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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6-00261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0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金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股、协调联络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政治引领,健全闭环工作格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培训4场次,实现县乡两级信访干部学习全覆盖、能力大提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协调、责任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2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0次,专题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社会保障等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二级书记抓信访”机制,印发《县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明确接访时间、地点和流程,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206批441人次,化解信访事项120件。围绕重点领域、群体、问题和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出高风险重点群体7个、重点人员30个,逐一明确包案领导、制定稳控方案,纳入公安系统闭环管理,推动信访责任层层压实、一贯到底。

(二)深化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工作流程。聚焦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要求,严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完善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等工作规则,明确各领域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答复标准和时限要求。统一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办理意见书、复查复核意见书等3类15种文书模板,实现“受理有规范、办理有标准、答复有依据”的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规定,依法精准分类事项531件,推动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有效分离。建立“受理—办理—督办—终结”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业务规范化评查,全年复查信访事项4件,整改程序不规范、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4个,下发改进工作建议书1份。风险提示函8份,存在风险报告2份。通过纪委监委、司法、诉讼等方式解决信访事项15件,确保合理合法诉求依法依规落实。强化《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解读,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理念,实现信访工作行为与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 。

(三)聚焦源头治理,筑牢基层信访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源头预防、排查化解、多元调处”工作模式。以“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为目标,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属地属事责任和“首接首办”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及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多元化解信访矛盾。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千方百计提升办结质效,全年受理初信初访410件,办结377件,33件正在依法依规办理中,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

(四)强化跟踪问效,抓实监督追责。建立健全信访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政法部门联合督办机制,推动追责问责精准化、制度化、法治化。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微信督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到期未办结事项的督查催办,每月通报各部门信访事项“三率”情况,以典为范、以案促改。截至目前,通过系统发出催办通知539次,印发纸质督办函28件,及时提醒指导责任单位整改突出问题。将信访工作纳入各部门平安建设考核,强化考核导向,推动工作责任落地见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履职能力根基。深入开展信访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专题授课、案例研讨、跟班历练、岗位练兵等多元形式,组织业务培训4场次,覆盖县乡两级信访干部200余人次,靶向提升干部依法履职、群众工作和复杂矛盾化解能力。选派1名业务骨干赴州信访局跟班学习,精准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狠抓纪律作风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顽瘴痼疾,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对2名工作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择优推荐1名干部晋升职级、1名干部提拔担任副局长,充分激发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信访铁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212,261.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261.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3,594.59元,增长7.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594.59元,增长7.4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212,261.40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261.40元,占总支出的92.08%;项目支出96,000.00元,占总支出的7.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594.59元,增长7.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634.19元,增长4.85%;项目支出增加31,960.40元,增长49.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委〔2025〕14号文件韦福建调入任县信访局局长,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支出增加。2025年支付2025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信创项目经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6,261.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3,171.33元,占基本支出的92.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090.07元,占基本支出的7.44%。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2,195.22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3,848.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信创设备采购项目经费16,680.00 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

劝返工作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

信访矛盾纠纷调处经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残疾人保障金及办公用品费。

信访局群众信访工作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

2025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

信创项目经费19,32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261.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3,594.59元,增长7.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1,848.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及本单位日常工作相关业务开展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调入,支付上年度临时工工资等原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47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完成年初预算的50.3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社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县职业年金单位部门实行了“退一补一”政策,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无需按期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73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入,医保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9,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8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入,公积金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40.00元,下降1,406.1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7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40.00元,下降140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元,支出决算为9,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40.00元,下降1406.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加之2025年大部分差旅费未清算完毕。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40.00元,下降140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加之2025年大部分差旅费未清算完毕。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090.07元,比上年增加12,243.07元,增长17.28%,主要原因是根据金委〔2025〕14号文件韦福建调入任县信访局局长,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支出增加。2025年支付2025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信创项目经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残疾人保障金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77,608.35元,其中,流动资产17,086.11元,固定资产60,522.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6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 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