品安全领域,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单位及食品摊贩实施了全覆盖检查与风险分级管理。全年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餐”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累计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57起,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封超保质期食品4公斤,完成1,11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开展县级抽检1,627批次,合格率97.66%,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食品安全可视化、透明化水平巩固提升。
在药品安全领域,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聚焦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三个一线”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清源”“药剑”等专项行动4次,实现了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全年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159家次,立案查处11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同时,完成药品抽检14个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个批次、化妆品抽检3个批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全年收集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460例,为风险预警提供了数据支撑。
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台账,对全县登记在用的566台(套)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2家、燃气器具销售单位37家,餐饮场所448个;发现问题28项,整改28项。约谈单位负责人2家、出具监察指令书10份,整改10家(次),针对电梯困人、压力容器泄漏等常见事故类型,指导参与105次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在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聚焦电动自行车、化肥、消防产品、天然橡胶等重点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6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6%,并对抽查不合格的1家天然生胶生产企业依法立案查处,督促整改到位。完成省级有机产品抽检2批次,合格率100%,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三)聚焦公平竞争与维权,市场消费环境稳中向好。一是致力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围绕民生关切,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共查办知识产权行政案件33件,并对查获的侵权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形成了有效震慑。二是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突出位置。持续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全年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269件,办结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全年新增培育放心消费创建单位20家,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1户,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我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聚焦质量基础与赋能,服务产业发展支撑有力。
持续强化质量基础设施与技术服务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方面,夯实质量基础,强化标准引领。全年累计完成对医疗机构、超市、加油站等26家重点场所的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共检定计量器具550余台(件),保障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准确可靠。同时,积极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引导和督促5家企业累计制订并上报产品标准64项,其中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企业标准62项,有效提升了企业标准化意识和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对2家企业进行了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并督促整改;深入6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面对面宣贯国家强制性标准,指导企业解决新旧标准转换执行中的实际问题,督促企业严格按标生产、把好出厂检验关,以精准服务促进区域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五)聚焦创新突破与亮点,部门履职效能得到彰显。
过去一年,我们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辨识度的特色亮点工作。一是推动成立了金平县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首批吸纳44家会员单位,通过搭建行业自律平台,有效规范了餐饮服务市场秩序,该案例成功入选省级2025年度“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二是持续做优审批服务,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改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登记“零见面、零跑腿”、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期压缩至20天等一系列便利化举措。三是成功推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落地,于8月12日办理了首单“荜拨”进口业务,实现了企业在县内即可就近办理相关手续,大幅节省了企业的时间与成本。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表01-15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9,529,11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9,113.67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51,473.25元,增长12.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1,473.25元,增长12.0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人员工资、保险和公积金等)609,863.17元、公用经费107,291.18元和项目经费334,318.9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9,529,113.67元。其中:基本支出8,736,441.25元,占总支出的91.68%;项目支出792,672.42元,占总支出的8.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1,473.25元,增长12.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7,154.35元,增长8.94%;项目支出增加334,318.90元,增长72.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人员工资、保险和公积金等)609863.17元、公用经费107291.18元和项目经费334318.9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36,441.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79,176.35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7,264.90元,占基本支出的7.52%。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3,617.6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4,937.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2,672.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1,18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022—2023年首次升限纳统批零住餐主体奖励资金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首次升限纳统批零住餐主体奖励;
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中央和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扶持工作;
2024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结余资金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扶持工作;
2025年第一批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西部志愿者待遇;
2025年第二批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6,697.46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
2025年第三批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西部志愿者待遇和临聘人员工资;
2025年第一批协同办案经费项目经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2025年工业产品抽检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产品抽检工作;
2025年行政许可成本经费项目经费 20,000.00 元,主要用于行政许可工作;
2025年两企三新党组织专项经费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两企三新党组织工作;
2025年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扶持工作;
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7,000.00 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2025年市场监管补助中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 20,000.00 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
2025年协同办案经费项目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2025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166.96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金平县2023年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奖励资金项目经费11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稳进提质政策企业奖励;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3,34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支部委员会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9,888.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食品抽检经费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抽检工作;.
调整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3,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信创项目经费项目经费61,18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9,113.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增加1,021,473.25元,增长12.05%,完成年初预算的93.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85,52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4%,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两烟”打假打私等专项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少,年中追加预算671,526.80元,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7,81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6%,完成年初预算的40.75%。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多,年中调减预算1,595,987.27元,故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4,69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完成年初预算的92.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多,年中调减预算36,247.43元,故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年中调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预算10,000.00元,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1,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少,年中追加预算61,180.00元,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首次升限纳统批零住餐主体奖励;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年中追加预算250,000.00元,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9,8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少,年中追加预算11764.56元,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89,967.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294.02元,增长92.7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967.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035.02元,增长10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41.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41.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967.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294.02元,增长92.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967.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和行政成本,年初预算多,年中调减预算10,032.97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7,035.02元,增长10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41.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41.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成本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35.02元和公务接待费减少3,741.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
2.购置车辆0辆。今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消费者维护和执法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今年未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今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264.90元,比上年增加107,291.18元,增长19.51%,主要原因是增加临聘人员工资26,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35.02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2,379.52元、退休公用费800.00元和工会经费376.64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990,781.29 元,其中,流动资产1,294.33元,固定资产9,338,238.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51,248.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6,416.3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6,069.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3项,账面原值682,4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214.72平方米,账面原值1,004,618.2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2,536.2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467.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67.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67.3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67.31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的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资金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资金,是财政拨款收入最核心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资金专款专用,专门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