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草本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并督促贯彻执行;部署、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县公安工作。2.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组织、指导、参与防范、处置、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恐怖主义和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搜集、研判涉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及违法犯罪等领域的情报信息;健全完善情报体系,规范情报信息流转,实施情报支撑和引领警务、勤务工作的战略。4.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预防、制止和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活动,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的行为。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服务活动;指导调解处理民间纠纷,指导、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社会面巡逻防控,担负特定的安全保卫和武装巡逻执勤任务;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物质,管理易制毒化学品。7.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业和场所;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金平期间的属地安全警卫工作。9.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10.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11.管理户政、国籍、难民、出境入境事务;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有关事务;管理在中国境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12.羁押、监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执行刑罚,执行强制医疗 ;管理金平县看守所。13.指导监管被行政拘留、被采取行政强制性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金平县拘留所。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活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工作。15.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涉网案件的侦办工作;开展信息通信、指挥调度、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16.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警务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1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领导干部、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组织、指导、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公安队伍违纪案件。18.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19.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9个内设机构,按照金室字[2024]23号、金室字[2024]24号、金公党[2025]5号文件,内设机构涉密,不公开。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0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年末遗属15人。
车辆编制50辆,实有车辆4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3,455,899.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55,899.96元,占总收入的98.8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57,416.03元,增长12.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22,618.16元,增长11.2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934,797.87元,增长1433.69%。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和非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项目增加,具体内容敏感,不详细列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83,452,499.96元。其中:基本支出57,406,383.84元,占总支出的68.79%;项目支出26,046,116.12元,占总支出的31.2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54,016.03元,增长12.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98,209.18元,增长7.69%;项目支出增加5,155,806.85元,增长24.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和非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项目增加,具体内容敏感,不详细列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406,383.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392,555.40元,占基本支出的93.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13,828.44元,占基本支出的6.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46,116.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28,44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金平县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2.金平县公安局25年信创设备采购款328,440.00元,主要用于信创设备采购款。
3.金平县边境立体化防控建设技防供电系统项目(疫情防控)经费9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4.金平县边境拦阻设施技防(圈层防控)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5.金平县百日攻坚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经费896,6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6.金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项目经费22,821,076.12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27,199.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6%。与上年相比增加2,193,918.16元,增长2.96%,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级下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资金支出未做年初预算,年中调增预算,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4076,60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5%,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员工的工资级别调整,人员增加,年中调增预算,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91,867.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完成年初预算的79.5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05,63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医保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28,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设备采购;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未做预算,年中调增预算,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44,6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完成年初预算的97.62%,主要用于住房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增加,公积金基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40,000.00元,决算为1,105,466.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256.28元,下降5.0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5,000.00元,决算为1,100,805.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58%,完成年初预算的4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500.00元,决算为4,66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42%,完成年初预算的4.5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311.28元,下降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55.00元,增长190.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055.00元,增长190.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5,466.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256.28元,下降5.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5,000.00元,决算为1,100,80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500.00元,决算为4,6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紧跟中央政策,提倡过紧日子,2025年无新公务用车购置车,以前年度购置公务用车大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1,311.28元,下降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55.00元,增长190.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661.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紧跟中央政策,提倡过紧日子,2025年无新公务用车购置车,以前年度购置公务用车大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外地州到金平县开展相关公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3,828.44元,比上年减少382,038.35元,下降8.69%,2025年日常办公、水、电及其他委托业务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委托业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44,382,928.77元,其中,流动资产5,303,503.3元,固定资产28,461,792.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0,349,278.08元,无形资产268,354.7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19,04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0,243.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39,385.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4,997.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6,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7,788.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3,904.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2,388.6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其中部分工作业务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的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资金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资金,是财政拨款收入最核心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资金专款专用,专门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汇总)2025年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