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拟订。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下达和省、州、县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配合做好双多边渔业谈判和履约相关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改革和科技创新制度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
15.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股、检查考评股、政策与改革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股、乡村产业发展股、乡村建设促进股、帮扶股、社会帮扶和区域协作股、科学技术股、农田建设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7人(离休0人,退休7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守牢粮食安全底线。锚定稳面积、提单产、增总产目标,推广种植旱地优质稻4000亩,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5.85万亩,预计产量13.85万吨以上。二是做强优势特色产业。香蕉、天然橡胶(50.89万亩)、中药材(26.15万亩)种植面积稳居全省前列,以林、果、胶、药为核心的“四个十万亩”乡村富民产业格局基本成型。冬季人参果产业发展势头迅猛,种植面积达5万余亩,预计总产量达7万余吨、按照目前市场价格,预计产值5.2亿元,带动1.2万户5.41万人实现人均增收9600元以上,成为全国冬季人参果种植面积最大的县市。三是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持续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及生物医药产业链建设,目前金平县正在编制《金平县“十五五”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发展冬季人参果10万亩左右,力争实现亩产3吨、总产量30万吨、产值20亿元以上。通过沪滇协作,投入1000万元的阿得博乡南板蓝根加工厂得以建成,培育出省级龙头企业金平康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带动全县种植南板蓝根6.17万亩,产值突破1.67亿元,让2900余户农户户均年增收4000元。四是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深挖长寿秘诀,发展康养旅居经济,以勐拉温泉、保山寨梯田为代表的温泉、田园康养旅居逐步兴起;组织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中越(金平)泼水狂欢节、“中国·红河蝴蝶谷艺术节”“金平蝴蝶飞上海”等节庆活动催生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打造金傣风情网红街,持续点亮“夜经济”、升腾“烟火气”,更多“人气流量”变为“消费增量”。五是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倍增计划,主动靠前助企纾困、精准服务,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户。六是着力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统筹推进“长寿金平”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已完成218件商标注册且都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发的商标证书,其中“寿”字系列普通商标157件,“长寿金平”集体商标有11件。规范品牌发展,构建覆盖全国的展销网络,在县城、马鞍底乡及企业布局6个“长寿金平”展销中心,在北京、江苏宜兴落地2个省外展示点。正在筹备组建“金平人参果”产业联盟,编制的地方标准《金平县冬季人参果生产技术规程(试行)》通过技术审查。七是治优人居环境。加快改建农村户厕,全县行政村卫生公厕实现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83.26%。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收运处理体系,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99.81%,处理率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1.06%。深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建成绿美乡村总绿化面积18.69万平方米。累计创建绿美乡镇2个、省级绿美村庄2个、州级绿美村庄93个、县级绿美村庄85个。八是建好农村基础设施。2025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里程96.814公里,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率100%,使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5.6%,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3处,覆盖范围与受益人口1.5万人,逐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持续开展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建制村100%通客车、通邮成果;推动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快县级宽带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效率,实现县城、乡(镇)政府驻地及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县域内所有自然村实现4G全覆盖。巩固提升农村水网、电网,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8%,自来水普及率96%。建成云南首批、红河首个全智能化110kV彩云变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桩实现13个乡(镇)全覆盖,1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九是做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着力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2025年春季学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1498人、补助金349.95万元,秋季学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1286人、补助金299.05万元。全县村卫生室均已达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十是优化乡村治理。推行党建引领,建立“1+N+1”模式,全县已全覆盖建立村级共建理事会96个,组建共建小组949个,覆盖96个行政村。做实“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对全县2311名留守老人、10636名留守儿童实现挂联帮扶和分类管理,创新打造驻村“小爸妈”党建品牌,系统构建“335”儿童关爱联动体系,开展“驻村小爸妈 守护我成长”系列活动38期,关心关爱留守儿童1.1万余人次。微电影“我的驻村小爸妈”获中组部采用。探索“133”工作法,组建乡村振兴网络主播联盟,累计登记网络主播89名,重点培育骨干主播11名,通过“县融媒体+乡村主播”共创,播出“兴村‘金主播’带你看乡村振兴”系列小视频45期,各平台点击率累计达1420万次,寻梦村、隔界村等村庄治理成效成为全县村庄学习乡村治理的样板,勐桥乡卡房村委会获评全国文明村。十一是抓实防返贫监测帮扶。强化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消除,顺利通过2025年度云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督查和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实地核查,全县有监测对象4155户15753人,已消除风险3323户13274人、占比79.98%,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已全面落实帮扶措施。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上海市长宁区投入财政帮扶资金6140万元,中央和省、州、县定点帮扶单位直接投入966万元,依托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机制和“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消费帮扶5760万元。做好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全县61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实现转移就业7103人,实现有劳动力家庭“1户1人”以上就业和“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成立农业合作社27个,有主导产业带动安置点61个。十二是推动产业就业促增收。聚焦制约群众增收的短板弱项和关键环节谋划产业项目,2025年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涉农资金44386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达60%、52%以上。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5.18万人,完成脱贫劳动力培训60期3320人次,发放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2.16万人1728.24万元,24个就业帮扶车间累计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1773人,“骄农人”“金果匠”等3个劳务品牌带动从业人员3.58万人。十三是落实“3+1”保障。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扛实“双线四级”责任,分类安置286名适龄残疾儿童就学,针对厌学逃课学生,“一生一档”跟踪保学,控辍保学动态清零。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100%,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8.65%以上。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全面完成28260户脱贫户住房保障“回头看”和33976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动态监测”信息录入,2025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666户。落实饮水安全保障,提升“三类人”供水保障水平1.58万人。十四是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采取“村集体+企业+农户”的“541”联农带农模式,让群众以土地、劳动力入股,降低风险、稳定增收。与此同时,《金平县发挥比较优势、把冬季“人参果”变成群众“幸福果”》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四个一”机制推动鲜食玉米产业振兴—云南省金平县小花糯玉米产业减贫案例》荣获“第六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减贫案例。实施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行动,采取党组织直接领办、党员致富带头人领办、合作社(公司)成立党支部等5种领办模式,全县有38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党组织领办,覆盖率达96%,采取“国有平台公司+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农户”的联农带农模式,从种苗供应、农资供应、技术指导、收购销售等产供销全链条参与,人参果产业发展成为全县促农增收的支撑产业。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21,013,664.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36,981.08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683.88元,占总收入的0.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428,694.91元,下降10.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75,378.79元,下降10.69%;2025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6,683.88元,增长155.61%,主要原因是增加金财农〔2025〕120号,金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单位资金安排支出预算的通知(云南活发糖业有限公司甘蔗产业奖补资金)76683.8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21,099,944.52元。其中:基本支出23,073,433.39元,占总支出的19.05%;项目支出98,026,511.13元,占总支出的80.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516,475.35元,下降10.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7,968.61元,增长2.57%;项目支出减少15,094,443.96元,下降13.34%;2025年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项目支出减少15,094,443.96元,与上年同期下降13.3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73,433.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61,393.71元,占基本支出的96.48%;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2,568.9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2,039.68元,占基本支出的3.52%。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294.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026,511.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5,920.00元。
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52,682,750.00元,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糖料蔗、畜牧业发展、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等支出。
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496,200.00元,主要用于粮油生产、旱地优质稻、畜牧业生产、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等支出。
2025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40,000.00元,主要用于马鞍底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2万亩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57,208.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3%。与上年相比减少4,393,454.19元,下降3.54%,完成年初预算的499.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7,4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州级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奖补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奖补,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科学技术(类)未纳入年初预算,决算数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5,15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完成年初预算的66.6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公用经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遗属补助抚恤、伤残抚恤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4,06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12,245,50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8%,完成年初预算的711.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农业农村相关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大多数项目为中央、省、州专项转移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15,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购置20台华为台式计算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州级专项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91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920.00元,决算为182,579.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286.17元,下降17.3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920.00元,决算为152,531.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30,0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46%,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5%;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18.17元,下降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268.00元,下降48.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268.00元,下降48.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920.00元,支出决算为182,579.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286.17元,下降17.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920.00元,决算为152,53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30,0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上级专项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18.17元,下降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268.00元,下降48.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268.00元,下降48.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活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2,039.68元,比上年增加73,568.78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年久老化,维修(护)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103,299,758.61元,其中,流动资产8,282,520.82元,固定资产8,409,830.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1,009,867.82元,无形资产404,141.48元(净值),其他资产5,193,397.7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GK12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957,113.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340.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7,65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90,891.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7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18,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5,871.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521.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0,521.8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十、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