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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6-0025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0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金平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在县委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州委“337”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3326”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人大工作政治根基

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持续深化党的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通过常委会党组会议带头学、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集中学等多种形式,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精神实质,全年组织学习活动19次。

严格执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个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10次,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1项,确保人大工作与县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规范任免程序,强化任后监督,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人次,圆满实现党委人事意图。

坚决贯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县委号召,主动投身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主动参与、积极承担灾后重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居环境提升、防灾减灾、耕地流出整改、关心关爱“一老一小”等重点工作。常委会班子成员担任马鞍底乡“摩羯”台风恢复重建县级专班组长、副组长,金平县庆40周年办公室副组长和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班副组长,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助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以躬身实干之姿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繁荣稳定贡献智慧与力量。委派驻村干部3名,驻重点村干部1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二)、聚焦特色精准立法,筑牢边境地区法治根基

立足自治县民族特色和发展实际,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金平高质量发展。

推动边境民族地区经济贸易领域立法。《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边民互市贸易服务与保障条例草案》经省人大批准为年度立法项目,通过调研、征求意见、论证后进行了28次修改,按程序完成党内报批,条例的制定为服务和保障边民互市贸易、激活沿边经济活力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完善城市治理领域立法。始终坚持“小切口、大实效”原则,聚焦城镇管理领域,又兼顾民族地区发展特色,完成《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修订立项论证报告并上报省人大作为2026年立法计划,积极回应城镇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城乡建设规范化发展。

持续提升地方立法质效。认真做好确定项目、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审议把关等立法各环节工作,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努力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建立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邀请法律、经济等多个领域专家参与审查,确保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监督提质增效,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一年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个。听取审议“一府两院”35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3部法律实施情况,对5家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常委会任命的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开展2次专题询问,24项专题调研,22项常态化监督,提出监督整改意见建议237条,督促整改完成205条,整改完成率86.5%。清理决议、决定7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6次23人,法律宪法宣誓23人次。依法依规办理来信来访5件次。

履行宪法实施的法定职责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备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开展单行条例清理工作,清理我县已实施的《条例》及有关决议、决定规定,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为全年经济发展定好“风向标”。围绕县2025年1 - 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开展视察,发展质量稳步提升,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听取“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进展符合预期,“十五五”规划纲要框架初步形成。听取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林下经济提质增效。围绕招商引资、矿山企业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十里村、地西北跨境通道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县域经济的特色优势和发展动能得到提升。对《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夯实。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监督。听取审议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财政决算、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预算安排科学精准,法定程序规范同步提升。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与审计监督。持续跟踪监督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2023年部分项目绩效管理的落实情况,推动审计整改从“纸上销号”向“实质解决”转变,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首次听取审议政府全口径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围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审查批准增加政府债务限额议案,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对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高质量发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围绕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河长制、林长制和农村“两污”治理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不断完善治理体系、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了我县体育事业更加健康和持续发展。听取审议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保障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管好用好老百姓“治病钱、救命钱、保命钱”。听取审议校园食堂餐饮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积极回应群众期盼,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围绕金平拉祜族、布朗族两个“直过民族”地区的后续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民政临时救助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夯实发展基础,兜牢民生底线,推动了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情况开展调研,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围绕稳定和扩大就业、农村危房改造、铜厂水库竣工验收、小学阶段集中办学、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建设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加快推动办好惠民实事。

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报告,着力提升工作专业化、精细化与社会化水平。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持续深化民事、商事审判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报告,提升支持起诉工作精准性与实效性,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听取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助力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围绕边境国土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边境国土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对境内界碑管理情况开展监督,界碑维护的及时性与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界碑作为国家主权象征的庄严性与完好性得到切实保障。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优化服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一年来,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24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44件,视察建议办理情况124件,督办重点件17件,完成30万元资金补助件8件,对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11件。对办理建议的政府工作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14家。投入12.8万元资金,完成112个代表之家站室活动阵地巩固和提升建设。联系群众4,872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81件,解决群众关心的困难问题459件。组织代表参与培训学习600余名。邀请代表参加阳光法庭、公开听证会等各类会议29名。听取审议代表资格情况报告3个,自然终止代表资格7人、依法终止代表资格17人、依法补选代表9人。

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落实。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与重点件督办会,主动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所有代表建议均按期办结答复。组织省、州、县三级人大代表开展联合视察、选取重点件跟踪督办、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办理、引入办理部门满意度测评并公开结果等系列举措,实现督办闭环。同时,对当年建议办理情况开展视察,对往年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从“办结”向“办实”转变,切实提升了办理工作的质效与透明度。

持续巩固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始终秉持“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理念,将代表活动阵地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持续推动县乡村三级代表之家、联络站(室)提质增效,让代表履职更接地气、联系群众更有温度。累计投入专项资金,系统推进三级代表活动阵地巩固提升建设。聚焦民族特色、工作特色、地方特色,精心打造金水河镇伉缅社区代表联络室、阿得博乡水源代表联络室等一批标杆阵地,实现活动场所功能完善、标识统一、氛围浓厚。创新搭建“民意直通车”数字化平台,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便捷反映诉求,让阵地成为代表收集民意、汇聚民智的“指尖窗口”。代表活动阵地的“三化”理念,有效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民生实事就近办理,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基层治理目标注入了强劲“代表力量”。

持续深化两个联系遵循就近就地、便于组织的原则,在代表编组的基础上,常态化组织代表走进联络站、深入选区和网格,积极开展接待选民、服务群众等活动,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在实践中,涌现出以产业振兴先锋杨小龙、发展领航人杨铁、矛盾调解能手罗成金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典型,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通过代表接待走访选民和群众收集到的关于勐桥乡红桥村委会易隆村民小组“摩羯”台风灾后供水管道损毁及污水治理、大寨乡白沙坡村委会大寨河木头桥安全隐患整改等建议,均得到高效办理落实。进一步深化拓展了“两个联系”机制,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以新修订的代表法为遵循,着力完善制度体系、拓展履职平台、强化支持保障,确保代表工作规范高效、代表履职有力有为。及时制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及《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举措》,修订《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为代表依法依规履职提供清晰的制度指引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党纪党规与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教育,并创新运用云视讯系统常态化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有效提升代表的政治素养、法治意识和议事能力。常态化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推动解决了一批如企业发展用地保障、手续办理效率等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问题。坚持并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推荐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常态化邀请代表参与法院阳光法庭、检察院公开听证会等活动,切实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参与治理的深度与广度。

(五)、对标“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人大队伍建设

坚持以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目标,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一年来,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1次,下沉基层宣讲6次,讲授党课14次。集中学习、案例剖析、警示教育34次,通报典型案例60余起,组织20名党员干部到州委党校意识形态实训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参训,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2轮30余人次。修改完善常委会、党组等工作制度16项。

深化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依法履职的思想政治根基。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培训和周一例会等载体,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领导班子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履职规范等重点,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党组书记带头在机关讲党课,其他党组成员赴分管领域和联系乡镇讲党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举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读书班,聚焦主题开展深度学习与研讨,确保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

抓实廉政建设,坚守纪律底线。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严明的纪律规矩贯穿履职全过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廉政教育深度融合,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赴州委党校意识形态及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学,并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召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暨廉洁自律交流会,动态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与廉洁情况。自觉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通过系统施策、严抓常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提升。今年以来,未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廉洁防线更加牢固。

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扎实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查摆、彻底整改,实现问题销号清零。开展“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主题活动,以“理论+实践”双轮驱动,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系统推进机关制度“立、改、废”,修订完善常委会及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持续精简会议文件,加强调研视察统筹,做好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通过以上率下、严管厚爱,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明确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年来,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以改革思维破解实践难题,以法治方式巩固治理效能,在对外交流、立法创新、监督深化三个维度实现历史性突破:首次打开了地方人大对外开放的大门,邀请越南莱州“五乡”人民议会代表团到金平开展工作交流会谈,探索建立双边友好交流合作机制,阐释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首次探索对外开放领域的民族立法工作,以“小切口”入手,依法推进《边民互市贸易服务与保障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兴边富民、稳边固边。首次聚焦“关键少数”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对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依法履职情况的评议。不仅增强了任命干部的责任意识与公仆意识,也为增强人大监督整体实效探索了有效路径。这些实践,正是将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观目标,具体转化为县域治理创新实践的生动注解,也为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工作者辛勤付出、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的结果,更是全县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对照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的要求,对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照全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和年初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8,916,763.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6,763.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63,223.29元,增长16.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63,223.29元,增长16.5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单位支出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2,193元、十四届人大代表第四次会议经费399,506.86元、便民服务中心改造款286,774元,较去年增加,故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8,916,763.60元。其中:基本支出7,126,328.72元,占总支出的79.92%;项目支出1,790,434.88元,占总支出的20.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63,223.29元,增长16.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1,079.81元,增长3.80%;项目支出增加1,002,143.48元,增长127.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我单位支出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2,193元、十四届人大代表第四次会议经费399,506.86元、便民服务中心改造款286,774元,较去年增加,故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6,328.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37,503.45元,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8,825.27元,占基本支出的6.8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8,237.1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448.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0,434.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08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项目经费349,506.86元,主要用于召开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关支出。

县级人大代表活动项目经费321,937元,主要用于发放县级代表交通通讯补贴、代表视察活动支出等。

信创项目经费45080元,主要用于购买信创电脑6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6,763.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63,223.29元,增长16.51%,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48,84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4%。主要用于工资发放、人大会议、代表活动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工资数是根据上年11月工资人数做的,当年发放时会有变动追加工资。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1,15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3%,完成年初预算的48.70%。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造成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7,05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造成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0,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常委会会议室平板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平板电脑的采购,增加了平板电脑的采购的项目,年中追加预算30,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5,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信创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信创电脑的采购,增加了信创电脑的采购项目,年中追加预算45,08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4,2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造成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4,4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4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4,4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6.19%。

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4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4,477.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4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477.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细化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4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4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25年的经费支付了以前年度的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大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825.27元,比上年减少206,748.48元,下降29.7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减少相关不必要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1,192,541.15元,其中,流动资产287,007.6元,固定资产10,905,532.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17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892.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4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40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的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资金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资金,是财政拨款收入最核心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资金专款专用,专门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