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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6-0026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0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重点任务攻坚,全力推动任务指标落地见效

一是聚力就业创业,关键指标圆满收官。围绕稳就业、保就业核心目标,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大关键指标任务顺利完成。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5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3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10人。二是抓实社保扩面,参保任务高效完成。聚焦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类保险参保扩面、缴费档次优化等工作。三是深化技能培训,人才基础持续夯实。持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结合市场用工需求与劳动力培训意愿,开展针对性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四是筑牢维权防线,服务质效稳步提升。持续强化劳动关系治理能力,高效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快电子社保卡推广应用,提升社保服务便捷性。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90.9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56.90%。

(二)聚焦稳就业保就业,全力推动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始终将稳就业、保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推动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筑牢民生基石。

一是推动劳务输出,转移就业成效显著。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稳岗安置精准施策。根据“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确保岗位人员配置与岗位职责相匹配,根据社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确保公益性岗位的可持续发展。三是规范帮扶车间,吸纳就业筑牢根基。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制定细化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进一步规范申报、审核、公示、认定等流程。同时,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对连续停产、吸纳就业人数不达标、拖欠员工工资等不符合条件的车间,及时取消资格并终止政策扶持,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四是强化创业扶持,贷款带动就业扩容。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全力抓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惠民政策宣传落实,充分发挥了“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五是落实交通补助,助力跨省务工增收。制定了《金平县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对省外务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按800元/人应补尽补。六是聚焦返乡回流,再就业帮扶全覆盖。制定就业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返乡劳动力主动推荐工作岗位,实现再就业。2025年,全县返乡回流66人已全部实现再就业。七是开展招聘活动,促进群众就近就业。紧盯脱贫劳动力、低收入家庭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组织200余家县内外企业提供岗位2.99万个。举办16场就地就近就业推介会,提供就业岗位1.32万个,促成1.08万人就业意向。八是深化劳务协作,跨省输送全程保障。建立12.88万务工人员动态跟踪机制,通过就业APP和县乡村组微信群实时监测就业状态。与上海、广东等地深化劳务协作,组织“点对点”专车输送,提供“出家门—进厂门”全流程服务。目前全县省外务工人员达5.73万人,占转移就业总量的43.93%。九是建强孵化园区,全链服务助力创业。按照“整合、共建、共享”思路,聚焦劳动力市场精准需求,高标准打造集职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孵化、人力资源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就业服务园区。园区坚持功能集成、服务提质导向,累计投入资金3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创业孵化园1个,为群众提供“培训—孵化—就业”全链条服务,有效打通技能提升、创业扶持与就业对接的堵点,助力形成就业创业良性循环。十是引进人力资源公司,激活就业服务动能。成功引进红河三汇人力资源公司,严格按规上服务业纳规要求,完成其申报、入库工作,将其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充实了金平县规上服务业队伍,优化了产业结构。十一是打造劳务品牌,提升输出组织效能。创建劳务品牌,结合我县劳动力技能优势和产业特色,重点培育“骄农人”“金果匠”“金平电工”3个劳务品牌。建立“劳务品牌就业基地”,与省内外用人单位签订定向输送协议,通过“品牌+基地+就业”模式,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通过劳务品牌带动就业10.56万人。

(三)聚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紧紧围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标,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从扩面提质、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方面精准发力,全力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精准发放养老待遇,保障退休人员权益。二是抓实待遇资格确认,守牢基金安全防线。三是畅通线上转移渠道,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大力推广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办理渠道。2025年,全县共办理养老保险转入人员194人,转入金额382.83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转入人员19人,转入金额175.74万元;企业养老保险转入人员68人,转入金额157.1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107人,转入金额49.93万元。养老保险转出人员173人,转出金额177.10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转出7人,转出金额52.55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85人,转出金额113.3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81人,转出金额11.20万元。四是落实养老代缴政策,助力困难群体参保。主动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和协作机制。通过数据比对,精准筛选出符合代缴条件的人员名单,避免出现漏代、错代现象。五是精准发放失业保障金,稳定就业民生大局。紧紧围绕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双重功能,抓住重点,突破难点。2025年,全县发放失业保险金882人次,涉及金额165.96万元。六是推进社保基金追缴,维护基金规范运行。根据违规领取社保基金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追缴方案。2025年,深入各乡镇开展社保基金追缴15次,完成基金追缴29人,追回基金6.36万元。七是规范工伤案件办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开展工伤认定,针对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限期举证、调查取证、认定、送达等环节,完善工作流程。通过采用“快审、快立、快调、快结”的经办模式,缩短办结时限。2025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4人,完成认定(视同)工伤59人、不予认定5人。申请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行政复议改变结论0件,未改变结论1件,未结案1件;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八是厘清基金收支底数,夯实社保运行基础。

(四)聚焦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引才、育才、用才、留才”为主线,全方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是抓实岗位聘用备案,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科学设置岗位类别、比例,并对单位上报的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进行核实备案和资格审核。二是严把公开招聘关口,配齐配强人才队伍。坚持新进事业人员“逢进必考”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2025年,全县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1人,其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9人(含2人2024年怀孕),校园公开招聘18人,红河奔腾招聘4人,定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4人,免费师范生招聘4人,特岗转编17人,退伍安置2人,“三支一扶”转编13人。三是完善人事调动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坚持“人才服务发展”的原则,坚守人才流动相关规定,完善干部调动办理程序,进一步激发干部内生动力。2025年,全县共办理事业人员调动146人,其中:县内调动55人,调出县外86人,外县调入11人。解除聘用合同人员14人。四是抓实年度考核考评,健全人才评价机制。严格按照考核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2024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56,760,01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735,823.86元,占总收入的99.9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4,193.00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79,158.44元,增长1.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4,965.44元,增长1.24%;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5,807.00元,下降59.6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用于信创设备购买;退休人员变动,待遇调整增加。其他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上海市长宁区存入劳务协作工作经费60,000.00元,因存入账号错误,且年底业务繁忙,账上暂作应付账款入账,待2026年按程序纳入一体化其他收入核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56,839,608.86元。其中:基本支出90,455,734.31元,占总支出的57.67%;项目支出66,383,874.55元,占总支出的42.3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95,360.44元,增长1.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1,829.01元,增长1.95%;项目支出增加263,531.43元,增长0.4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基数。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信创设备购置、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三支一扶”生活补助提高、企业独生子女奖励标准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455,734.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092,649.73元(含全县退休待遇83,018,420.47元、“三支一扶”待遇县级资金372,633.20元),占基本支出的99.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3,084.58元,占基本支出的0.4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5,686.87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7,893.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383,874.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支出23,089,140.39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缴费、体检费、安家费和慰问费的发放、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费、社会保险补贴等其他就业补助工作项目支出。

2.农林水支出42,884,140.16元,主要用于涉农衔接整合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脱贫人口省外或省内州外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735,823.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1,914,965.44元,增长1.24%,完成年初预算的648.6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全县统筹外退休费、“三支一扶”人员的中央、省、州的生活补助、州级的社会保险补助,不含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沪滇资金等,故年初预算数完成率较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3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64%。主要用于退休党建工作补贴、党支部工作经费以及信创设备购买;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信创预算设备指标2,026,5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522,84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9%,完成年初预算的494.3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全县统筹外退休费、日常办公费用、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三支一扶”生活补助、中央就业补助支出、抚恤金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全县统筹外退休费、“三支一扶”上级生活补助、中央就业补助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3,93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完成年初预算的93.9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以调动前人员为依据测算,2025年度调出人员高强、熊沁、李芳、杨霞均比调入人员张林芸和曹琳以及新录用人员刘娴、陆学采、杨晓娴、田楠、项莲翠薪资高,导致年初预算未完成。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2,884,14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6%,完成年初预算的9746.4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涉农衔接整合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口省外或省内州外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县级配套资金166,000.69 元,年中追加涉农衔接整合资金39,029,600.00元、上海援滇专项资金3,445,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243,539.4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4,3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完成年初预算的98.5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以调动前人员为依据测算,2025年度人员调出均为职务职级高的,调入为新录入和职务职级低的,导致年初预算未完成。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14,5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5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14,5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2.95%

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5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5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5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4,5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5年清算的接待费1,4577.00元中2024年产生的未清算的接待费12,309.00元,2025年产生的接待费2,268.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57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5年清算的接待费1,4577.00元中2024年产生的未清算的接待费12,309.00元,2025年产生的接待费2,268.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就业对口帮扶、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工资保障检查、人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保险参保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084.58元,比上年增加69,847.92元,增长23.82%,主要原因是:清算以前年度日常办公用品、移动公司网络费用,同时驻村队员轮换,轮换期新老驻村人员保险及体检费增加,故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6,193,680.87元,其中,流动资产696,125.53元,固定资产5,507,062.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7,230.2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206,737.12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852.46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2,6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