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2026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四、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五、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6年财政资金专户情况说明
六、财政名词解释
七、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1)
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件2)
九、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附件3)
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年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附件4)
十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2026年转移支付资金情况(附件5)
十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年末举借债务情况(附件6)
十三、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6年财政资金专户情况说明(附件7)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 告
——2026年1月20日在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垠君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金平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金平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及全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为金平县谱写现代化美丽篇章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2025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收入完成24,317万元,同比增长14.2%,增收3,02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422万元,同比增长23.67%,增收2,569万元,税收占比55.2%;非税收入完成10,895万元,同比增长4.36%,增收455万元,非税占比44.8%。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支出完成293,587万元,同比增长10.86%,增支28,762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24,31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74,2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874万元,调入资金75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0万元,收入总计316,26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支出 293,5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857万元,调出资金3,3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32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3,433万元,结转下年6,842万元,支出总计316,26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完成1,292万元,同比下降38.8%,减收819万元。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完成35,510万元,同比增长343.49%,增支27,503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7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1,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51万元,调入资金3,315万元,收入总计43,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51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8万元,调出资金75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0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045万元,支出总计43,331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7,200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24%,增收10,75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3,724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56%,增支4,2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为当年收支结余3,4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8,613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7,2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5,137万元,本年支出完成123,72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8,613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100%,减支2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万元,收入总计6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0万元,年终结转6万元,支出总计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收支平衡。
(二)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拓宽渠道增收入,优化结构强保障。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锚定全年目标任务,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厚植税源基础,强化财税协同联动、重点税源管控和税收征缴,力争税收颗粒归仓。加强非税收入征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大力盘活资源资产、加大历年欠缴残保金征缴力度,加强执收部门监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收入完成24,317万元,同比增长14.2%,增收3,024万元。二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树牢“一盘棋”思想,积极把握上级政策机遇,鼓励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2025年,我县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78,700万元,同比增长11.26%,增收28,209万元。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和重大改革资金保障,科学统筹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支出效率。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完成293,587万元,同比增长10.86%,增支28,762万元。金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收支增幅皆位居全州第三。
2.标本兼治防风险,筑牢底线保稳定。一是加强“三保”保障。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坚决兜牢“三保”底线。2025年,“三保”支出完成147,811万元,同比增长6.07%,增支8,466万元。二是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健全库款保障机制,加强库款运行分析监测,确保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范围内,财政库款抗风险能力趋于稳定。三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按时偿还到期政府法定债务本息7,369万元,用于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债券资金支出率为100%,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5年,金平县专项债券资金支出、隐性债务化解、政府债务化解、压缩一般性支出用于化债和平台退出五项指标均完成目标任务。我县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全力以赴保民生,真抓实干促发展。把牢执政为民的政策取向,聚焦老百姓的殷切期盼,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推动教育更加公平、医疗更有保障、养老更加安心。2025年,全县民生支出246,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1%,占比持续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安排教育支出62,533万元,同比增长0.4%,实现“只增不减”的要求;安排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9,401万元,同比增长12.74%,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农林水支出90,858万元,同比增长18.49%,增支14,177万元。兑现惠民惠农资金33,178万元,覆盖59.7万人次,切实以财政部门资金保障“力度”大力提升民生关怀“温度”。
4.多措并举强投入,整合涉农促振兴。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全年累计投入衔接资金44,386万元,支出43,785万元,支出率为98.64%;投入沪滇资金5,340万元,支出5,121万元,支出率为95.9%;投入综改资金1,836万元,支出1,783万元,支出率为97.11%。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有力保障了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加快支出进度。采取有力措施,实行按月通报,优先保障库款,加快资金支付,切实有效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沪滇资金和综改资金支出进度均完成上级考核的进度要求。
5.多管齐下强管理,改革创新提效能。一是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着力打破传统基数预算模式的固化格局,减少低效无效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二是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推动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做实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年初预算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1,302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同比下降1.49%。四是全力推动差旅一体化改革。积极推动全县各预算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开通银联商户,不断规范伙食费和公务用车费用缴纳。五是推动电子票据改革。纵深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了非税收入缴款服务“指尖办”“移动办”。六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与单位会计核算系统接通,打通资金支付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资金监管效能。
6.综合施策强监管,担当实干促转型。统筹推进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提质增效,县属国有企业发展开创新局面。截至目前,国企资产总额501,711万元,同比增长2.39%;资产负债率为41.3%,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带息负债同比减少47.3%。县属国有企业实现“党建入章”、党组织前置研究等“四个百分百”覆盖,率先在全州完成融资平台与隐债“双清零”。县政通公司边民互市贸易改革成效显著,带动边民增收305万元。经营性金融债务压减4,160万元,通过“集中管理、统一运营”模式盘活资产,实现收益437万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过去的一年,财政预算运行总体平稳,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县级各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努力、担当实干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财政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和挑战:金平县县级财政增收困难,“三保”保障、债务还本付息和上级资金支出保障压力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五个财政”建设,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积极破解收入增长瓶颈,全面筑牢风险防控屏障,确保财政稳健运行、有序发展。
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十五五”财政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财政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一)2026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同时必须看到,随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新的发展动能,一揽子增量政策持续发挥作用,一系列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增长形成积极支撑。但县级“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逐步加大,县域重点领域的投入和支出需求不断增加,硬性增支较多,全县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紧平衡特征更加明显。
(二)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6年,县财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担当实干、稳中求进,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州委“337”和县委“3516”工作思路,发挥比较优势、用好后发优势,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着重把握六个原则:一是合力研政策,争取中央、省州更多增量政策落地金平。二是奋力保重点,全力以赴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三是聚力防风险,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四是着力惠民生,矢志不渝提升人民群众福祉。五是全力稳运行,持续激发县域发展内生动力。六是加力抓改革,扎实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三)2026年全县收支预算安排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基本原则,现对202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草案)提出安排建议如下:
1.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202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收入24,804万元,同比增长2%,增收48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支出297,992万元,同比增长1.5%,增支4,405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收入24,8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6,741万元,调入资金8,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842万元,收入总计316,78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支出297,9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0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00万元,调出资金3,15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74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3,000万元,支出总计316,787万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具体支出建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39万元(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直属部门)(包括工资性支出、公用经费运转、民生配套、项目建设等支出,下同)。
(2)国防支出8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1,255万元。
(4)教育支出62,598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172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31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90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19,408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862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9,215万元。
(11)农林水支出80,599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3,024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1万元。
(14)金融支出23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83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10,032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5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07万元。
(19)预备费500万元。
(20)其他支出4,195万元。
(21)债务付息支出821万元。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元。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202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2,843万元,同比增长894.04%,增收11,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3,745 万元,同比下降61.29%,减支21,765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2,8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0万元,调入资金3,15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45万元,收入总计22,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3,745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420万元,调出资金8,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2,565万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2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0,7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66%,增收13,563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33,7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11%,增支10,031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0,76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8,613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33,755万元,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5,621万元。
4.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2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8万元,上年度无支出。资金主要用途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万元,收入总计8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总计8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6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努力增收节支,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持续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助推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税收增长点,增强财政增收后劲。二是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积极挖掘税收增收渠道,做到税收应收尽收;加强与非税执收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确保收入规模合理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三是积极争资争项目。加快制定2026年上级资金争取工作方案,密切关注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导向,推动全县各部门精准向上对接、主动争取资金。积极支持全县谋划优质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上级规划盘子,更多资金落地金平财政池子。
(二)全力保障民生,擦亮人民幸福底色。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提质增效,落实“只增不减”要求。二是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突出对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保障,全力推动上级扶持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政策和特殊群体社会保障。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各级补助资金,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树牢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守牢债务风险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增量、化存量,持续做好拖欠企业账款化解工作,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时足额还本付息,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兜牢“三保”保障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足额保障、不留缺口,用好财政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测“三保”执行、扛牢“三保”支出责任,2026年“三保”保障纳入年初预算157,148万元。三是守牢财经纪律红线。持续推进财政“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深化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的协同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四)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巩固提升零基预算改革成效。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预算安排和分类保障机制,扎实推进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破除常态化,形成“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6年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501万元。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决杜绝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存量暂付款,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规范化。三是深化数字财政建设。持续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促进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协同管理,构建财政数据高效闭环管理。
各位代表,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过硬的本领、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定信心、顶压奋进、苦干实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奋力完成全年财政重点目标任务,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提供更好的保障。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红办发〔2014〕40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委、州委有关规定,我县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18.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9.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67.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2.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4.34万元。
2026年年初预算数与2025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5.40万元,同比增长60.00%;公务接待费减少12.92万元,下降5.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6.52万元,增长0.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增加56万元,同比增长50.36%,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49.48万元,下降5.14%。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4.40万元,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5.40万元,增长6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县县委办、政府办、县政协、工商信局等单位今年出国开展业务活动计划(邻国越南)经费支出相应增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金平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79.5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52万元,增长0.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7.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6.00万元,增长50.36%,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县相关执勤执法部门本年度购置执勤执法车辆购置需求比上年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912.36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9.48万元,下降5.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适度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6年,金平县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24.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92万元,下降5.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人次及资金支出。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2026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金平县财政局强化收入组织,努力做大支出规模。加强财政、税务、重点产业管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保证了重点支出的需要,适时监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财政运行情况。
2025年,我县全年共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74,22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26,38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4,970万元;除此以外,全年收到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00万元。全年共收到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4,47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1,500万元;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9万元。我县执行“乡财县管财政体制”,因此财政预算草案中未单独反映县对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26年,我县将持续、密切关注中央、省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各项政策优势,积极跟进2025年财政部一揽子增量政策,增发国债、超长期国债等政策支持方向,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主动谋划更多补短板、稳投资、利民生的重大项目,做细做精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2026年,我县全年预计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76,74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43,9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9,931万元;全年预计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5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9万元。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规范债务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经全国人大批准后由财政部门逐级下达。
2025年末,我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4亿元,专项债务10.31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6.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8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20亿元)。我县债务余额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中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有关规定。2025年,我县持续依法采取争取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根据上级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债务预算约束,稳步推进保障我县合法合理融资需求。严格控制债务增长,确保政府性债务控制合理范围,开好地方规范举债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因在州人代会召开前上级未提前下达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年度内新增债务不明确,待上级限额下达后将形成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批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26年财政资金专户情况说明
金平县2026年无财政资金专户年初预算情况。
2026年财政名词解释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预算管理的范围不仅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监管,而且包括政府性债务和或有负债的监管,是防范财政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目标是
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它包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层“三保”】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其中,“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支出。“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
【预备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预算支出的结果导向,注重支出的责任和效率,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的节约和单位效率的提高,要求政府部门在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除前款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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