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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6-0026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0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

(二)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三)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六)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助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示范县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八)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策法规股、监督检查股、经济发展股、文化教育股、宗教事务股。与上年度比较无变动。

所属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强基固本”聚合力。截至目前,累计创建各级示范单位460个,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2个、示范学校10所,州县两级示范家庭1110户,27个沿边行政村实现主题广场全覆盖。2024年,朱国庆同志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延续刘富珠、普玉忠等典型引领态势。

(二)以“共同富裕”夯基础。累计统筹乡村振兴、沪滇协作等资金15.32亿元,建成并巩固27个沿边行政村334个自然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成果,打造滮水岩“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石板寨“五我连心”国门新村等样板。创新就业“五到岗”机制,设驻外省务工服务站,仅2025年就转移农村劳动力13.04万人;依托“中国・红河蝴蝶谷”“中国长寿之乡”品牌推动文旅融合。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番增倍”,布朗族(莽人)、拉祜族(苦聪人)两个“直过民族”实现从“原始部落”到“全面小康”跨越。

(三)以“交往交融”筑家园。创新一老一小“3315”关爱服务模式,16支“医心向党”服务队巡回义诊28场次,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全覆盖。启动“三项交流”计划,举办“蝴蝶谷艺术节”等活动57场次,创作《忆・山间铃响马帮来》等文艺精品;中小学推行“课堂+红色基地”育人模式,金平一小(中国—赤道几内亚友谊小学)等10所学校成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深化中越边境“友好村寨”建设,打造伉偭小镇融居社区,446户2138人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四)以“强边固防”保稳定。构建“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体系,建成65个抵边联防所、119公里边境物理拦阻设施,创新“十户联防”“国门哨所”机制,筑牢“五道防线”。整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检查反馈问题118条,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多年无涉民族宗教重大矛盾纠纷,连续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培养少数民族干部357名,占县处级、科级干部总数的67.65%、56.90%,基层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五)推进基层设施建设。2021年至2023年累计投资13.52亿元,实施完成“一村一方案”规划的1831个项目,6大类19项指标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建成27个沿边行政村334个自然村边境幸福村,顺利通过省州评估验收。滮水岩、石板寨新村、石头寨、隔界、金水河、热水塘、荞菜坪、老白寨、兴发岭等一批边境幸福村建设质效初显。

(六)推进边境幸福村建设巩固提升行动。2024年至2025年累计安排资金21221.62万元,统筹推进2个“直过民族”地区后续发展“6大工程13项行动”,实施者米乡六六新寨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等建设项目76个(其中,“直过民族”村寨建设项目29个,投入资金7430.6万元),不断提升幸福村建设质效,持续巩固建设成果。

(七)推进民族文化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金平县民族宗教局牵头申报民族文化项目6个,共投资103万元。即:2021年金平民间文学精选项目,投资30万元;2022年乡村表情(苦猪洞十年影像纪),投资16万元(上级10万,本级6万);2023年金平县彝族古籍抢救保护与收集整理,投资十万元。金平瑶族药谱,投资15万元;2024年金平瑶族古籍系列丛书收集整理,投资15万元。红河州金平县瑶族传统刺绣抢救保护,投资15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GK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3,323,45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23,459.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996,147.59元,增长2,404.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996,147.59元,增长2,404.2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历年边境小康村项目款,增加金财农〔2025〕26号2025年中央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金平县龙凤村及石头寨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收入598,759.87元、金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项目资金收入2,957,900.00元、金平县蝴蝶谷滮水岩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入1,668,557.56元;增加金财农〔2025〕29号2025年第二批涉农整合/省级衔接(振兴任务)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资金收入10,000,000.00元;增加金财农〔2025〕73号2025年省级衔接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红河州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资金收入1,050,000.00元;增加金财农〔2025〕86号2025年第二批中央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金河镇仙人山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村建设资金收入998,500.00元;增加金财预〔2025〕20号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第十三批资金收入424,2500.00元;增加金财预〔2025〕21号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第十五批资金收入3,000,000.00元;增加金财债发〔2025〕40号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54,991,700.00元;增加金财行〔2025〕146号自治县成立40周庆祝活动资金收入100,000.00元;增加金财预〔2025〕162号2025年民族自治地方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第三批)补助资金收入400,000.00元;增加金财预〔2025〕161号金平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专项补助资金收入212,255.6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83,323,459.78元。其中:基本支出1,907,686.74元,占总支出的2.29%;项目支出81,415,773.04元,占总支出的97.7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999,6147.59元,增长2,404.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8,676.78元,下降7.23%;项目支出增加80,144,824.37元,增长6,305.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历年边境小康村项目款:金财农〔2025〕26号2025年中央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金平县龙凤村及石头寨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支出598,759.87元、金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项目资金支出2,957,900.00元、金平县蝴蝶谷滮水岩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668,557.56元;金财农〔2025〕29号2025年第二批涉农整合/省级衔接(振兴任务)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资金支出10,000,000.00元;金财农〔2025〕73号2025年省级衔接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红河州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经费支出1,050,000.00元;金财农〔2025〕86号2025年第二批中央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金河镇仙人山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村建设资金支出998,500.00元;金财预〔2025〕20号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第十三批资金支出424,2500.00元;金财预〔2025〕21号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第十五批资金支出3,000,000.00元;金财债发〔2025〕40号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支出54,991,700.00元;金财行〔2025〕146号自治县成立40周庆祝活动经费支出100,000.00元;金财预〔2025〕162号2025年民族自治地方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第三批)补助经费支出400,000.00元;金财预〔2025〕161号金平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12,255.6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7,686.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2,059.96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626.78元,占基本支出的6.0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9,206.0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562.6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415,773.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016,1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金财农〔2025〕26号2025年中央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金平县龙凤村及石头寨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经费598,759.87元、金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项目经费2957900元、金平县蝴蝶谷滮水岩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668,557.56元,主要用于金平县龙凤村及石头寨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款支出598,759.87元、金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项目款支出2,957,900.00元、金平县蝴蝶谷滮水岩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款支出1,668,557.56元。

2.金财农〔2025〕29号2025年第二批涉农整合/省级衔接(振兴任务)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平县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一期)及(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款支出10,000,000.00元。

3.金财农〔2025〕73号2025年省级衔接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红河州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费1,05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款(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款支出1,050,000.00元。

4.金财农〔2025〕86号2025年第二批中央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金河镇仙人山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村建设项目经费998,500.00元,主要用于金河镇仙人山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村建设项目款支出998,500.00元。

5.金财预〔2025〕20号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第十三批项目经费424,25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款支出4,000,000.00元,金平县瑶族传统刺绣抢救保护项目款支出242,500.00元。。

6.金财预〔2025〕21号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第十五批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度款支出3,000,000.00元。

7.金财债发〔2025〕40号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项目经费54,991,700.00元,主要用于付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一期二期)、金平县马鞍底乡马拐塘村委会现代边境小康村建设方案设计费及27个项监理服务费共计54,991,700.00元。

8.金财行〔2025〕146号自治县成立40周庆祝活动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金平县40周年县庆活动各项经费开支共计100,000.00元。

9.金财预〔2025〕162号2025年民族自治地方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第三批)补助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金平县40周年成就展建设项目款支出400,000.00元。

10.金财预〔2025〕161号金平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专项补助项目经费212,255.61元,主要用于2025年金平县40周年县庆活动各项经费开支共计212,255.6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31,759.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004,447.59元,增长751.49%,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2,96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1%,完成年初预算的176.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33,386.15元,办公费480元,劳务费5,000.00元,工会经费4,592.15元,残疾人保证金14,135.91元,2025年慰问宗教界人士费用3,000.00元,红河州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费498,700.00元,学会交流交往交融工程及氛围营造等项目经费400,000.00元,40周年成就展建设项目款1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金财行〔2025〕146号自治县成立40周庆祝活动经费100,000.00元,年初未预算金财建〔2025〕1号金平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98,700.00元,故存在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78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完成年初预算的62.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580.48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年初预算以2024年11月工资基础为准,社保部门预算以全年基数为准,故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72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890.0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36.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录用普江慧等61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金组通〔2025〕157号),我单位新入职2人,年初未预算新入职人员经费,故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4,789,817.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0%,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金财预〔2025〕21号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第十五批项目经费3,000,000.00元、金财预〔2025〕20号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第十三批项目经费4,000,000.00元、金财农〔2025〕26号2025年中央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经费5,278,817.43元、金财农〔2025〕29号2025年第二批涉农整合/省级衔接(振兴任务)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资金6,700,000.00元、金财农〔2025〕29号2025年第二批涉农整合/省级衔接(振兴任务)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一期)/资金3,300,000.00元、金财农〔2025〕73号2025年省级衔接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红河州金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重点村建设项目(二期)经费1,050,000.00元、金财农〔2025〕76号2025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20,000.00、金财农〔2025〕86号2025年第二批中央衔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金河镇仙人山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村建设资金998,500.00元,故存在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6,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电脑购置支出16,1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红财建发〔2025〕90号信创项目经费16,100.00元,故存在差异。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0,3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录用普江慧等61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金组通〔2025〕157号),我单位新入职2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数增加,故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9.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9.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9.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9.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且本年度无公务接待事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9.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且本年度无公务接待事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政府领导赴金平调研检查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626.78元,比上年减少4,112.70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保持精简节约原则,本年度办公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0.00元,劳务费15,783.72元,工会经费4,592.15元,其他交通费用80,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70.9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99,172,252.01元,其中,流动资产1,572,312.4元,固定资产140,070.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7,459,297.43元,无形资产571.9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877,934.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84.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9,817.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23,717.4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3,359.8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7,259.87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部门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